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發展公司獎勵與處罰規定
特殊的獎勵計劃
●董事長獎3000元
董事長獎是選拔和鼓勵部門經理以上表現良好的員工。這些員工必須具備達到了公司3個方面有關的一項(100%顧客滿意,擴大市場占有率,創造合理的利潤),有主要戰略創意,或為公司節約大量的費用/工序,行政行政人事部推薦可供考慮的管理層員工。由公司高級管理層作出最后的選擇。
●杰出團隊獎1000元
團隊獎是以俱樂部為單位,公司下轄的俱樂部均可在年終評選時上交參選報告,并由公司管理層根據其一年來整體運營情況、創造利潤、團隊合作表現、公信力等作為評選依據。團隊必須達到了與公司3個方面有關的一項(顧客100%的滿意,市場占有,創造利潤),有主要戰略創意,或為公司節約大量的費用/工序。獲獎團隊將在公司年度表彰會議公布。并獲得年度優秀團隊獎獎牌。
●銷售精英獎1000元
銷售精英獎是鼓勵在年度銷售中能出色完成會所下達的銷售任務,并且業績突出者。
●服務之星獎1000元
服務之星獎將鼓勵你對健佳美的忠誠和貢獻,以及為健佳美顧客帶來的優質服務。
●優秀教練獎1000元
優秀教練獎將鼓勵俱樂部教練勤學習、教課有方、并能為客人制定行之有效的可行性實效性課程訓練。
●積極管理獎1000元
凡積極管理,堅持原則,糾正不良行為,作出較大貢獻者,經高級管理人員討論,予以獎勵。
●優秀員工獎1000元
凡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中積極努力、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工作者經部門經理推選及高層管理人員討論批準,予以獎勵。
●員工介紹獎1000元
公司的發展壯大離不開你的努力,同時作為大家庭的一員你有責任為公司介紹優秀的人才加入我們的行列,對于介紹優秀人才的員工在其介紹的人才為公司作出了重大貢獻者你可以獲得公司為你頒發的員工介紹獎。
以上獎項進行年度評選,并在公司年度表彰會議公布及獎勵,遲到,早退,請假、記過者不得參選。
獎勵條例
●公司員工在工作崗位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以下獎勵。
對以下人員予以口頭或通報表揚
☆工作認真負責、大公無私或受到同事贊賞或有書信表揚者;
☆果斷處理突發事件、投訴、為公司贏得信譽者;
☆收到會員口頭表揚并在服務臺有記錄者;
☆公司例會被領導點名提出表揚者。
●對以下人員獎勵20-50元
☆敢于同不良行為做斗爭并為公司挽回損失,被通報表揚者;
☆收到會員書面表揚者;
☆季度被評為優秀部門的員工;
☆拾金不昧及時上交,超過200元并有公司記錄者。
●對以下人員予以50-100元的獎勵
☆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超額完成部門各項任務;
☆工作盡心盡職,能為公司避免損失并被部門證明者。
☆每季度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對以下人員獎勵200元-500元
☆保護公司財產,排除重大隱患,防止或挽救事故在海淀區備案者;
☆因為工作表現突出,受到新聞媒介表揚經公司領導批示予以獎勵者。
注:對騙取榮譽和獎勵的人員將嚴肅處理。
●對以下人員給予獎金或晉級
☆工作過程中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服務滿2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處罰條例
紀律是獲得成功和勝利的保證,一流的管理,要求員工有一流的遵守紀律的自覺性。但規定和規則是必要的,健佳美訂立的規定和規則使所有工作伙伴了解行為規范以及違反規定導致的后果。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兩次警告處罰20-100元)☆未經許可,擅自在會所內推銷物品者;
☆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會所參觀者;
☆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帶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30-100元)☆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在工作場所、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對同仁惡意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抽煙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等;
☆儀容儀表不符合要求;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迎送賓;
☆未經上級領導同意私自換班;
☆在工作中未使用禮貌用語者
☆未填寫完當日報表和保存好上班用品者;
☆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和用公司電話聊天;
☆下班后著工裝在公司內健身者;
☆隨地吐痰、亂涂亂畫、亂扔廢棄物;
☆無特殊情況,不按指定時間就餐;
☆當班時間串崗;
☆當班空崗10分鐘以上(除吃飯時間)并無他人知道去向者;
☆對上級布置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無回復;
☆服務區域內衛生陳列不合格,有紙屑、煙頭、塵土、紙簍未倒等;
☆商品陳列不符合要求;
☆開票臺、服務臺、工作崗位內堆放雜物,不整潔;
☆健身房、操作室內嘻笑、打鬧、扎堆聊天;
☆在會館所有區域內大聲喧嘩者;
☆當班時間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服務臺內換衣服、工裝;
☆工作區域內吃零食,吃飯
☆服務臺內隨意使用電器設備、電源;
☆商品進出庫不履行清點驗收手續 ☆營業終止后,未及時做好清場工作;
☆因上貨、結帳、點款而冷落客人;
☆不能及時有效處理客人投訴;
☆不積極配合公司完成整體的各種促銷活動;
☆不尊重特殊客人,如模仿、議論、圍觀、譏笑等,與客人搶路、搶話、插話、爭執者;
☆遞拿東西不輕拿輕放,扔、甩、摔等;
☆遇到客人不滿時,不能主動道歉;不能做到和藹耐心;
☆未做必要的工作交接;
