zz城市廣場小區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業主委員會運作程序,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章委員會和委員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業主大會負責。
第三條業主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二名。
第四條委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小區利益,并保證謹慎、勤勉地行使業主大會所賦予的職責。
第五條未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合法授權,任何委員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業主委員會行事。委員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應盡量避免其行為被他人誤解為代表了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立場,在第三方會合理地認為該委員在借助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行事的情況下,該委員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身份。
第六條委員連續三次未出席工作會議的,視為其不能履行職責,業主委員會有權建議業主大會予以撤換。
第七條委員可以在任期屆滿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辭職,其辭職報告由業主委員會對委員辭職相關事項做出安排后生效,但本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如因委員辭職導致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不足3名時,該委員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委員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委員應在三個月內召集業主大會會議,選舉新委員以填補因委員辭職產生的空缺。
第九條委員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委員在任期內辭職導致業主委員會成員不足3名的,在改選出的委員就任前,原委員仍應依照《**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本規則的規定,履行委員職務。
第三章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
第十條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全體委員過半數選舉產生或更換,每屆任期兩年。
第十一條主任委員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業主大會、召集和主持業主委員會會議、主持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督促、檢查業主委員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應由業主委員會簽署的文件;
(四)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書面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員代行主任委員職權。
第四章工作機構設置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設立專業委員會,以協助執行業主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第十四條業主委員會可酌情設法律、審計、工程、文體等各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委員應本著公益的精神,勤勉地協助和支持業主委員會管理、建設**城市廣場。
專業委員會的負責人原則上應由業主委員會委員擔任。
第十五條專業委員會成員由小區居民自薦,業主委員會聘任。專業委員會委員未能執行業主委員會指派的相應義務時,業主委員會有權予以解聘。
業主委員會聘任或解聘專業委員會委員、專職秘書應當作出決議。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設專職秘書一至二名,負責業委會接待、對外聯絡、撰寫文書、保管檔案、記錄會議等日常工作。專職秘書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公開聘任,薪水由業主委員會按市場水平決議確定。
第十七條為提高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效率、增加業主委員會工作的透明度,業主委員會應負責組織成立業主代表團,支持和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為業主委員會提供決策依據。
第十八條業主代表團成員由小區以樓為單位選舉或推薦產生,各樓按每50戶產生一名業主代表的比例產生業主代表(不足50戶的,按50戶計算),可以不滿額產生。業主代表應為小區業主或其授權的直系親屬。業主代表團的職責范圍、議事規則等有關事項,由業主代表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確定,并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城市廣場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本規則的規定。
第五章業主委員會會議召開程序
第十九條委員議事通過業主委員會會議形式進行。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負責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可以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員推舉的副主任委員代為召集和主持業主委員會會議;副主任委員無故不履行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員共同推舉一名委員負責召*議。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每年召開四次定期會議,分別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召開。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委員應盡快召集臨時業主委員會會議;
(一)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聯名提議時;
(三)占小區投票權總數5%以上的業主聯名提議時;
(四)小區發生緊急事項時。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召開定期會議,應由主任委員于會議召開5日前通知全體委員。
會議通知可以以專人送達、郵件、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送出。業主委員會專職秘書應確認通知送達情況。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事由及議題;
