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文印管理
五、文印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電腦設備、復印機等的使用管理,規范文印行為,保證公司文印正常工作,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使用管理
1.電腦設備、復印機由公司指定的行政助理專人使用、保養,使用人應合理操作。有關設備及一切用品(含紙、色帶等)由專人保管,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凡已上網的電腦,由公司指定專人使用,上網密碼亦只由經理指定之人員知道,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密碼。同時,上網費用標準為200元/月,直接補貼在該部門的電話費中。
3.行政助理工作期間,無關人員不得到場干擾,不得隨意打聽或強行閱視有關保密材料。
4.行政助理應加強對電腦設備、復印機的保養,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并提出維修意見及方案,待批示后盡快實施。復印機每復印50張,停機休息5分鐘。
5.凡需打字、復印的資料,須填寫文印單,復印、打印完后分別在打印記錄本、復印記錄本上進行登記,注明時間、內容、數量、規格、經手人等。
6.文印單的填寫與審批
文印單由需文印人員如實填寫,部門負責人審核。凡復印30張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0張至100張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批準,100張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打字20頁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批準,20頁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文印單一式兩聯,一聯留申請部門存檔,一聯留在行政人事部存檔。
7.凡送打印的資料須字跡清晰,原則上按材料到文印室的先后順序打印,特殊情況須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作相應調整。打印出的初稿由擬稿人校對。
8.凡與工作無關的私人材料,原則上不能在公司文印室打印、復印,特殊情況須經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二)結算辦法
1.每月上旬行政人事部對上月用紙數量等進行結算,年終進行總結算。
2.文印用紙實行包干,復印用紙允許損耗3%。進料、出料與記錄數量要相符,不足部分由行政助理按價負責賠償。
3.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獨立核算單位應按打印、復印等實際發生費用向公司支付款項,價格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核定,按月從其賬戶中扣除。
篇2:大學后勤處復印、打印、文印管理規定
> 大學后勤處復印、打印、文印管理規定為加強復印、打印、文印的管理,節約開支,避免浪費,提高工作能效,特制定本規定。
1.復印機由計劃科指定專人管理,為處機關(實體)提供服務,不對外服務;復印機僅限于復印工作需要的文件、資料,禁止個人用于私事復印。
2.復印、打印量超過五十份項目,其復印、打印原則上到學校文印室辦理。
3.因公或特殊要求需到學校文印室打字、掃描、彩印的,須報處長審批。
4.管理人員要做好復印、打印登記,保管好審批單據;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熟悉機器性能及操作技術,及時準確地完成復印、打印任務。
5.未經允許,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私自開機復印,不得擅自拆、修,違者責任自負。
篇3:支付中心文印管理辦法
國庫支付中心文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中心文印管理工作,提高文印工作質量,降低辦公費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文印組織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文印工作包括單位對內、外文件及材料的打印、復印工作。下列事項屬于單位文印范圍:
1、中心文件、信息、通知的印制;
2、上級重要文件的復印;
3、中心內部資料、會計憑證、報表資料的復印;
4、重要信息資料的復印;
5、其他與本單位有關的資料打印、復印。
第三條 非文印人員嚴禁擅自開啟打印、復印設備,原則上不得從事于本單位無關的打印、復印工作。
第四條 文印人員要做好文印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做到擺放有序。每天上班后開啟設備,下班前關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