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調度值班長必須由副礦級以上領導擔任,并按值班排列表順序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負責主持召開次日7:00時的礦碰頭會,通報前一天的安全、生產綜合情況,匯報前一天碰頭會工作安排的落實情況。在會議結束時,應與當日調度值班領導進行詳細的工作交接。
(4)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堅持定時向區域公司值班領導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區域公司值班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部門的管理規定。
二:嚴格執行儀容儀表規定,按規定著裝、佩帶工牌上崗。
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執勤,用語規范,動作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將手插入褲袋。
六: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脫崗、串崗、擅離崗位。
七:當值時不得吸煙、聊天、讀書報、聽音樂、吃東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崗,不得打瞌睡、睡覺。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于工作無關的事。
十: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柜等設備進行監控。
2.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調試主機和其它按鍵。
3.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號時應沉著冷靜,并及時通知巡邏崗或附近崗位治安員確認,如屬誤報,需查出原因,如屬火警,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消防中心不準撥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任何人不準在消防中心會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保安經理同意。
5.消防監控室內除配備消防設備外,嚴禁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6.當值消防員每天應打掃室內衛生,擦拭設備設施,始終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蜘蛛網,光亮整潔。
7.消防中心內嚴禁吸煙、吃、喝、聊天、看書報、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8.確保消防中心內報警電話暢通,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工作需要除外),緊急情況使用電話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9.消防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個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10.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工程維修人員或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有特殊情況暫離開時經領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員頂崗,交接注意事項后方可離開。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園區和安管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各值班員對每班值班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做好崗
13.交接班記錄,檢查系統是否正常,經雙方確認后方可離崗。
14.工作時間八不準:不準聊天;不準串崗;不準吃東西;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崗位上辦私事;不準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1分鐘)、玩手機;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不準會私人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