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隊警械、服裝、對講機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對講機的使用,提高保安隊的良好形象,保證保安人員統一著裝上崗,確保服裝警械的安全,特做如下規定:
一、警械管理:保安人員使用警械,必須辦理領用手續。隊長辦理從公司領用手續;組長與隊長辦理領用手續;交接班時,辦理交接手續。如出現丟失,在查明原因后,除由當事人全額賠償外,還要逐級追查責任,并處以經濟處罰20-100元。
二、對講機管理:
1.交接班時嚴格認真的檢查機體是否完好。分清責任,對損壞或丟失的按原價進行賠償。由各組組長接班時驗收。
2.不得用對講機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對話,更不得用來聊天,如有違反每次處罰10元。
3.不得將對講機帶出小區或擅自外借。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對講機要及時充電,在崗期間不得出現對講機沒電現象和呼不到現象。否則每次處罰10元。
5.使用對講機對話時要有禮貌。如:“**收到請回答”,“收到請講”等。
6.其他事項按照保安器材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三、服裝管理:按照青山發[20**]07號文《關于員工工作服的規定》執行。
篇2:P公司電話、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P公司電話、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的規范電話系統的管理,有效促進內部及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特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固定電話的使用及管理
1、固定是用于公司業務通訊工具;
2、公務使用電話時必須盡量壓縮通話時間,原則上通話控制在每次3分鐘以內,生產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可以使用人員公司固定電話。
3、禁止使用公司固定電話撥“168”或“9”頭的聲訊電話(違者將按其通話時間扣罰20倍的話費,并處罰金50元/次)
4、門衛室報警電話是應急使用,為保證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及使用,(違者將罰款50元/次)
5、各部門人員不得利用上班或下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如發現由調出清單對賬,查到底扣除相人員的私打電話費用。
6、電話使用完畢收線后,必須迅速放回機座,并確認是否放妥,以保證電話線路暢通。
7、各部門對講機必須勤于擦拭,保證完好,對于故事損壞電話機者,一經查實照價賠償外,每次處罰100元。
二、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1、配置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司公務的順利開展,使用者不得因私事等原因而影響正常公務電話的撥入或撥出借口不聽公務電話,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頻道不法檢收信號。
2、公司移動電話費實行職級補貼原則,主管級為100元/個月,超出部份自已負責。
3、職級補貼范圍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按標準發放。(在工資中體現)
4、電話費、對講機于公司業務通訊及內部公務聯系使用,通話時間應簡短明了,注意控制通話時間,辦公時間內私人電話盡量簡短,不能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以保證業務及公務電話的正常暢通。
5、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由公司統一配裝,必須妥善保管。如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6、享受補貼話費的移動電話的符有對講機的使用人,必須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保持待機狀態,(即每天早上7:30到晚上22:00),違者處罰100元/次,根據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
三、本規定自20**年10月6日起執行。
篇3:規范對講機管理使用崗位編號事宜
關于規范對講機管理、使用及崗位編號的事宜
為方便日常事務的處理、各個執勤崗位的溝通與配合;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應變能力,更好的開展部門各項工作,樹立本部嚴明形象。現對公司所有執勤崗位的對講機編號作相應調整。
盼復。
多謝垂注!
后附對講機編號的調整方案和使用流程
經辦人:
部門負責人:
日期:*-*年12月06日
附件:一、對講機編號及崗位設置
對講機編號崗位設置
0號當值主管
1號總部
2號金城路籃球場、停車場入口門崗
3號銷售中心正門
5號*路停車場
6號銷售中心
7號當值領班
8號當值經理/總監或公司領導查崗專用
9號湖心島
10號機動巡邏崗
11號輔警
12號輔警
01號振興路工地大門崗
02號工地倉庫入口門崗(白天)機電倉庫(晚上)
03號 金城路施工通道門崗(金葉公司旁)
05號一期出入口(會所后面)
06號 配電房
07號 當值領班
08號 當值主管
09號 機動巡邏崗
二、對講機的使用
1)對講機呼叫必須使用普通話,嚴禁使用地方方言;
2)使用時左手持機,語言簡練、清晰、易懂;
3)例如2號崗呼叫1號崗:"1號、1號,2號呼叫",1號崗聽到呼叫后應答要明朗:"1號收到,請講!",明白通話內容后應回答:"清楚";
3)通話結束,須互道"完畢!"。
三、對講機的管理
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對講機借給他人使用。
2)除使用音量調節旋鈕外,其它一律不得擰動。
3)嚴禁對講機聊天說笑,講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4)愛惜使用、保持清潔,避免雨淋或高處摔落。
5)隨身攜帶,謹防遺失。
禮賓部
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