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德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一)要求
1.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休假
類別
所需資料
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調休
調休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病假
請假條、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證明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事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年休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工傷假
請假條、《工傷責任認定表》等相關資料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產假
請假條、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繳納收據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婚假
請假條、結婚證原件
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四、休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法定節假日
1.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節日名稱
法定節假日
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節
農歷清明當日
1天
勞動節
5月1日
1天
端午節
農歷端午當日
1天
中秋節
農歷中秋當日
1天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年12月11日)
2.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住院治療:
(1)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工傷醫療期薪資:
(1)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相關規定:
(1)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婚喪假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九)調休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在《加班登記表》予以記錄。
2.員工加班后,可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調休,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原則上單次調休不得超過3天。
3.因一線操作員工有明顯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質無法在當月內休假,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內累計調休,調休的天數不超過加班的天數,每半年清零。
4.非一線操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個月末前完成調休,下月末清零。
5.調休前,由員工本人填制《調休單》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考勤員處,方可休假。
五、責任追溯
請“假病”或“故意拖延醫療期”的員工,如查證屬實,每次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同時對該員工予以勸退,嚴重者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分。
六、相關說明
(一)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指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崗位工資不變;非崗位工資制員工(計件工資或綜合薪資結構類),帶薪休假期間統一執行標準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員工除工傷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帶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時間
(一)公司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
(二)高管、駐外業務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規定
(一)新進、離職
新進、離職的人員,考勤員須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崗時間、離職時間,包括調入、調出人員。
(二)加班
1.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并將批準后的《加班審批表》交部門考勤員備案。
2.審批通過的加班人員上下班需按時刷卡考勤,否則不予認可。
(三)曠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當日視為曠工。
2.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領導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從事私人活動的視為曠工。
4.超過批準假期未及時續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6.連續曠工達5天、年度累計曠工達10天的,部門須在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并提供其曠工證明。
(四)遲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鐘內刷卡的,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則按曠工半日處理。
2.未經批準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按曠工半日處理。
(五)培訓、出差
1.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組織部門負責考勤,并將考勤結果反饋至員工所在部門。