(三)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有關議案應隨會議通知同時送達或告知委員及相關與會人員。
第二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由委員本人出席。業主委員會召開現場會議時,會議召集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會議通知,業主
有權旁聽。為保證會議順利召開,未經會議主持人允許,參加旁聽的業主不得在會場發言,但可以用書面的方式向會議提問或發表意見。
第二十六條業主代表團成員、業主委員會聘請的專業委員會委員或與所議議題相關的人員根據需要列席會議。列席會議人員可以就相關議題發表意見,但沒有投票表決權。
第六章業主委員會會議表決程序
第二十七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一委員享有一票表決權。業主委員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八條業主委員會會議實行合議制,先由每個委員充分發表意見,再進行表決。
第二十九條業主委員會決議方式為舉手表決。
第三十條業主委員會臨時會議在保障委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先用通訊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后由表決委員在決議上簽字。
第三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委員可以對所議事項表明異議并要求記載于會議記錄。
審議重要事項的會議之會議記錄,應當在會議結束后一周內公告。
第三十二條業主委員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委員的姓名;
(三)會議議題和議程:
(四)委員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
第三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的,同意該項決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決議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委員不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的,視同無故缺席本次業主委員會議的情形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將歷屆業主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材料在小區居委會和專職秘書處各存放一份。相關資料保存期限為10年。
第三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指定**網站作為信息公布媒體,業主委員會定期會議的會議記錄或決議以及小區其他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在小區公告欄和前述網站公告。
第三十七條本規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規則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篇2:JZ大廈業主委員會會議紀要及議事決定
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會議紀要及議事決定
時間:20**年10月29日(三)晚21:00
地點:景洲大廈A座4樓業主活動室
出席:**
缺席:**(出差)
業委會議程事項并一致通過以下決定:
一、景洲大廈裙樓問題。開發商改變原規劃使用功能開設酒樓的歷史遺留問題,雙方約定到20**年6月30日過度到期。20**年10月28日晚,景洲大廈裙樓租戶“美廬軒酒店”已遷出景洲大廈裙樓。業委會決定:按照20**年12月28日景洲大廈業主大會住戶表決執行,恢復原規劃用途使用,或選擇其它無環境噪音污染、無消防隱患的項目。
二、景洲大廈裙樓產權問題。對景洲大廈裙樓產權問題,業委會研究暫時擱置爭議,待國家《物權法》的司法解釋出臺后,依法確定后另行再議產權歸屬及收益歸屬。業委會配合協助發展商對外招商,但不能再引進開設有噪音污染的項目。(業委會備注:20**年官商合作,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改變原景洲大廈裙樓規劃,開發商以每平方1萬元的超低價,將景洲大廈配套商業裙樓賣給了一家私人企業作辦公樓)。
三、追收公共維修基金問題。按照20**年業委會同發展商諒解協議雙方約定,政府追收公共維修基金時,發展商同意支付。現政府已出臺追收公共維修基金相關政策,由景洲大廈業委會約發展商協商,追收景洲大廈2%的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工作由業委會鄒家健主任負責。(業委會備注:290余萬款已追回,在深圳住宅建設局基金中心監管下)。
四、大廈樓道及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景洲大廈入伙已有十年,大廈樓道及消防通道從未進行粉刷維修,許多墻面、地磚已經污染破損;大廈消防系統已經老化,有的煙感器不能感應報警,急待進行消防整改。根據20**年度景洲大廈業主大會投票表決決定和景洲大廈物業管理處的報告申請,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啟動景洲大廈內部維改項目和消防整改項目,并公開對外進行小區維修改造項目招標,同時征選2至4名維修改造項目業主監督代表,參與招標施工全程監督工作。此項工作由劉淑萍、李斌、周旭、李許亮委員負責。
五、小區圍合完善問題。為了確保景洲大廈小區安全,進一步完善小區圍合管理,對小區入口外圍實行鐵藝柵欄圍合,確保停車場車輛停放安全,宣傳引導業主注意防范,不要在汽車后尾箱存放貴重物品。此項工作在今年底前完成,由劉淑萍、李斌、周旭委員負責。
六、業委會增補委員問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指導意見,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將增補2名業委會“候補委員”名額。該項工作在今年末前完成,并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由于個別委員長期不能出席業委會會議,不能履行相關職責,經請示主管部門按物管條例規定,由業委會另行推薦增補缺額委員名額,經小區公示通過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此項工作由王曉紅委員、鄒家健主任負責。
七、小區賬戶財物管理問題。健全小區公共資產財物制度,景洲大廈業委會用小區公共物業停車場收入建立的“景洲大廈業主基金”由戴衛東委員負責監管。現該基金存放在業委會監管銀行賬戶,至今從未支取過。小區業委會活動經費(現每年4,500元)及零星收入由黃志勝委員負責賬務監管。
八、為了配合小區消防整改檢查,解決小區物管保安人員住宿困難,本著對農民工物管人員的人文關懷精神,業委會研究同意將現物業管理處物管用房空置空間,恢復原建筑住宅隔墻,用作物管保安人員臨時宿舍使用。業委會年末前,安排慰問小區農民工保潔人員,每人贈送大米一袋;給全體物管保安、保潔人員贈送牙膏一支。
九、同意物管處申請,更換小區南、北消防防火門,購門價格按公共基金使用審批程序審批。
十、《20**年度業主大會及年度住戶滿意度調查》和20**新年迎新聯歡活動,由王曉紅、戴衛東、黃志勝委員、鄒家健主任負責。
以上決定,經出席工作列會的業主委員會成員一致表決通過。特此公示,并報送:福田區景華社區工作站、居委會。
深圳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
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