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種緊急情況處理規程
(一)治案案件處理預案
1、安保人員在執勤中發現或得知園區內有爭吵、斗毆等暴力事件時,應注意參加人數、是否持有兇器等。一般吵架、斗毆能制止的要及時制止。
制止的原則:
①勸阻雙方住手、住口
②將爭吵或斗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
③持有器械斗毆,則應先制止持械一方
④有傷員則先送傷員去醫院救治
⑤在制止爭吵、斗毆雙方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得惡言相向
2、如遇有(或接報)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偷等)索取、毀壞管理部、租戶財產,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時:
⑴要保持鎮靜,立即用通訊設備呼叫求援,并通知監控人員進行錄像。
⑵當班領班聽到求援信號后,應立即通知各路崗封鎖出口,同時派遣就近安保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并視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
⑶控制事態,勸阻疏散圍觀人群。
⑷若為重大案件要立即撥“110”電話報警,同時維護好案發現場。
⑸犯罪分子逃跑的,一時又追趕不上時,要看清人數、衣著、相貌等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做好記錄及時向公司報告。
⑹有案發現場的(包括偷竊、搶劫)要保護好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煙頭等,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現場勘查完畢之前,安保人員不得離開。
⑺當事人或現場如有人員受傷的,要立即設法盡快送醫院搶救并報告公安機關。
⑻事后安保領班須做好記錄,并書面報告管理部。
(二)火災處理預案
1、安保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領班、客服中心和安保部主管報告,同時就近取得滅火工具趕赴現場。
2、安保主管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判明火情、指揮滅火救災工作。
3、依靠自身力量無法撲救時,應立即撥打“119”報火警,并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撲救。
4、各崗位安保人員應做好安全防范,控制各出入口,對所有的人員,只許出,不許進。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并隨時向客服中心匯報有關情況。
5、通知配電房,隨時準備切斷電源、開啟消防水龍頭,保證足夠的消防用水。
6、指揮疏散人員走消防通道,維持現場秩序,驅散閑散圍觀人員。
7、現場若困有人員,應本著“先人員后財產”的原則搶救。
8、撲救完畢后,管理部安排人員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損失,并做好安置工作。
(三)發現可疑人員處理預案
1、執勤中如發現可疑分子,應注意觀察,必要時要查驗其證件做進一步審查。
2、發現有在管理區域進行業務推銷和散發廣告的要堅決制止,必要時要清離園區。
3、發現有作案嫌疑的嚴格審查備案,送派出所處理。
4、在處理各類可疑人員時,不允許擅自處理放人,更不允許敲詐、勒索、私自罰款。
5、對于必須罰款的則由管理部決定。
(四)酒后鬧事或無行為能力人處理預案
1、醉酒者或無行為能力人失去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易對自身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安保人員應及時對其采取控制和監督措施,穩定醉酒者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情緒。
2、通知安保主管,設法查明該人員單位和家庭住址,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所在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對外來人員進入園區鬧事者,應禮貌勸其離開園區。
4、對不聽勸阻者,要如實記錄并向管理部或安保部主管匯報。
5、若遇到蠻橫無理,打罵值班人員的,可上報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出面妥善處理。
6、情況危急則先向公安機關匯報再向管理處或主管匯報。
(五)發現傷病處理預案
1、發現有人在公共區域受傷或暈倒時,應守護在病人身邊,并立即通知管理部及上級主管。
2、將病人或傷者安置在適當的地方休息,盡量將傷者與圍觀者隔離。問明病人的住址或家屬電話,及時聯系病人家屬或單位;如暫時聯系不上病人家屬且情況危急,速打急救電話“120”或報警電話“110”。