2.出差人員需提前持批準后的《出差通知單》到部門考勤員處備案,方可出差。
(六)請假
員工的各類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備案,方可休假。
(七)
其他情況
出勤而未通過考勤機考勤的,視為無效出勤,按遲到早退對待。
九、考勤統計
(一)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病假B
遲到d
婚產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曠工×
事假S
早退z
工傷G
調休T
小夜g
喪假△
(二)
考勤統計
1.加班、出差計入實際出勤天數,用于計算實際出勤率;年休假、調休、婚假、喪假、護理假視為正常出勤,計入調整后出勤天數,用于計算調整后出勤率,當月加班當月調休的除外(調休的,電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應的加班時間)。
2.每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發郵件等方式進行確認,并對疑義進行核實。每月3日前,考勤員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表(含匯總表)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并對出現的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3.加班審批表需黏貼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門為單位裝訂。請假條、《出差通知單》等其他相關考勤資料則由各部門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十、相關處罰
(一)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遲到者必須及時告知考勤員,否則記為曠工。
(二)月度內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三)曠工半天罰款50元,1天罰款100元,并且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四)對于弄虛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虛報的考勤外,每次給予部門考勤員及當事人罰款3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同時,進行書面通報。
(五)人力資源部會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進行書面通報,或進行有關處罰。
十一、其他
實際出勤率將作為階段性獎勵或調資的有效參考因素。
第四章附則
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實施前已經請假的職工(須有人力資源部備案手續),按照原請假天數和待遇執行。
十四、相關表單
《請假條》
《調休單》
《加班審批表》
《考勤匯總表》
篇2:融科智地房地產員工考勤與休假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標準和程序,保證公司各崗位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出勤
第三條 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的定時工作制: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2:00,中午13:30上班,中午根據工作安排休息1小時(含用餐時間),下班時間為18:00。
(2)簽訂不定時工作制合同的崗位,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性質由各部門的總裁室相關負責人確定出勤記錄方式,實行考勤登記制,并將方案提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并備案。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及考勤登記制度:
(1)凡安裝了打卡設備的工作場所,員工一律實行打卡制,在相應的工作場所打卡。員工無論何時到公司上班或離開公司都必須打卡考勤;
(2)員工未辦卡、丟失、損壞或忘帶射頻卡時,應以登記方式進行考勤;
(3)員工的考勤記錄是核定員工缺勤扣款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缺勤說明的操作要求: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須經直接上級同意;
(2)員工丟失、損壞、忘帶胸卡(員工須在忘帶卡的當天向直接考勤審批人及時說明)時并在當天在各工作地點前臺填寫考勤記錄表;每月忘帶胸卡不得超過三次。
第六條 缺勤說明的時間要求:
(1)公司員工最晚應在每月3日18:00前,向公司指定考勤人員提交上月全部考勤說明條 ;
(2)各部門應在每月的3日前,將本部門實行考勤登記制員工的《缺勤及休假統計表》交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處備案;
(3)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缺勤說明,將按"未說明缺勤"類型予以扣款。當月3日未能及時提交上月考勤說明的,員工須在此后一周內補交《考勤說明條》,截止日期為每月10日;公司將針對補交考勤說明的人員在次月補發相應工資。
第七條 公司級的大型集中活動及會議或由于考勤系統故障而導致員工不能正確打卡,由綜合管理部統一進行考勤說明。
第八條 代打卡、偽造考勤說明條是違反誠信原則的欺騙行為,一旦發現并確認屬實,雙方當事人將受到包括解除勞動合同(來自:m.dewk.cn)在內的處理。
第九條遲到的統計單位為次;帶薪年休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病假、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2小時,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其他休假另見本規定中關于假期的說明。
第三章 缺勤
第十條 每月的員工缺勤扣款,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員工缺勤記錄統計,在員工工薪中直接扣款;
以下章節提到的日平均崗位工資,均按照全月22個工作日計算,即:日平均崗位工資=月崗位工資/22。
第十一條 未說明缺勤:
(1)未打卡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交《考勤說明條》(不含曠工情況),按照未說明缺勤處理;
(2)未說明缺勤扣款: 未說明缺勤扣款=月崗位工資/22/8×缺勤時數。
第十二條 遲到:
