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樓門衛崗位工作考核細則
項目 工作內容 分值 檢查考核細則
1、按時交接班,接班時間是早8:00,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2、8:00巡視本樓維修項目,8:10將《維修單》交公寓中心辦公室,沒有按維修規范維修好的報修項目,需重新填寫《二次維修單》,依次類推。
3、未經樓長同意,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準離崗和私自調換班次,并及時電話告訴樓長。
14分
1、未及時交接班扣3分。
2、未巡視維修項目扣2分。
3、接班情況不明,無簽名等扣3分。
4、未經同意離崗和換班扣6分。
宿舍樓早6:00開門,晚10:30關門,11:00熄燈,早6:00供電,周五、周六晚11:30熄燈,國家法定節假日前一天及考試復習周、考試周熄燈時間可延長至晚12:00。
沒有按時開熄燈和關門扣2分。
1、當班人員作好值班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樓長處理。
1、未作好值班記錄扣3分。
2、有問題不及時匯報扣3分。
1、門衛在崗期間必須佩帶上崗證。
2、保持著裝整潔,不留長指甲和染指甲,不準濃裝艷抹,在工作場所不準穿拖鞋。
1、不佩帶上崗證扣2分。
2、儀表不整潔,濃裝艷抹扣1分。
1、準確了解本樓房間數及人員居住情況。
2、準確區分本樓與外來人員,準確登記外來人員的入樓和離開時間及具體人數,作好來訪登記。外來人入樓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換取會客證。
1、不了解本樓房間數和居住情況扣4分。
2、外來人員無登記或沒有換取會客證扣5分。
1、對晚歸學生嚴格實行證件登記制度,填寫《晚歸學生登記表》
2、晚12:00檢查公共部分的水電及其他維修情況、檢查有無跑、冒、滴、漏等現象,并在《交接班記錄》中寫明。
1、沒有對晚歸學生登記扣3分。
2、沒有檢查并作好公共部分的檢查扣3分。
1、嚴禁男女生互相串樓。
2、嚴禁商販進入宿舍樓,未經公寓中心批準嚴禁在宿舍樓內及門口張貼經商廣告、通知和從事經營活動。
1、有互相串樓的現象扣4分。
2、有商販進入或張貼廣告扣4分。
1、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違章電器。
2、值班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
3、工作時間不得私自m.dewk.cn會客、聊天、看電視、打毛衣等與工作無關事宜。
4、不準擅自離崗。
1、使用違章電器扣3分。
2、非工作人員進入扣2分。
3、會客、聊天等扣1分。
4、私自離崗扣6分。
1、嚴禁宿舍家具搬出。
2、樓內不得停放自行車、私人家具等與學習無關的物品嚴禁進樓
1、家具搬出扣2分
2、停放自行車私人家具等物品扣2分
1、工作時間嚴禁喝酒。
2、嚴禁帶酒上崗。
1、工作時間喝酒扣8分。
2、帶酒上崗扣4分。
1、搞好值班室、門廳、門口附近的公共衛生,保持值班室干凈整潔,負責門口宣傳欄的管理和衛生。
2、鑰匙的外借要認真填寫《鑰匙外借登記表》。
1、沒有搞好衛生扣5分。
2、沒有認真填寫記錄扣3分。
1、清楚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熟記重要的電話號碼(110、119、120等),熟悉樓內的安全通道,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疏散本樓人員。
1、沒有掌握使用方法扣3分。
2、不熟悉電話號碼及安全通道扣3分
1、對上級領導和監護人指出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2、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1、不及時糾正扣3分。
2、不服從安排扣1-10分。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學校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進行,特訂以下制度:
一、嚴格把好時間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
二、非本校人員(除上級領導外不允許隨便進校門、停放車輛).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子女。只允許在中午或放學后,其余時間一律謝絕.
四、早晨和放學后,非利制順不得進校園活動。
五、學生憑證進出校門,不出示證件者不得人技園.
六、教師簽到、中途進出,記錄公征,每月作好匯總交校長處。
七、按時打鈴,不出差錯.
八、保持室內和校門內外清潔。
九、勸返校門外小商設攤.
十、做好報刊雜志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