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護衛員職責(三)
一、護衛員上崗前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戴工作牌,帶齊規定的裝備,做到精神飽滿、儀態端莊。
二、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設施,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三、熟悉本崗位工作職責、任務及程序。始終保持警惕性,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各種案件、事故的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四、愛護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禁止隨意動用小區的設施、物品。熟悉小區概
況,熟悉小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與基本功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堅決貫徹執行班長或管理處領導下達的工作指令。
六、積極參與管理處組織的各項活動,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及時、正確地處理一般性突發事件或其他情況,并做好記錄,及時報告。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設法抓獲并保護好現場。
八、遇重大突發性事情,須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九、遇有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問題或投訴時,要認真聽取并做好記錄。對自己能夠幫助解決的應及時給予解決,解決不了的立即報告班長處置。
十、主動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宣傳法制和消防安全等知識。
篇2:門崗護衛員崗位職責
門崗護衛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安全領班
直接下級:無
職責范圍:
負責門崗的安全保衛及服務工作樹立物業標崗形象
工作內容:
1、提前10分鐘著裝打卡上班;
2、開班前會,認真聽取班長當日工作安排。領取工作報表及工作用品;
3、在班長帶領下。統一列隊換崗,并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清點交接的物品;
4、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維護小區整體形象;
5、負責門崗的安全保障和服務:
1)檢查進入廣場的物品是否符合要求,防危險物品進入廣場;
2)維持出口(入口)次序,嚴禁出口(入口)停放自行車或機動車輛;
3)做好進出客人的迎送工作注意禮節禮貌;
4)堅守崗位,在無人頂替的情況不得擅離職守;
5) 非本小區業主無正當理由嚴禁進入小區,嚴禁推銷人員或小販等進入小區;
6) 嚴守客戶及公司秘密,不得窺視和傳播客戶隱私;
7) 嚴格按照護衛制定的〈門崗隊員工作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8)完成領導交派的其它各項工作;
6、發生突發事件時能迅速到位,并按照突發事件預案進行處理;
7、完成上一班交接下來的工作和其它上級下達的任務;
8、認真填寫執勤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9、同前來接班的員工做交接班,物品交接清楚后,經班長批準方可離崗,換下制服打卡下班.
篇3:物業護衛主管職責(二)
上司:管理處主任
下屬:護衛員
權限:
提報權:
1、相關各項工作流程修改或增補的合理化建議或辦法。
2、按時擬定本隊日、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的。
3、提報班組內隊員獎懲單。
4、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增減的申請。
5、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出勤安排。
審核權:
1、根據計劃領用、申購有關的工作用品。
2、審核費用報銷、請假手續、福利申請等各項原始憑證。
其 余 :
1、監督指導規范隊員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有調配本班組人員及崗位權力。
3、在授權情況下,有臨機處理權力。
4、公司制度執行權。
承擔責任:
1、對違規行為未履行職責進行處罰或提報者,承擔管理責任處以“書面警告” 至大過”之間的處罰,如屢次違反者(3次以上),給予降級處理;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性,承擔經濟責任.
2、在當班期間,對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 給予“書面警告”至“降級”之間的處罰;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 性,承擔經濟責任.
3、違規或越級操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大過”處分,如給公司、各部門造成嚴重后果及不良影響者,給予“除名”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