(1)當月遲到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3次(含)以內的,不予扣款;
(2)扣款:當月超過3次的遲到,每次扣款20元。
第十三條 曠工:
(1)未經直接上級批準不上班,上班或下班未刷卡,又未補簽原因的均為曠工,部門發現員工曠工后應及時通知綜合事務部;
(2)扣款:當月3個工作日以下的曠工,每次扣款額按照每小時平均崗位工資的3倍計算,即:
曠工扣款=月崗位工資/22/8×3×曠工時數;
(3)處罰:如員工當月累計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全公司通報。當月累計礦工3至10個工作日,扣除全月工薪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 休假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
每年的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為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每年公司會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發布本年度法定假日的放假通知。
第十五條 帶薪年休假:
(1)帶薪年休假天數:帶薪年休假以公司自然年為統計周期。 凡轉正后滿半年的員工,每年享有 10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根據轉正半年后到年底12月間的時間數確定。
轉正半年的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可休年假天數 10天 10天 9天 8天 7天 6天 5天 5天 4天 3天 2天 2天
(2)休假要求:
當年帶薪休假可在病、事假發生的當月沖抵病、事假,沖抵的最小單位為0.5天;
帶薪年休假在年內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帶薪年休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
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等長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員工路途較遠時可連休帶薪年休假,但一次不得超過4個工作日;
員工可向考勤負責人查詢剩余年假時數 。
(3) 審批: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考勤說明條》,部門總經理根據工作安排審批。
第十六條 婚假:
(1)婚假天數: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登記結婚,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婚假;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的員工初婚,另外獎勵7個工作日帶薪婚假;
(2)休假要求:婚假應在婚姻登記后12個月內使用,最多分2次休完;
(3)審批:員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考勤說明條》,由部門總經理審批。
第十七條 病假:
(1)審批:
病假應提前或在上班時間后的2小時內通知或轉達給直接上級,事后補寫《考勤說明條》, 由部門總經理審批;
連續病假2(含)個工作日以上,應向審批人出示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
(2)扣款:
如當月累計病假在5個工作日(含)以內,則扣款額按照每小時平均崗位工資的20%計算,即:
病假扣款=月崗位工資/22/8×20%×病假時數
如當月累計病假超過5個工作日,則超出部分的扣款額按照每小時平均崗位工資的4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崗位工資/22/8×40%×病假時數
如當月累計病假達到10個工作日(含)以上,則超出部分的扣款額按照每小時平均崗位工資的6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崗位工資/22/8×60%×病假時數
第十八條 事假:
(1)審批:
應提前或在上班時間后的2小時內通知到直接上級,并填寫《考勤說明條》由直接上級審批;
事假由部門總經理審批;連續事假5個工作日以上須報綜合事務部審核并報總裁室領導審批;
各部門總經理應綜合考慮員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來審批事假。
(2)扣款:事假扣款=月崗位工資/22/8×事假時數。
第十九條 女員工產假:
(1)產假類別:依照國家《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制定
生育產假:90天(產前、產后合并使用),憑醫院證明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二十四歲以后初育),增加30天晚
育獎勵假;生育產假為日歷天數,遇節假日不順延;
流產:女員工領取《生育服務證》后第一次懷孕流產的,可憑醫院證明,給予相應產假,以后再懷孕流產,按照病假處理;
孕婦學校:女員工懷孕后可享受1次,時間為0.5天;
產前檢查:遵醫囑做產前檢查,每次0.5天,最多不超過14次;
哺乳時間:女員工嬰兒不滿一周歲(哺乳期)時,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含路途時間在內
最多不能超過1個小時,(來自:m.dewk.cn)不能合并使用,不能存休(路途遙遠的可通過延遲1小時上班,提前1小時下班解決)。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
其他有關計劃生育方面的假期,可依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2)產假工資:產假期間發個人崗位工資的100%。
(3)審批:產假(產前檢查、哺乳時間除外)應一次休完;產假由部門總經理根據員工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并填寫《考勤說明條》,報人力資源主管處備案。
第二十條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時,有3個工作日帶薪喪假,如需到外地奔喪則享有帶薪路程假不超過2天;
(2)審批:員工出示死亡證明復印件并提出申請,部門總經理審批;報綜合事務部備案,喪假應一次休完。
第二十一條 男員工陪產假
(1)陪產假原則:給予女方生育的男員工2個工作日的陪產假;
(2)陪產假工資:
陪產假期間發個人定級工資的100%;
(3)審批:陪產假應一次休完。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根據本人書面申請《考勤說明條》進行簽批。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企劃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相關職責
