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測量、分析和改進
第 八 章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 總則
8.1.1 公司策劃并實施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以確保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過程及產品和服務符合要求。
8.1.2 公司在相關體系文件中,對測量的類型、場所、時間和頻次以及記錄的要求作出規定,并定期評估測量的有效性。
8.1.3 公司識別并使用合適的統計分析技術,并確定其應用的程度。
8.1.4 數據分析的結果和改進活動應作為管理評審過程的輸入,必要時修改體系要求,以確保:
A、產品或服務的符合性得到證實;
B、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持續改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2 監視和測量
8.2.1 顧客滿意
8.2.1.1公司制定和實施《顧客滿意度調查與評價程序》,由總工程師辦公室體系管理工程師或其它部門的領導采取適當的方式獲取顧客滿意度的有關信息,分析、調查和測量顧客的滿意程度,作為對質量管理體系業績的一種測量。
8.2.1.2 這種方式可以包括:
A、顧客的投訴和抱怨;
B、和顧客直接交流;
C、利用電子媒體或發函等;
D、各種媒體的報告或行業研究。
8.2.1.3 利用獲得的顧客滿意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找出差距后,并做出改進決策。
8.2.2 內部審核
8.2.2.1 公司制訂和實施《內部審核程序》,以便驗證本公司開展的各項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及有關結果是否符合計劃安排,并確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否適合和有效。
8.2.2.2 審核的特性與頻次
A、按照本手冊規定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開展內部管理體系審核工作。
B、一般地,內部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管理體系審核每年開展二次。
8.2.2.3 審核的計劃
A、審核應根據各項活動的實際情況及其重要性來安排審核計劃,并按照書面審核計劃執行。
B、審核計劃應報總經理或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執行。
C、審核應指派具有一定資格或經過培訓的內部審核員執行,但他不直接參與他負責的區域的審核。
8.2.2.4 審核的準備
A、由審核員編制審核檢查表。
8.2.2.5 審核的實施及報告
A、審核按《內部審核計劃》和《審核檢查表》進行。
B、每次審核結束后均應編制《內部審核報告》,審核報告內容可包括被審核部門的基本情況、審核依據、發現的不合格項及糾正措施等。
C、應將審核結果及審核報告通知有關部門。
8.2.2.6 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復核
A、相關部門應根據接到的審核報告盡快做出決定并采取糾正措施。
B、審核員應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復核,以驗證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執行和有效。
8.2.3 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公司采用適當的方法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過程和可能具有重大環境/風險影響的運行與活動的關鍵特性進行監視,在適當時予以測量。
8.2.4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8.2.4.1公司制訂和實施《產品檢驗與試驗程序》,以驗證產品達到規定的要求.
8.2.4.2在生產的各個階段,品管部應安排人員對產品進行檢驗或試驗,并作好記錄。
在檢驗未完成之前,產品不能放行。除非得到有關授權人員的批準,適用時得到顧客的批準。
8.2.4.3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包括:
A、采購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B、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C、出廠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8.2.4.4 在下列情況下,品管部應會同設計開發部和PMC部對供方提供的首件(首批)樣品進行檢驗和試驗,以了解供方提供產品的質量水平,掌握具體的驗收標準:
A、供方提供的新產品;
B、質量要求有改變;
C、當生產制造工序已改變(如加工方法、工具的改變等)時。
8.2.4.5 對成批進貨,除按要求驗證材料外,還應按照進貨檢驗要求和有關的抽樣標準進行檢驗或驗證。
8.2.4.6 所有進廠的物料(包括主要材料和輔料)均須經過必要的檢查。
8.2.4.7 在一般情況下,本公司不允許對物料進行緊急放行,若確實需要,則必須對急需物料加以明確的標識和記錄,以便實現可追溯。
8.2.4.8 公司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包括:
A、翅片高速沖床、大彎管機、漲管機、自動焊接機、冷凝器折彎機、冷媒沖注機工序的操作者開機或調配機后的首檢;
B、各工序正常生產過程中的過程檢查;
C、檢驗員在轉序時的抽檢。
8.2.4.9 以上質控點所采用的檢驗方式按相關文件要求進行。
8.2.4.10 完成品的最終檢查和出廠檢查
A、QA課的出廠檢驗須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完成品最終檢查和出廠檢查。
B、只有經檢驗和試驗合格后的成品才能包裝入庫和交付顧客,對不合格的成品或成品批次在可返工情況下,必須交由制造部重新返工,返工后必須交QA課重新檢驗和試驗。
8.2.4.11 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或報告,并妥善保管以便產品可追溯,或作為其它質量活動評價的證據。
8.2.5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的監視和測量
8.2.5.1公司對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健康安全影響的運行與活動的關鍵特性進行例行監測和測量,包括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有關的運行控制、對環境目標指標/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符合情況的跟蹤信息記錄。
8.2..5.2公司定期評價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
8.2.6 支持文件
《顧客滿意度調查與評價程序》
《內部審核程序》
《產品檢驗與試驗程序》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監測和測量控制程》
8.3 不合格品的控制
8.3.1 公司制訂并實施《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確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處理和防止不合格品被非預期使用。
8.3.2 在生產、裝配、測試、檢驗和試驗各個環節中,一旦出現不合格品,相關部門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控制,這些控制措施包括:
A、確定不合格產生的背景,如生產時間、產品批次、生產設備和儀器等;
B、鑒別出不合格品,并將其與合格品分開;
C、將不合格情況作書面記錄,包括哪些產品、產品批次等;
D、評價不合格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置時應考慮:
a)返修;
b)回用
c)報廢或拒收。
E、決定并執行不合格品的處置方法;
F、按處置決定對不合格品的轉移、貯存或返修等實施控制;
G、通知其它可能與不合格品有關或受不合格品影響的部門,必要時,包括顧客在內。
8.3.3 保持客觀證據以證明經返工或返修的產品已按照有關程序重新檢驗或測試。
8.3.4 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理情況加以記錄并妥善保存。
