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和收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和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二、銷售和發貨控制制度
1、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銷售目標、確立銷售管理責任制。建立銷售定價制度,按照制定價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執行。
2、建立客戶聯系制度,應當充分了解和考慮客戶的信譽、財務狀況等有關情況,降低帳款在回收中的風險;加強對賒銷業務的管理,規范賒銷業務的審批制度,提高應收款的回收率。
3、按照規定程序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訂立銷售合同,組織銷售和發貨工作。同時,建立銷售合同審批制度,對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銷售退回管理等嚴格把關。
4、在銷售與發貨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銷售登記制度,加強銷售合同、銷售計劃、銷售通知單、發貨憑證、運貨憑證、銷售發票等記帳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
三、收款控制制度
1、應當將銷售收入及時入帳,不得帳外設帳,不得擅自坐支現金。
2、加強應收帳款的管理。設置好應收帳款臺帳,建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帳款催收制度,提高應收帳款回收率。
3、健全壞帳管理制度。對于可能成為壞帳的應收款應當報告主管部門,由其進行審查、確認。單位發生的各項壞帳,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在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后作出會計處理。對注銷的壞帳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帳銷案存。已注銷的壞帳又回收時應當及時入帳,防止形成帳外帳。
篇2:商業地產項目銷售控制制度
商業地產項目銷售控制制度
1、銷售控制主要責任人為銷售經理和銷售文員,銷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銷售文員為第二責任人。
2、所有已經付訂金(包括小訂)、簽定購買合同的商鋪均進入銷控范圍,銷售經理應當及時提醒、督促銷售人員配合銷售文員存檔備案。
3、銷控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傳播。
篇3:售樓處銷售控制工作職責說明
售樓處銷售控制工作職責說明
1、整理和匯總電話接聽,到訪客戶的情況記錄。
2、制定銷控表和應收帳款催收表,監督成交情況和督促應收帳款的催收。
3、復核買賣合同的簽署并蓋章。
4、呈報每日成交與回款統計表。
5、將與銷售有關的各類信息廣告向銷售代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