綜合事務部:
人事主管:
負責考勤管理規定的修訂和宣貫,并監督規定的執行。
非正常考勤方案的整理和備案,處理考勤違規事件;
依據考勤負責人反饋信息在每月5日前確定工薪扣款比例和各項假期統計,及時提供相關信息給財務發薪人員和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的總裁室成員。
各子公司考勤指導工作。
考勤負責人:
負責考勤管理規定的執行。
射頻卡的制作、發放、回收;
進行考勤系統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門進行系統維護;
糾正考勤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及時通知人事主管;
審核《考勤說明條》等非正常出勤情況說明文件,并依《考勤說明條》更新考勤系統數據;
統計考勤數據,并在每月的4日之前發給人綜合事務部人事主管;
各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
督導本部門員工認真執行考勤管理規定。
根據權限簽批《考勤說明條》等非正常出勤情況說明文件;
督促本部門員工提交《考勤說明條》,并在月末對員工異常缺勤情況做出說明;
及時處理考勤違規事件,情節嚴重的在綜合事務部人事主管處備案并共同處理。
篇3:項目售樓部考勤及請休假制度
售樓部考勤及請休假制度
1 工作時間規定:分早、晚兩班。
早班上班時間為9:00,其它上下班時間由項目部確定。
2 午休規定
中午12:00-下午1:00為午休及用餐時間,售樓部人員輪流用餐及休息,但前臺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午休時間不得外出。
3 輪休規定
銷售人員為每周6天工作制,銷售主管可根據銷售情況安排本部門人員輪流休息,每人每周安排一天(當月休息天數由銷管部提前通知)。休息日須以天計,不得休息半天。周六和周日須照常上班,遇節假日、展銷會、推廣促銷活動及發布廣告等特殊情況停止安排休息。
4 考勤管理制度
4.1 售樓部實行每天簽到、簽退制度,因公外出要注明外出事由及往返時間。《簽到表》與《考勤表》及《考勤統計表》于每月一號上交銷管部;
4.2 售樓人員休息須按《輪休表》安排當月休息,遇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或輪休無法安排的,提前一天填寫《輪休變更申請單》,售樓員報售樓主管審批,售樓主管報銷管部審批,未經批準擅自換休的按曠工處理(輪休日同時取消),售樓員《輪休變更申請單》每月一號提交銷管部;
4.3 遲到或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處以20元罰款,1小時以內者40元罰款,依次類推;
4.4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或未做登記且未征得主管同意的,處以黃牌。
5 請/休假管理制度
5.1 公司假分為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國假、年假、工傷假、生日假、喪假;
5.2 請假須提前申請,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征得相關部門領導同意,本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由售樓部代為辦理辦理完手續后方可離開。《請/休假申請單》提交銷管部,審批后由行政部備案。請假期間,若遇公休日,應除開公休日;
5.3 事假:員工私人原因請假屬于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交由部門主管按照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不得事后補假,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論處。事假以半天為最小計數單位。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者取消年終雙薪;
5.4 病假:病假為無薪假,須當天提出申請,假畢需附醫院證明,如本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由售樓部主管代為辦理。若患重大疾病請假需超過一個月,須辦理停職手續,超過兩個月須辦理離職手續。
5.5 產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持有準生證的員工可享受帶薪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請假須提前15天申請,假畢需附醫院證明或出生證,如假期不夠需要補假按事假處理。請產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5.6 婚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8天。請假須提前7天申請,假畢附結婚證復印件,否則視為事假。請婚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5.7 國假:元旦一天,五一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國假為帶薪假;
5.8 年假:是指公司為了激勵員工,設立的帶薪探親假期。服務三年以內過年時設立5天的帶薪假,三年以上的,年假7天;
5.9 生日假:凡售樓部員工在過生日當天,公司給予帶薪假期一天,生日假于公司發放的《員工生日假條》日期當月安排,逾期不補休,鼓勵生日當天休息,請假須提前3天填寫《請/休假申請單》附《員工生日假條》報銷管部審批;
5.10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有帶薪假3天,喪假可電話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手續,本人返回后補辦正式請假手續,假畢附死亡證明復印件;
5.11假期審批權限:一天內假期由售樓主管審批,2至3天內假期由銷管部審批,4至6天內假期由副總經理審批,6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方為有效;
5.12遲到、早退、擅離崗位超過60分鐘者均視為曠工,不滿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滿一天按1天處理。曠工按員工日工資總額的雙倍罰款,并扣發其當月當月全部銷售提成;當月曠工2天的員工,作自動離職處理;
5.13;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銷售主管同意后,上報副總經理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附表7、《簽到表》
附表7《考勤表》
附表9、《考勤統計表》
附表10、《員工午餐補貼單》
附表11、《輪休表》
附表12、《輪休變更申請單》
附表13、《請/休假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