(六)發生觸電事故處理預案
1、發現有人觸電,應先關閉電源,然后用絕緣物把人和電分開。
2、立即報告上級主管,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報警電話“110”。
3、安保主管或領班接報后應迅速通知工程部并及時趕到現場。
4、維修部接報后應迅速趕到現場切斷電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補救措施。
5、安保主管或領班到現場后,應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以便事后查明原因。
6、及時通知“110”或“120”把病人送到醫院,同時向管理部匯報。
(七)交通事故處理預案
1、發現或接報園區發生交通事故,安保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
2、立即通知主管領導,撥打“110”或“122”報警,并在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受傷人員的家屬或單位。
3、事故現場如有受傷人員,則另外尋車送傷員就醫。
4、保護好現場,勸離圍觀人員,協助公安機關或交警維持現場秩序,指揮好交通。
5、由領班做好現場事故記錄,處理完畢后上報管理部。
(八)防洪排險處理預案
1、安保人員發現園區出現初始洪澇現象,及時上報主管、領班、工程部并趕至現場進行處理。
2、安保主管接到匯報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查看,準確判斷提出應急措施。
3、向上級主管匯報指揮安保人員利用抗洪排澇工具,如水泵、水管、沙包等,配合維修人員進行堵漏排水。
4、維修人員查看自動排水系統,如現有的排水系統效果不佳,則臨時增加排水泵進行排水,情況危急排水不及,則向上級領導反映。
5、隨時準備通知租戶,清移自備車輛。
6、對于聯系不上的租戶及時向客服中心報告,由管理部領導決定是否對租戶的自備車輛清移,事后由管理部做好解釋工作。
7、沒有到場的安保人員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九)水管爆裂及水箱溢水處理預案
1、安保人員接到報告,應立即趕往現場,并及時通知工程部人員。
2、檢查漏水的準確位置及漏水性質。在許可能力下,設法制止漏水,關閉水閥;如是租戶家里漏水應立即通知客服部與該戶租戶聯系。
3、如一時聯系不上該租戶,維修人員應立即關閉水閥,并向樓幢其他租戶做好解釋工作。
4、觀察周圍環境,查看漏水是否影響各項設備,如電線槽等。
5、利用沙包及可用的物件堆箱,防止漏水滲入電器設備,以免水浸使設備受損。
6、工程部盡快更換爆裂水管或修復漫溢水箱。
7、利用現有設備工具,設法清理現場。
8、如漏水可能影響日常操作、保養或涉及申報保險金等問題時,須拍照存檔作為日后證明。
9、通知保潔部清理現場積水,檢查受影響范圍。
10、對漏水租戶及受影響租戶,工程部應在恢復供水時提醒大家出門應關閉水閥。
(十)自殺或企圖自殺事件處理預案
1、安保人員接報發現有人自殺應迅速趕至現場,邊匯報、邊穩定自殺者情緒。
2、查看自殺者所處位置和所用方法。
3、設法查明自殺者身份和企圖自殺原因,及時與其家人取得聯系。
4、安保主管根據現場情況做出處理方案。如果是企圖自殺則一邊用言語分散其注意力,一邊安排人員報“110”;如已自殺,則根據其自殺手段,安排人員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同時保護好現場,再報“120”和“110”,最后報客服中心。
5、安保人員引導急救車輛和公安機關車輛,盡快趕至現場。
6、劃定搶救范圍,勸散圍觀人員并疏異交通。
7、維修人員現場隨時待命,如觸電自殺,則要切斷電源。
8、沒有到達現場的安保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有人趁火打劫。
9、工程部配合安護人員和公安人員開展救人工作。
10、安保部協助公安機關對自殺事件進行處理,并做好現場調查工作。
篇2:醫院內部緊急情況處理預案(范例)
醫院內部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為了做好醫院內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將醫院突發事件對醫院以及社會的影響和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醫院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就醫院突發事件的責任分類、處理原則等作出相關規定。
一、適用范圍
(一)政治事件,包括:醫院內部被*、宗教非法滲透或敵對勢力破壞等;
(二)治安事件,包括:打架斗毆;偷竊;賭博;酗酒滋事;被騙、失蹤等;
(三)傷害事件,包括:火災;危險品失控;爆炸;食物中毒;電擊;交通事故;
(四)醫療糾紛事件,包括:醫療事故;醫患糾紛;
(五)其他,上述類別中未包含的醫院突發事件。
二、醫院突發事件的處理原則
(一)分類管理原則
1.醫院突發事件分為普通院內突發事件和重大院內突發事件兩大類;
2.普通院內突發事件;
