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小區維修部工具管理規程
1、目的
規范工具管理工作,確保維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3、職責
3.1、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
3.2、維修部班長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3.3、庫管理員負責工具的簿記盤點工作。
4、程序要點
4.1、《維修部物資采購計劃》的制定:每月的24日之前,由維修部主管組織各班長一起制定下月度《維修物資采購計劃》并由服務中心審核后,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備案。
4.2、采購計劃應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產地;預計費用;購買時間;用途。
4.3、維修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分部門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分部門公用工具由班長領用并負責保管。
4.4、個人使用工具和分部門公用工具(便攜帶的)由主管統一填寫《領料單》,經服務中心經理管批準后,可到庫房領取并負責保管。主管必須將所領工具登記在《物資零用登記表》內并領用人簽名確認。
4.5.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的參數時注意正確換檔(如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4.5.3、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5.4、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格同品質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維修部主管核實,經理審批后在在庫管理員處以舊換新,庫管理員應做好登記。
4.5.5、員工辭職、被解雇或轉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維修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個人使用工具通知財務扣發相應的錢款。維修部班長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班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并在“備注”一欄內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為以舊換新的工具。
4.5.6、維修班長每季度末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立即補充。
4.5.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庫管理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由維修部主管上報服務中心經理審核,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由維修部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4.6、公用工具
4.6.1、各專業組員工借用工具或部門之間借用工具都應在班長處借用;維修部以外的部門借用工具須經維修部主管批準后方可借用。班長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6.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目以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
c)、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6.3、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300元以下)由維修部主管確認,服務中心經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3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班長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維修部主管及服務中心經理批準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4.6.4、各班組負責人工作調遷、辭工或被解雇時,由維修部主管會同庫管理員一起對該負責人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現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其本人責任。
4.6.5、維修部主管每月25號對每個班組的公用工具進行檢查,對于缺少的或人為損壞的,將責令負責人盡快補齊。
4.6.6、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維修部主管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批。審批后由維修部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4.7、對于專業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申購。
4.8、維修部通訊用對講機管理按《保安部警用器械管理規程》相關條款執行。
4.9、庫管理員每月23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倉庫管理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維修部主管盡快申購。
5、記錄
《工具保管登記表》
《工具借用登記表》
《報廢工具登記表》
《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
篇2:某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通訊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訊工具是指電話、手機、傳真機。
第二條 管理部門
公司所有通訊工具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行政部監督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部配合行政部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配置
1、通訊工具(手機除外)由行政部統一購配,任何部門或個人領用須登記《通訊工具領用表》。
2、配備電話一部、電腦一臺,公司領導配備電話兩部。
3、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可申請配置一部傳真機。
4、視工作需要,為職員配備其它通訊工具。
二、使用管理
1、為部門配置的通訊工具,由該部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2、由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辦理領用手續并負責日常維護,到期歸還。
3、下班后傳真機應設置自動接收狀態。
4、除在家里能接電話以外,手機應該保持開機狀態,對公司的電話有呼必應;
5、未經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門、職員均不得擅自移動、增裝或拆除通訊設備。
6、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如有損壞,由個人承擔維修費用。
7、所有員禁止使用手機彩鈴。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電話,違者每次罰款 元。
9、接聽電話時,盡量放低聲音,以免影響他人工作;其他人也應避免在其身旁說話,打擾接聽電話人的接聽效果。
三、費用管理
1、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長途電話的使用,個人應自覺遵守使用制度,節約通訊費用開支。通訊費實行《核定包干、統繳清扣、超支不補、年終匯算》辦法。
2、每人每月手機、電話包干費用如下表。
(1)手機包干標準:
(2)話費包干標準:
篇3:某校教務處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教務處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工具、低值耐用品是設備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對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應當遵循保證教學需要、防止積壓浪費的原則。低值耐用品規定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單價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其中100元(含100元)~500元之間的必須由學院設備管理部門統一建帳、建卡、貼標牌,且標牌顏色不同于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標牌,100元以下的必須由各實驗室自己建明細帳。
一.購置時,需事先擬訂申請計劃,報系(部)審核批準。
二.采購人員根據申請計劃購回的物品,使用人員驗收后,100元以下的由使用人員按設備管理部門指定的統一格式作好登記(見附表一)。100元以上的由設備管理部門登記建卡、編號,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各部門每年度末應向實驗設備處交低值耐用品的年度統計表(見附表二)。
四.低值耐用品的維護工作由實驗室安排專職技術人員負責,防止積壓。
五.實驗室間低值耐用品的臨時借用由實驗室主任批準,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并定期歸還,任何人不得私自將任何物品帶出實驗室。由于責任事故造成物品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低值耐用品的損壞和丟失賠償參照《實驗室儀器設備丟失損壞賠償制度》執行,
六.為了充分利用教學資源,實驗室中長期閑置的低值耐用品應每年度清理一次,在辦理相關手續后轉入庫房或其他實驗室。
七.低值耐用品的報廢由系(部)決定,報設備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銷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