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業衛生管理制度
1、旅店業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大堂顯眼處。并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逾期3個月未復核,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3-1996《旅店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并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6、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二次供水蓄水池應有衛生防護措施,蓄水池內壁材料應符合衛生要求,蓄水池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于兩次。
7、凡設空調裝置的旅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8、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專用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柜,布草應分類存放。
9、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并有明顯標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臉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旅客的床上臥具一周一換,平時見臟即換。
11、客房內沒有衛生間的旅業,應設公共浴室,客房內每個床位要配備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12、客房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篇2:物業公司食堂人員健康衛生檢查制度
物業公司食堂人員健康衛生檢查制度
一、從業人員上崗前應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定期接受衛生知識培訓;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二、從業人員每年體檢,培訓一次,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三、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從備檢查。
四、衛生管理員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作好記錄,檢查內容主要是問,看員工有無感冒、咳嗽、腹瀉、手破傷或感覺有低熱、乏力、納差、盜汗等現象,一經發展,即刻上該員工停止操作食品工作,到醫院檢查治療,到醫生證明健康,才能恢復工作。
五、要堅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洗衣服被褥;勤換洗工作服。
六、儀容儀表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不帶金戒指、耳環、項鏈,男性不留長發和大鬢角,女性頭發不披肩、化妝談而大方。
七、操作時不吸煙,不做有礙服務和衛生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掏耳朵、伸懶腰、剔牙、打哈欠等。
八、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抱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應及時停止操作食品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無傳染性后,才能恢復工作。
篇3:某食堂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各級崗位責任明確的崗位責任網絡圖。
2、各級管理人員重視職業道德,積極鉆研業務,提高管理水平。
3、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承包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嚴把責任關。
4、食堂承包人作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時刻把食品衛生安全放在首位,嚴把食品衛生關,對以下幾種情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1)采購變質、劣質食品以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2)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等商家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加工不符合標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4)食堂內部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投毒事故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
5、對因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食品衛生有關規定造成的食物中毒的各級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體情況,給予批評、行政處分、調離崗位等處理,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的,將責任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處置過程中,處置不當的各級行為人、責任人事后根據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和給予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