3.重大院內突發事件包括政治安全事件、重大醫療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消防安全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實驗室安全事故、儀器設備使用安全事故、網絡安全事故、食物安全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事件等;
4.不同類別的院內突發事件,由不同部門負責牽頭處理。
(二)及時處理原則
對醫院突發事件的任何一類或多類,在出現苗頭開始,就進入醫院突發事件的處置階段,有關人員要核實信息,及時報告,果斷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力量控制局勢,正確進行處置,制止事態發展,嚴禁無關人員卷入事件,將其盡快平息。
1.及時報告。
發生院內突發事件,發現者要及時報告保衛科,保衛科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程度向醫院分管領導匯報,并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
2.現場處理。
(1)發生院內普通突發事件,警務室在接報的5分鐘內派人迅速到達事件發生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同時及時通知保衛科主要領導(夜間通知總值班),及時有效地處理好事件。
(2)發生重大院內突發事件,警務室在接報的5分鐘內派人迅速到達事件發生現場;在撥打110的同時及時通知保衛科主要領導(夜間通知總值班),在公安部門未到前及時保護好現場,維持好現場秩序,并根據事件性質通知相關的醫院主要領導。
(三)有效作為原則
1.處理醫院突發事件,各責任部門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果斷采取措施,有效作為,抓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平息事態,把突發事件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內部。
2.對于在醫院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的,按《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處理。
篇3:電梯緊急情況處理方法
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一、一般注意事項:
1、電梯在行使中突然停車,在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要切斷運行電源開關;
(1)若轎廂處在廳門區域內,要在轎廂內將轎門打開或在廳門外用鑰匙開關打開廳、轎門、放出乘客。
(2)若轎廂處在樓層之間,乘客或司機應利用轎廂內警鈴或應急電話設法與維修人員聯系,盤車至平樓面。盤車過程中應聽從維修人員指揮,嚴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開門走出或由安全窗口爬出。
2、若電梯運行中發生超速、撞頂或蹲底預選樓層不換速,異常聲響,嚴重燒味,正常運行時安全鉗摩擦導軌異常現象時;
(1)立即按"急停"按鈕并保持鎮靜,對企圖跳出轎廂、強行打開轎門的乘客要進行嚴肅勸阻。
(2)雖已按下"急停"按鈕,仍無法制止時,應通過警鈴、電話與有關人員聯系靜候解救。
3、當電梯在停留過程中發生溜車現象時,在轎廂內工作的人員切勿從轎廂內跳出,以免發生"剪切"事故。
二、電梯"困人"解救工作通常有以下幾個步驟:
1、盤車前,必須首先警告被困者,電梯將開始移動,乘客應靜候解救。切勿試圖強行走出轎廂,直至接到指示"已經安全"方可出來。解救人員未發出上述警告而工作,則屬工作上的疏忽。
2、盤車工作通常需由兩位工作人員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首先切斷總電源開關,然后一個人打開制動器,另一個人盤車。特殊情況亦可例外,如小型服務梯,只要一人就可以,大型電梯則需三人或更多人進行。
3、若能將轎廂盤往下方,則可盤至最近的樓面,但有時因實際距離,完成整個過程所需時間較長,或對重側質量等因素,可將轎廂盤往上方。
4、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動時,要倍加小心,采用"步進式"松動制動器,緩慢進行,以防止因電梯轎廂或對重的重量較大所產生的重力加速,速度過大而失去控制。
5、盤動轎廂站平樓后(一般誤差600mm之內),制動器裝置定要復原,然后應用電梯廳門專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或由轎廂內用手扒開轎門,放出被困的乘客。
6、當盤動電梯下行時,如果遇到不能盤動的情況,可能是電梯轎廂底處的安全鉗已動作,因此,進一步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整個解救過程中,要保持與轎廂內乘客的聯絡,安慰乘客不要驚慌,以保證乘客的安全。在盤車前,應詢問被困者下列內容:
(1)被困于轎廂內的乘客人數;
(2)有無傷,病人員和急事人員;
(3)轎廂內有無照明;
(4)轎廂停在井道內的位置;
