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南京市業主委員會中第一個在民政部門成功備案的南京市東寶花園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備案證書(南京市基層民間組織)。
南京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在民政部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合法權益,規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備案管理,根據《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南京市基層民間組織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備案是指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在依法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備案后,可以向區民政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民政部門)備案,領取備案證書。
第三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違反憲法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四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管理機關是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負責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備案、換屆、變更、撤銷等職能。區民政部門也可委托街道辦事處行使上述職能 。
第五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申請備案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業務主管單位;
(二)有規范的名稱;
(三)有負責人;
(四)有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大會管理規約》;
(五)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第六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備案事項包括:名稱、負責人、業務范圍、活動地域、住所、業務主管單位等。
第八條 申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負責人簽名的《南京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申請備案表》;
(二)《南京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負責人備案表》;
(三)業主委員會名冊或業主大會負責人花名冊;
(四)《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大會管理規約》(加蓋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
(五)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出具的《業主委員會備案表》。
第九條 區物業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第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程序:
(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負責人向所在區民政部門提出備案申請,并填寫《南京市基層民間組織申請備案表》;
(二)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將有關材料報送區民政部門審查,對符合備案條件的予以核準備案;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不予辦理,并應說明理由;
(三)區民政部門對核準備案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頒發《南京市基層民間組織備案證書》;
(四)區民政部門在收到備案材料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屆期為3-5年,且與《業主大會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大會管理規約》的規定一致。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負責人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填寫《南京市基層民間組織申請變更備案表》,到區民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區民政部門應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所持的備案證書進行兩年一次的審核。
第十四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民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區民政部門撤銷備案,并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從事非法活動;
2、涂改、出租、出借備案證書的;
3、不按照規定辦理換屆備案。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名稱統一為南京市**區+**街道+物業區域名稱+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基層民間組織備案編號由類別編號(4)+區編號+街道(鎮)編號+四位流水編號,如建鄴區沙洲街道西堤國際業主委員會可編號為404010001號。
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南京市民政局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篇2:呼和浩特市業主委員會成立登記備案管理辦法(2019)
本文提要:
呼物發[20**]第6號20**年7月9日
第一條為加強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建設工作,促進業主委員會的規范化管理,了解各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情況。依據有關的法規、政策,制訂業主委員會成立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物業管理小區。
第三條市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第四條業主委員會是代表住宅小區區域內全體業主的整體利益,實行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業主自治管理組織。
第五條住宅小區業主人住率達50%以上或人住率達30%以上竣工兩年以上的,均應成立業主委員會。
第六條按照區域劃片形成的物業管理區域由各區物業辦負責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新建小區由所在地辦事處、居委會協助成立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1.召開業主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2.由選舉出的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選聘執行秘書(執行秘書可以不是本會委員)。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經選舉產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下列文件到區物業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
1.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申請書;
2.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
3.業主委員會章程;
4.業主公約。
第九條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將審核批準業主委員會成立意見報送市業主管理聯合會備案,并由市業主管理聯合會發放證書,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1.業主委員會各項工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2.管理用房和營業用房的使用情況;
3.業主委員會改選,任免及增減情況; (房地產E網:m.dewk.cn)
4.召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情況;
5.維修基金的年度使用情況及物業管理企業發生變換時基金帳目的轉移手續辦理情況;
6.《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一)業主委員會的權利
1.代表和維護本住宅小區內全體業主的整體利益,召開和主持業主或業主代表大會;
2.制定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
3.選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4.審議物業管理企業制定的年度管理計劃和物業管理收支情況及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
5.審議住宅小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的建設、更改、擴充,以及房屋的維修等與業主利益有關的事宜;
6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二)業主委員會的義務
1.籌備召開業主或業主代表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業主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接受業主的監督;
3.嚴格執行業主委員會章程,貫徹執行與督促業主遵守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工作;
4.反映業主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正當要求并監督落實,督促業主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5.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協調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的聯系;
6.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因服務管理等原因達不成一致意見影響正常工作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企業可申請物業管理部門進行協調。(來自:m.dewk.cn)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應積極參加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及相關知識,物業管理企業應給予支持幫助。
第十三條非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項目組建業主委員會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物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篇3:**小區(花園)第___屆業主委員會備案復函范本
關于**小區(花園)第___屆業主委員會備案的復函范本
****第___屆業主委員會:
你會提交的備案資料收悉,現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給予****第___屆業主委員會備案。
業主委員會成員名單見附件(包括業主委員會成員姓名、在業主委員會擔任的職務、工作單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二、業主委員會向公安部門辦理印章刻制手續后,將印章式樣分別報我局物業管理科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備案。
附件:業主委員會成員名單
年月日
**區國土房管局
抄送:**市國土房管局物業管理處,**區物價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街派出所,**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