☆私自挪用、挪動、遮蓋、攔擋公司所的安全消防器材;
☆休息人員在公司內影響在崗人員正常工作者;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處罰100-500元:
☆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怠慢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次不聽、發生頂撞者;
☆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工作時間內,做其它事情,如睡覺、聊天、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直接管理者連帶處分);
☆遲到、早退30-60分鐘;
☆違章使用電器設備;
☆不按客觀實際,工作帶有偏見,造成工作失誤或其它投訴;
☆被公司提出嚴重警告批評者;
☆不接受管理,拒簽罰單;
☆在職權范圍內不按原則辦事,引起會員及員工不滿或上告;
☆公司各區域有煙頭或存放易燃物品;
☆因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而被會員投訴(情節惡劣開除處理);
☆1個月內曠工內達5日者;
☆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此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200元。出現以下兩種情形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在處罰400元的同時,有權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任何場合散布嚴重損害企業商譽或形象的言行的。
☆以任何方式破壞同事之間團結的。
☆拒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監督及指導的。
☆辱罵客戶或與客戶發生打架的。
☆因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問題一年內被客戶投訴三次成立的。
☆在工作時間內從事其它工作的,或在工作時間之外利用企業資源從事其它工作的,或在工作時間之外從事與本職工作相關行業的。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元。出現下列兩種情形的,屬于《勞動合同》中“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公司在處罰1000元的同時,有權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向領導虛報情況誤導領導作出錯誤決定的。
☆將本公司業務介紹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的。
☆以個人名義截留公司業務的。
☆因工作過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一萬元的。
☆非法侵占公司財產滿1000元的。
☆接受或索取業務單位的賄賂、收受禮品價值滿200元的。
☆破壞企業財產,造成損失滿1000元(按購進價計算)的。
☆套取公司支票或現金用于個人目的或挪作它用的。
☆未經公司授權,私自對外簽訂協議的。
☆泄露本公司商業機密的。
☆扣留公司現金、支票、物品,經勸說拒不歸還的。
篇2:公司員工手冊:獎勵與處罰
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貢獻者;
2、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項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3、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4、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5、其他特殊情況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同意獎勵者;
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公司總經理簽發,通報范圍為公司辦公系統內。
2、獎勵假期:除《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可以享受到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3、獎勵旅游:不定點不定時的帶薪旅游作為獎勵。
4、獎勵培訓:根據員工的表現,工作能力優秀者公司可安排相關外部培訓,提高員工技能素質。
5、現金獎勵: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二、處罰條例
有下列違反處罰條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予以扣分或罰款處罰:
1、利用公司電腦在工作期間進行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2、著裝或儀容儀表不符合公司規定;
3、個人辦公環境衛生臟亂或文件資料亂堆亂放現象;
4、工作時間電話聊天;
5、上班時間吃零食或在辦公區吸煙;
6、 工作卡未佩戴在前胸;
7、上班時間大聲喧嘩或上班時間聚集閑聊;
8、上班時間影響他人工作的行為;
9、語言不文明;
10、外出未提前 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外出回來未及時做返回登記;
11、其他影響工作及公司形象的行為 ;
12、其他違反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行為;
上述各項違規現象,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批評后填發過失提醒單,并根據實際情況扣減1-5分規章制度遵守分,如違反第一條的人員,除扣減規章制度遵守分外,另 填寫《違規處罰單》罰款l00元,主管領導在場時,連同主管領導一并給予處罰。