(5)被困時的情況及異常響聲;
轎廂頂安全窗,最好不要使用,特別是對老人、病人或小孩等,若必須使用,應在有關人員指導監護下運行,對于是共同井道的電梯,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應停止相鄰電梯的運行,當乘客由轎廂內走出,要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腳下安全,以免被地坎等絆倒或夾腳。
三、火災時的處理方法:
發生火災時,立即使電梯之停止運行,要絕對禁止使用電梯之逃生,平時應向使用者講清楚。
1、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未蔓延的地區或樓層,通常停在首層;
2、應及時與消防人員聯系;
3、請指示乘客迅速離開轎廂,由樓梯逃生;
4、使電梯處于"停止運行"狀態,并用手將轎門、廳門關閉,及時切斷總電源,禁止他人使用;
5、嚴禁在火災層打開電梯門,應考慮到"困人"等事故的發生,即使電梯能夠運行,要向客人說明可能產生的危險性。在火災層停梯開門是最危險的,根據統計,死亡事故的發生多半是這個原因引起的。因為火災時,人們的逃生欲望極為強烈,但發生"困人"事故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停電、電梯設備損壞等),過多人員的擁擠及井道、樓層濃煙也會引起窒息等傷亡事故的發生,欲速則不達。為了避免這些不測事故的發生,應盡早地將電梯停至安全層(通常停至首層)斷電;
6、具有消防運行的功能的電梯,按動"消防員專用"按鈕,使之處于消防運行狀態,以備消防人員使用;
7、如附近地方有火災時,有時可能會引起停電發生"困人"等事故,所以亦應停止運行。
四、停電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電梯在運行中停電,則乘客被困在停止運行的轎廂內即是"困人",這時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先用對講機向轎廂內的乘客說明"困為停電,請暫時安靜的等候"。
當電源恢復正常,電梯就會再次正常地運行,所以向乘客說明,不會有任何危險,停電時,要做好以下的應急處理:
1、如果預測停電在短時間內就可以恢復正常或備有發電機,則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乘客交代清楚,讓他們在轎廂內耐心地等待,不可強行走出轎廂;
2、停電復原以后,應指示乘客再次按轎廂內的目的層按鈕,這樣就可以恢復電梯正常運行;
如果是長時間停電或線路故障,應考慮盤車放人,盤車放人要遵照"電梯困人解救方法"執行:對電梯備有應急照明或應急處理運行電源,維修保養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五、發生水災時的處理:
當大廈發生水災時,通常是固為生活水箱,暖氣及消防設備等水管破裂引起,除及時關閉水閥門外,電梯還要做以下應急處理:
1、在電梯井道未灌水或有少量水時,要及時地將電梯停在最高層(為方便進入轎廂頂,一般停在頂層端站的下一站)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開關;
2、若水已經灌滿井道底坑或機房,要立即斷掉總電源開關,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的發生;
3、如果是樓層間跑水。水會由電梯廳門進入井道,損壞廳門鎖機構或造成短路(門鎖開關,候梯廳指層線路或按鈕)。此時,要及時地將電梯開至二層,停梯斷電;
4、發生水災,要注意保護好轎廂頂及轎廂內的電氣設備不進水,如檢修開關、操縱盤、開門電機、指層電路、風扇和照明等設備,必要時采取保護措施;
5、恢復電梯運行時,尤其是微處理機控制的電梯,要仔細檢查,以免過電壓燒壞電子板。
6、恢復電梯運行后,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
六、地震時的處理方法
感到地震時,首先使電梯"停止運行"。地震時與發生火災一樣,不要利用電梯避難,請在平
時向用戶交待清楚。
1、感到地震時請立即按最近目的層按鈕或最近層停車關梯;
2、讓乘客離開轎廂,到候梯廳;
3、停梯后,請乘客不要使用電梯;
4、萬一被困在電梯轎廂內,不允許一個人試圖往外出;地震之后,要按下述方法進行檢查,正常后方可恢復運行;
發生三級以下地震時:
1、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下行至最底層端站;
2、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上行至最高層端站。
若運行過程中,無異常聲響、振動及沖擊,即可恢復正常運行。在做幾次全自動運行以后,確認正常,方能交給乘客使用來載貨。若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梯,向相反方向運行至最近的層站停梯,并與電梯專業公司聯系檢查修復。
四級以上的地震,不能低速運行,要與電梯專業公司或制造廠家聯系,進行全面檢查修復后,方可投入運行。
所有檢查修復工作,都要填寫詳細的記錄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