8.3.5 處理不合格品時,應考慮是否須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8.3.6 支持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3.7 應急準備和響應
8.3.7.1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的重大環境因素/風險、環境/健康安全表現等組織相關部門確定潛在環境/健康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
8.3.7.2 相關部門對潛在環境/健康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制定并實施應急措施和響應計劃。
8.3.7.3 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公司演習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習。
8.3.7.4環境/健康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應及時處理。行政人事部等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調查原因,責任部門制定并實施糾正/預防措施。行政人事部負責措施的跟蹤落實。必要時,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人員對相關體系文件進行評審和修訂。
8.3.7.5 支持文件
《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8.4 數據分析
8.4.1 公司制訂并實施《數據分析控制程序》,以驗證工序能力和產品特性的可接受性,并確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最終作為提高產品質量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重要手段。
8.4.2 有關部門應收集來自各方的相關信息和數據,包括:
A、內部審核;
B、糾正和預防措施;
C、不合格產品或服務的投訴;
D、顧客抱怨和顧客滿意度。
8.4.3 公司應對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以評價組織的整體業績,并確定:
A、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B、與產品要求的符合性;
C、過程運行的趨勢,包括可能采取的糾正措施;
D、顧客的滿意度。
8.4.4 公司應確定需要的統計技術,并明確運作要求和在組織內實施,必要時應對有關人員進行足夠的培訓。
8.4.5 支持文件
《數據分析控制程序》
8.5 改進
8.5.1 持續改進
8.5.1.1 公司制訂并實施《糾正預防措施與持續改進控制程序》,以持續改進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5.1.2 持續改進的要求應利用:
A、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
B、審核和管理評審的結果;
C、數據分析;
D、糾正和預防措施。
8.5.2 糾正措施
8.5.2.1 公司實施《糾正預防措施與持續改進控制程序》,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不符合采取糾正措施,實現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的不斷改進。
8.5.2.2 糾正措施的要求應包括:
A、評審包括顧客抱怨在內的不合格、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有關的不符合;
B、識別和確定不合格/不符合產生的原因;
C、評價和確定需采取的糾正措施;
D、實施糾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合格/不符合的再發生;
E、記錄和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結果。
8.5.3 預防措施
8.5.3.1 公司采取預防措施,以消除潛在不合格/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合格/不符合的發生,并評審措施效果。
8.5.3.2 當下述異常情況發生時,相關部門應提出預防措施要求:
A、不良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生產和檢驗;
B、同一質量問題經常發生;
C、發生導致重大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問題的隱患。
8.5.3.3 制定和采取預防措施程序必須包括如下屬性:
A、通過有關的記錄、報告或活動,查明并消除不合格原因;
B、針對找出問題的原因,采取并執行相應的預防措施。
C、為防止問題再發生和潛在問題的發生,制定并采取預防性措施。
D、對所采取的預防措施進行跟蹤,并驗證其效果,以保證措施的有效性;
8.5.3.4 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須予以記錄和保存,并作為管理評審會議的資料。
8.5.3.5 有效的預防措施需要時納入作業指導書、生產工藝、產品規范和管理體系中,以尋求更好的改進機會與方法。
8.5.4 支持文件
《糾正預防措施與持續改進控制程序》
篇2:花園小區業主手冊:安全管理
花園小區業主手冊:安全管理
為保障業主(用戶)辦公、居家安全,物業公司對本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安全事務員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并配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為盡量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安全事件,特請業主(用戶)注意:
有陌生人來訪需核實其身份;
帶外人進入本小區,應主動到值班安全事務員處登記;
若發現推銷人員、可疑人士或異常情況,請及時通知安全事務員或物管公司。
業主(用戶)搬運物品處小區,須提前在物業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放行手續。否則,安全事務員有權拒絕放行。此舉詣在防止業主財物的被盜,保障業主的自身利益,請自覺支持和維護。
業主(用戶)外出前,物業公司提醒您關好門窗,切勿讓未成年人單獨在屋內,避免發生危險。
為保障住戶安全,提醒您在使用電、天然氣、供水等設備時正確操作,外出時關閉所有閥門,避免發生意外。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嚴禁高空拋物。
物業公司友善提醒您相鄰業主(住戶)相互溝通,保持聯系,以便大家相互照應、團結和睦。
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撥打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救護電話120,并請您及時告知物業公司,服務電話***
特別提醒:根據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物業公司所提供的安全防范為預防性措施,不含業主(住戶)人身及財產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篇3:小區物業安全管理工作手冊總則
小區物業安全管理工作手冊總則
總則
一、為了規范zz灣安管部安管隊伍的日常管理,達到"政治合格、素質過硬、紀律嚴明、服務規范"的安管隊伍管理總要求,不斷加強隊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按照半軍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冊。
二、本手冊適用于zz灣物管中心安管主管、安管(班)長、安管隊員。
三、本手冊為zz灣安管隊伍的日常管理標準,根據各自崗位的要求,制定安管隊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及各類應急處理預案,以利于工作開展。
四、物管中心必須嚴格執行本手冊的規定。安全管理部對貫徹執行本手冊負有直接責任,必須嚴格要求,檢查、監督所屬人員認真貫徹落實。
五、物業管理公司督查小組定期檢查本手冊在管理中心的落實情況,本手冊作為對安管部的月度考核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