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電子廠品質手冊:采購
采購
1. 目的
保質、保量、準時采購符合客戶產品品質要求的合格材料.
2. 范圍.
接收物料的采購需求采購本公司所需的一切原材料、設備、模具配件、五金工件等.
3. 權責.
3.1. 物控員:提出原物料請購要求.
3.2. 部門主管:審核請購要求.
3.3. 采購人員:良好的采購作業,使采購之產品符合要求.
3.4. 總經理:合格供貨商名錄的核準.
4. 作業內容.
4.1. 采購需求.
4.1.1. 原物料請購需求.
生產產品所需的產品由物控員以<<請購單>>提出請購需求.
4.1.2. 辦公用品要購需求由管理部以<<請購單>>提出請購需求.
4.1.3. 各部門所需之物品其部門以<<請購單>>提出請購需求.
4.2. 審核請購需求.
<<請購單>>須呈部門主管審核和廠務中心副總核準,管理部直接由其經理核準,方可送采購.
4.3. 采購員接到<<請購單>>時,應查驗是否經權責主管核準,選擇適當廠商采購.
4.4. 原物料供貨商的選擇,依<<供貨商管理程序書>>作業,一般以價格、交期、產品安規與制造能力和產品品質保證方面選擇,請估供貨商.
4.5. 若客戶指定廠商時向指定廠商采購.
4.6. 采購員須同廠商確認產品規格、交期、價格等采購要求.
4.7. 采購員確認廠商能夠滿足本次采購要求后填寫<<訂購單>>.
4.8. 采購員填好<<訂購單>>,提報資材部副理初審,廠務中心副總經理復審,方可分送廠商及相關單位.
4.9.<<訂購單>>變更:<<訂購單>>變更時,請購單位先與采購人員確認目前采購狀況后,重新開<<請購單>>,附上相關文件經相關主管核準后,送采購辦理變更事宜.
4.10.采購應對來料進行交期跟催.
5. 相關文件.
5.1.采購管理程序 MD-P-003
5.2.供貨商管理程序 MD-P-001
篇2:集中采購協議之產品質量保修協議書
集中采購協議之產品質量保修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日期:
1、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并全部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等所有費用。
2、更換的部件或零配件須與設備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產地、型號規格相同,若無法達到上述要求,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代用品。
3、乙方應留下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訊地址或電話,以便通知乙方進行保修。保修負責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4、甲方必須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操作規程操作,使用乙方規定的材料,如因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規程操作或未使用乙方規定的材料而造成設備故障,乙方應予維修,但可收取維修費用。
5、本產品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缺陷,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后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4小時內完成簡單故障的維修,對7天內無法修復的嚴重故障,乙方須在7天內提供備用,以保證正常運行;其他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必須在4小時內到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報到,與甲方有關人員共同到現場查看,并于現場查看后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一般故障一周內處理完成,復雜(重大)維修項目一天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在約定處理時間內處理完成。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其他單位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120%)不經乙方認可,在質保金內扣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門)留下所有記錄,供維保方備查。所留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依法繼續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定義:
A、簡單維修項目:簡單維修項目指通常4小時內能完成的維修項目。
B、一般維修項目:一般維修項目指通常2天內能完成的維修項目。
C、復雜維修項目:復雜維修項目指通常10天內能完成的維修項目。
D、以上項目的維修時間如有特殊原因,由乙方提出具體原因,甲方簽字認可。
2)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
A、電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用電話通知乙方。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電話記錄,雙方約定有效。甲方電話記錄的內容包括通話時間、收話人姓名、送話內容、收話人的應答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須保留電話記錄至維保期結束。
B、傳真: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用傳真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傳真件后向甲方傳真回執。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需保留收到的傳真回執至保修期結束。
C、電子郵件:乙方必須在合同中提供郵箱地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需保留郵件發送記錄至維保期結束。
D、必要時甲方也可用掛號信,特快專遞通知乙方。以上聯絡方式可同時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項均為有效。若乙方改變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需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甲方在接到通知前原聯絡方式有效。否則,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給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按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均未同乙方聯系上,則視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向乙方發出的通知有效。發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諸實施,則視為乙方放棄質保,今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不再通知乙方,并不再退還乙方質量保修金。但所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質量缺陷,甲方有權繼續依法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6、對乙方保修期的違約處理
1)未按合同約定的處理時間完成維修任務或無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簽字認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罰乙方100元/天違約金。
2)在約定時間內,乙方需經處理但未達到驗收標準的,則雙方另行約定完成時間,由乙方繼續處理,達到驗收標準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驗收簽字。若檢查驗收再達不到驗收標準,或超過雙方再約定的完成時間,則視為乙方故意拖延,將按照每延期一天扣罰乙方100元/天違約金。
7、返修項目的質保期各保修維修部位的保修期,從保修維修結束驗收合格之日起,產品保修期2年重新計算保修期,第二次退還質保金的時間順延到重新計算保修期到期后退還。
8、造成其他損失由于乙方質保期內產品質量缺陷等問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損失方共同核實,乙方不到場核實,甲方與損失方共同核實,其責任鑒定可采用拍照、攝像、取樣、記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委托的施工單位或住戶簽字資料均視為有效)。
具體損失金額計算按實際發生費用*120%計算,在預留保修金中扣除。所留保修金不足以賠償該質量缺陷項目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按有關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9、維修責任的界定
1)如乙方認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維修,由乙方提供證據。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對保修期質量缺陷項目進行及時處理,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安排其它單位進行處理,本合同的整體保修責任繼續由乙方承擔,直至保修期全部結束。
3)如乙方不及時到現場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其責任鑒定可采用拍照、攝像、取樣、記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委托的施工單位或住戶簽字資料均視為有效)。
10乙方在保修維修期間的職責1)交付使用后,乙方書面提供維修負責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并經
法人和法人代表簽章。2)乙方在保修期進出小區的所有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禮貌,工完場清。11因設備質量原因進行了保修處理后180天內,乙方應保證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否則即使保修期滿,也應繼續免費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