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小區車庫管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機動車停放、確保車庫車輛安全、有序停放,為業主提供停車服務。
2.0適用范圍
各項目服務中心所有車庫的管理。
3.0 制度
3.9車庫24小時晝夜值班,由項目服務中心護衛部負責管理。
3.10車庫為有償使用,車主到客戶部繳納規定的費用后辦理固定《IC卡》作為享受服務的憑據。外來車輛進入小區車庫臨時停放,須有臨時《IC卡》按其停放時間繳納停車費用。
3.11《IC卡》不得隨意借用、轉讓。如有遺失須到客戶部登記繳費補辦。
3.12車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3.13車庫內不得沖洗車輛。
4.0 車輛進出車庫作業流程:
4.1 車輛進入車庫應服從車庫管理員的指引,嚴禁漏油、漏水及施工帶泥車輛駛入車庫。
4.2車輛停放:車庫管理員協助駕駛員將車輛停在所購(或所租)車位上,臨時停放的車輛應由管理員安排停放在指定車位。須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位置,一車一位,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4.3 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當值車管員在《車庫車輛出入登記表》上作詳盡記錄,并請車主簽字確認。
4.4 駛離:車輛緩慢駛離車位,車管員應注意對周圍車輛及標識等的檢查。在出口處車管員記錄出庫時間,告知車主到出口處繳費,待該車駕駛近道口停靠時,護衛隊員收取相應費用并交付停車費收據給駕駛員,(屬臨時停車的根據停放時間長短交納相關費用)車輛方可駛離。
5.0 車庫的標識及配套設施管理:
5.1 車場內的車位及行駛方向均已做標識,并設立限速、禁鳴、限高等標志,車場出入口設立明顯標志,另有照明、消防、管道等設施。
5.7 車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標志是否清楚,設施有無損壞或更換、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客戶服務中心或監控中心報事。
5.8 車庫維修時,應在維修點放警示標志,維修完畢撤除警示標志。
5.9 維修情況記載于《值班記錄表》。
6.0 車庫管理人員注意事項:
6.1 認真執行停車場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禁止車輛逆行。
6.2 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房號等情況,以便于識別。
6.3 車輛進入車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排列整齊,不得阻塞交通。核查車型和車牌號,檢查車輛外觀有無破損或損壞,必要時提醒車主鎖好車門,將車內貴重物品帶走。車場管理員填寫《車庫車輛出入登記表》,避免出差錯。
6.4 車管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班長處理。發現有可疑情況應立即報告護衛部領導,注意觀察事態發展,并將情況詳細記錄于《值班記錄表》。
6.5 巡視時發現有違章或引起各種安全隱患行為要及時制止。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
6.6 協助保潔員維護好車場衛生。
7.0各崗位具體工作見其崗位職責
8.0 相關記錄
8.1《值班記錄表》
8.2《車庫車輛出入登記表》
9.0 附錄
9.1《IC卡》
篇2:汽車庫鏟車庫拆爐機車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汽車庫、鏟車庫、拆爐機車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該三個車庫都屬于油類、可燃部位,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必須嚴禁煙火。
2、崗位人員對所屬部位應正確配備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
3、庫內嚴禁亂拉電纜電線和使用電爐,照明燈不準超過100瓦。
4、庫內不得堆放油布、棉紗、廢紙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庫內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類。
6、崗位人員應加強對各種車輛的正確認識和保養。
篇3:師范大學分校區地下車庫收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分校區地下車庫收費管理辦法
一、為了規范地下車庫管理,保障學校和車主合法利益,根據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已經購買地下車庫停車位的車主,其停車服務費按照學校招標確定的標準繳納,由負責地下車庫物業服務的企業全額收取和管理使用。
三、未購買地下車庫停車位,需要在地下車庫停車的,分別按以下辦法收取停車費:
1.停車12小時及其以下(不過夜)的,按每車每次3元收費,其所收費用由負責地下車庫物業服務的企業收取和管理使用。
2.停車超過12小時在5天之內,且過夜的,按每車每天6元收費;停車在5天至10天之內,且過夜的,按每車每天12元收費。其所收費用由負責地下車庫物業服務的企業收取和管理使用。當月停車超過10天(無論是否過夜)的,按短期租用對待。
3.短期租用的,按每車每月300元收費,費用由負責地下車庫物業服務的企業收取后,其中220元作為資源占用費交學校,80元由負責地下車庫物業服務的企業管理使用。短期租用車位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向學校資產管理和后勤管理部門備案。
4.辦理短期租用停車位時,當月不超過15天(含15天)按半月收費,超過15天按全月收費。
四、短期租用停車位,每次最長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如需要續租時,按最新價格辦理。
五、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后勤管理部門按其違規金額的3—5倍處罰;情節嚴重的,中止合同。
六、資產管理部門會同后勤管理部門每年定期對短期租用地下車庫車位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七、本辦法從20**年4月1日起執行。
資產管理處
后勤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