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周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后,作為物料器材加工、采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匯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
篇2:工程三方施工合同材料管理規定
工程三方施工合同材料管理規定
三方施工合同確定的部品是為了保證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由我方與總包方共同推薦施工單位進行招投標而確定的部品施工單位,合同簽定后由我司統一支付總包管理配合費與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售后服務進行監督。
1、部品小組在成本管理部給定的成本控制價范圍內尋找可提供相應產品并可以施工的部品施工單位;
2、部品小組對可提供該產品的供應商組織考察,考察成員由部品小組成員、成本管理部、設計部共同組成,并由該項部品負責人填寫《供貨商考察報告》見附表一,考察人員會簽;以上程序見附件1.1《確定可采用供貨商程序》;
3、由該部品負責人在***上撰寫招標書,標書送與已考察過的供貨商及總包單位推薦的部品施工單位(在同等條件下總包單位推薦的部品施工單位在定標時優先考慮)。標書中的產品數量由成本管理部提供,產品性能描述由設計部提供。以上程序見附件1.2《招標書審批程序》
4、填寫《部品定標履行表》見附表二,由部品小組負責人召集相關的部品定標會,招投標領導小組形成會簽意見。部品招投標小組的成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項目總監、財務總監、項目部總經理、項目部副總經理、成本管理部經理、設計部經理、部品小組負責人、部品小組專業工程師;招投標小組的領導人為公司總經理。所分包的部品金額在__萬元以下時由項目經理部確定定標意見,其招投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項目總經理、項目副總經理、項目總經理助理、設計主管、成本主管、專業工程師、部品小組工程師;招投標小組的領導人為項目總經理。
5、標書撰寫人擬定合同,并負責報審批程序《合同審批表》見附表三。在交與總包單位及部品施工單位簽字蓋章前應交與《合同審批表》中確定的相關領導審批。
6、審批過的合同交總辦文檔管理員,我司留貳份原件,總辦與財務各一份;總辦文檔管理員編號并復印與成本及項目經理部各一份。第5-7條參見附件1.3《部品定標及合同管理程序》。
7、三方施工合同確定的部品施工單位在進場前由部品專項負責人牽頭組織工區負責人與相應的總包單位召開進場協調會。
8、三方施工合同確定的部品施工單位進場后由工區負責人管理,部品專項負責人協調配合,該施工單位請款時必須請工區負責人、總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監理公司簽字認可后,部品專項負責人方對進入付款審批程序。
9、總包單位為甲方,部品施工單位為乙方,我司為丙方;
10、三方施工合同中應參照總包合同明確規定:總包管理配合費、總包管理配合的內容、總包的權利與義務、分包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11、關于總包的權利與義務應明確:對的施工質量、進度進行控制并組織相關的進度會議和質量檢查。若部品分包單位不服從現場管理,經我方確認后,總包單位可以對部品分包單位予以處罰,該處罰款從部品分包單位的最近次進度款中直接扣除;總包單位若發現部品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與進度嚴重不符合工程進度要求,經我方確認后,在保證同等質量和同等價格情況下,總包單位可以另行組織施工單位以保證本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12、對部品分包單位的義務應明確:負責按時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進度會議,其質量和進度服從總包單位管理,若因此影響本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總包單位可以向部品分包單位追索相關損失;
篇3:房地產公司限價材料管理規定
房地產公司限價材料管理規定
限價材料指由甲方根據選定的樣板、品牌及市場情況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實時限價的材料,限價中應包含:產品、指定供貨商、價格、限價范圍、限價適用時間等(三大材可不指定供貨商)。
1、限價來源于四個方面的依據
(1)網上招投標:其結果是限價的主要依據,參照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價格信息庫;
(3)建材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
(4)詢價。
2、選擇四種限價方式的規定
(1)在條件充許且沒有重復勞動的情況下應盡量采取網上招投標方式,其中應注明該材料的采購方式為乙供;
(2)在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的情況下,若公司價格信息庫中有最近的限價數據,則可直接參照使用;
(3)若無法參照上述兩種方式確定限價,可參照本地最近時期的的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后執行;
(4)總價低于1萬元人發幣的零星材料或屬獨家經營的材料由于工期短、用量少可采取詢價的方式確定限價。
3、限價管理規定
(1)項目經理部在工程項目開工30天前編制《**材料采購計劃及**限價計劃》提交與部品小組,并報送成本管理部、設計部。其中要求明確定板定樣時間、標書發布時間、合同簽定時間(或給出限價通知時間);
(2)成本管理部是限價的責任部門,應按計劃在接到通知20天內完成限價;
(3)在招投標方式下應保證至少有三家及以上的供貨商參與招投標;
(4)在詢價方式下,經辦人員需填制《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附表七),并報成本管理部經理審批;
(5)限價確定后,經辦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填寫《材料限價表》(附表八)發送與總包單位,并由總包單位內業管理人員簽收確認。
(6)甲方完成限價,乙方在收到通知20天內末訂貨,此后因材料價格的漲落責任由乙方承擔;
(7)對于限價材料的價格,乙方若認為限價無法接受,應在接到《材料限價表》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此價格進入結算,乙方不得提出價格差異。如經甲方證實在市場上能夠按甲方限價購買某種材料,并將此信息反饋與乙方后,乙方仍拒絕購買,該種材料可改為甲供或三方供貨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該材料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