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護衛服務過程識別流程
1.0目的:制定本流程,以便于對安全護衛服務的全過程進行控制,以滿足確保本物業安全的要求。
2.0范圍:本物業區域安全護衛系統作業。
3.0內容:
3.1安全護衛部
3.1.1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對本物業區域安全、消防、車輛等工作進行督導。
3.1.2制定護衛工作、培訓計劃,并對各護衛班落實計劃情況進行指導和考核。
3.1.3配合相關方做好安全服務工作。
3.2護衛主管
3.2.1具體貫徹落實公司、管理處制定的各項規章、指示。
3.2.2具體組織實施本物業區域的護衛工作。
3.2.3處理護衛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
3.3護衛班
3.3.1護衛服務具體操作由護衛班負責。
3.3.2安全護衛部下設三個護衛班,即:護衛一、二、三班。每班分為六個崗,即:大門護衛崗,巡邏護衛崗(包括車庫巡邏、商業街巡邏),車庫進(出)護衛崗,單元服務護衛,監控中心崗(特殊情況下,可增減班、崗設置)。
3.3.3實行三班輪流,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制,早班7時到15時;中班15時到23時;夜班23時到次日7時,特殊情況可自行調整。
3.3.4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特殊情況可自行調整。
3.4大門護衛崗作業流程
3.4.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4.2來人來訪登記,非機動車引導。
3.4.2.1對外來人員一律實行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驗證后進出小區的制度。
3.4.2.2認真填寫《來訪登記表》。
3.4.2.3按WI/A-031有關應急規程妥善處理不登記強行進入小區等意外情況。
3.5車庫(場)護衛作業流程
3.5.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5.2車輛進出庫場,必須認真履行規定手續并做好記錄。
3.5.3按WI/A-031有關應急規程妥善處理不登記強行進入(出)車庫等意外情況。
3.5.4保持進(出)口的暢通。
3.5.5認真填寫《機動車輛出入登記表》。
3.5.3車庫巡邏崗作業流程。
3.5.3.1做好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3.5.3.2每班不定時的巡查車況,發現問題,做好值班記錄,及時處理。
3.5.3.3每班對車庫內防盜、防火設施檢查一次。
3.5.3.4保持車輛停放有序。
3.6巡邏護衛作業流程
3.6.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6.2每班巡樓兩次。
3.6.3巡查區域及各崗位的值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3.6.4督促檢查各崗位值班情況。
3.7單元服務護衛作業流程
3.7.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7.2把好各單元的大門關。
3.7.3每班不定時查看各單元內的情況(有無閑雜人員/電梯運行是否正常/公共設施有無損壞)
3.7.4為業主/物業使用人及訪客提供一般性幫助服務。
3.8商業街巡邏護衛作業流程
3.8.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8.2每班每小時至少仔細巡視責任區域一次。
3.8.3維護好區域內的正常秩序。
3.8.4按WI/A031有關應急規程處理意外情況。
篇2:龍城小區住戶手冊:安全護衛服務
龍城小區住戶手冊:安全護衛服務
一、安全護衛人員
--小區治安每日24小時均有護管人員當值看守,管制出入口、停車場及巡邏本物業的公共場所;
--由于職責所在,安全護衛人員必要時會查詢、登記出入本小區人士,請向貴親友解釋此乃加強物業治安之舉,如有失敬及不便,敬請原諒。
二、防避罪案
--請勿隨意開啟防盜門給陌生人士,凡遇自稱是公安機關、政府機構和各種售后服務等人員時,請其必須先出示證件,若有疑問,即致電該機構核實或報管理處協助;
--外出時,請將所有門窗鎖好,設置好各項防范措施,黑夜時最好家中留有適度照明燈光;
--凡攜帶大件物品出入小區,請到管理處辦理放行手續,并接受安全護衛人員的查驗;
--避免將貴重財物存放家中,避免陌生人士留宿;
--各住戶出入時,應留意有無陌生人士跟隨,提防陌生人士尾隨而入,若有懷疑請即與管理處聯系或通知附近安全護衛人員。
篇3:物業公司安全護衛服務流程:過程識別
物業公司安全護衛服務流程--過程識別
1.目的:制定本流程,以便于對安全護衛服務的全過程進行控制,以滿足確保大廈安全的要求。
2.范圍:本公司安全護衛系統作業。
3.內容:
3.1安全部
3.1.1在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對全公司的安全護衛工作進行督導。
3.1.2制定年度護衛員培訓計劃,并對各管理處落實培訓計劃情況實施指導、監督和考核。
3.1.3對各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3.2管理處
3.2.1安全護衛主管具體貫徹落實公司安全部制定的各項安全護衛規章。
3.2.2具體組織實施本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
3.2.3處理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
3.3護衛班
3.3.1安全護衛服務具體操作由護衛班負責。
3.3.2管理處通常下設三個護衛班,即:護衛一、二、三班。每班通常分為四個組,即:大堂護衛組,巡邏護衛組,車庫(場)護衛組,道口護衛組。特殊情況下,可增(減)班、組設置。
3.3.3實行三班輪流,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制,早班7時到15時;中班15時到23時;夜班23時到次日7時,特殊情況可自行調整。
3.3.4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特殊情況可自行調整。
3.4大堂護衛作業流程
3.4.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4.2來人來訪登記。
3.4.2.1 對外來人員一律實行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后進出大廈的制度。
3.4.2.2 認真填寫《來訪登記表》。
3.4.2.3 按WI/B-032有關應急規程妥善處理不登記強行進入大廈等意外情況。
3.4.3開啟電子門鎖
3.4.3.1 及時為本大廈內的業主(住戶)開啟門鎖。
3.4.3.2 電子門鎖由微機控制的應盡量讓其使用磁卡開啟門鎖。
3.4.3.3 當業主(住戶)搬運物品出入大廈,或遇火情必須敞開電子門時,應嚴密監控出入人員。
3.4.3.4 當發生刑事案件等必須封鎖人員外出時,應對電子門采取封鎖措施。
3.4.3.5 嚴密監控大堂和電梯,保證大堂秩序井然,電梯運行正常。
3.5車庫(場)護衛作業流程
3.5.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5.2車輛進出庫場,必須認真履行規定手續并做好記錄(不設道口崗的單位,車輛進出庫時按道口崗護衛作業流程執行)。
3.5.3保管。
3.5.3.1 每班不定時的巡查車況,發現問題,做好記錄,及時處理。
3.5.3.2 每班對車庫(場)內防盜、防火設施檢查一次。
3.5.3.3 保持車庫(場)的清潔衛生。
3.6巡邏護衛作業流程
3.6.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6.2每班巡樓一至兩次。
3.6.3巡查車庫(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3.7道口護衛作業流程
3.7.1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7.2車輛進場。
3.7.2.1 凡進入大廈的車輛,都應請駕駛員用行駛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換取車位牌,營業性車場還須按規定收費后,方可放入(公、檢、法、軍、警等執行公務的車輛除外)。
3.7.2.2 在《登記表》上準確填寫各欄目。
3.7.3車輛出場。
3.7.3.1 須對出場車輛的車位牌、行駛證和司機、車型等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公、檢、法、軍、警等執行公務的車輛除外)。
3.7.3.2 在《登記表》上作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