《過失提醒單》和《違規處罰單》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總經理簽字后,發放違反者本人與其主管領導簽字接收。簽字后的《過失提醒單》和《違規處罰單》將存入公司人事檔案。
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有下列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第一次違反時公司會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違反者簽字接收。再次違反時,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不做任何補償。
1、工作態度散漫,消極怠工,缺乏合作精神。
2、無正當理由而拒絕上級領導的工作分配。
3、在外兼職及接受公司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務。
4、一個月內兩次或一年內累計四次(含)以上違反處罰條例。
5、任何場所,散布不利于公司工作、利益的消極言論。
6、代他人打考勤或請他人代打考勤。
7、未經公司同意,將公司物品占為已有。
8、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須給予書面警告的行為。
書面警告處分: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總經理簽發后,被警告者簽字接收后存入公司人事檔案。
有下列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可以直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不作任何補償。
1、一個月內曠工三次(含)以上或一年內曠工七次(含)以上。
2、打探別人工資或將自己工資透露給他人。
3.擅自向外界透露公司機密。
4.未經授權,擅自洽談承諾有關公司的合約事宜。
5.工作上有較大失誤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
6、填寫《員工履歷表》或上報公司的其它各類資料有虛假現象。
7、工作中有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等其它不誠信行為。
8、偷盜行為 返回主頁
9、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須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并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3:(公司企業)員工獎勵與處罰細則
企業(公司)員工獎勵與處罰細則
一、獎勵
企業根據員工表現,每年對員工進行考核評績,以作進級及工資調整之依據,使有職位空缺時給予提升機會,而此機會將盡可能給予本企業員工。
1.勤獎勵。員工每個月遲到積累不超過十分鐘、不早退、不臨時請假(事假及兩天以內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請)可獲獎勵。
2.績獎勵。員工若有以下佳績者,得由部門主管報請總經理獎勵并作升職之參考。
服務周到,態度良好,博得客戶普遍贊揚者。
品行良好,不計較個人得失,無不良嗜好者。
技術精湛,經驗豐富,見解正確,為企業做出貢獻者。
提出意見、建議獲企業采納,取得效果者。
協助業務發展,使之能增加收益/
檢舉舞弊或其他對企業不利事情,因此減少或免除損失者。
勇于開拓,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為員工之表率而獲主管推薦者。
遇緊急突發事件如防風、防火、安全事故等應變能力強,臨危不亂,處理得當者。
保護、愛護企業資產、設備和財務,使之免受損失者。
應對處置得當,令企業聲譽增加者。
二、處罰
本企業的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雇、開除。
1.員工若違反下列規則者,將受紀律處罰。
消極怠工、擅離職守、外出或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會私客。
私自動用企業機器設備作私活,打私人長途電話。
工作時間飲酒、奕棋、睡覺。
隨地吐痰、丟棄煙頭、雜物。
粗言穢語、喧嘩、滋事。
造謠生事、企圖陷害或匿名誣告。
借企業款項,過期不還。
事先未獲主管批準,出差再外繞道營私或利用企業客戶營私。
事先未獲主管批準,在工作時間參與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活動。
職工因違反紀律而獲紀律處罰書后,將記錄于本檔案中。
2.員工如犯下列過錯應立即開除。
工作態度惡劣,拒絕上級合法及合理之指令。
玩忽職守、瀆職造成企業經濟損失。
不忠誠于企業事業,貪污受賄及收受未經企業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報營業額、騙帳,除開除、賠償經濟損失外,企業按反賄賂條例規定,將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未經批準私自將企業圖紙、文件、資料、產品偷拿出企業。
故意損壞企業設備及財產,或故意泄露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
聚眾滋事,破壞內部工作秩序。
吸毒、盜竊、于企業內聚賭、有傷風化、調戲或利用職權侮辱同事、打擊報復同事。
對上級、客戶態度粗魯、不禮貌與同事大聲爭吵、斗毆。
私藏違禁物品、軍火、武器于企業范圍內。
未經授權,散步發表不利于企業聲譽、內部運做及經營管理之言論、材料。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或當年累計曠工七日者作自動離職論處。
員工因違反所在地法規而被拒捕或檢控。
工不按企業規定辦事及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失職者除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外,本企業保留追究聲譽損失的權利。
三、員工違反企業紀律制度,其主管縱容、包庇、知情不報或不按規定處理的視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