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業技術服務、維修和養護工作說明
職務:物業經理(技術部)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
職責范圍:
負責商場和全部住宅樓的技術和大樓服務工作。
1.公共事業系統:
(1)供電系統;
(2)公共照明系統;
(3)緊急發電機供應系統;
(4)空調系統;
(5)空氣處理機和強制空氣供應系統;
(6)通風系統和熱氣供應系統;
(7)水警服務系統;
(8)二氧化碳供應系統;
(9)水管修理和水供應系統;
(10)游泳池用水循環系統;
(11)游泳池熱水供應系統;
(12)排水和泥上處理系統;
(13)燃氣供應系統;
(14)灌溉系統;
(15)安全系統;
(16)中央電視系統;
(17)有線電視系統;
(18)雕塑水池和噴泉循環系統。
2.大廈層面工作:
(1)外部層面:如外墻,鋪飾區域、路和油漆著色工作;
(2)內部層面:如門、圍欄、油漆著色工作和光面鑲板等。
3.正常工作范圍:
(1)管理技術服務科的工作人員--1名維修官員、3名維修助理官員、12名技術員;
(2)培訓技術人員;
(3)監督技術人員。他們的紀律和制服整潔;
(4)、擬定工作人員責任名單,建議員工年度休假和年度工作鑒定;
(5)擬定住宅樓和商業大廈的預算并進行評估和分析;
(6)實施和控制已通過的技術服務預算;
(7)根據標準要求和/或合同條款監督維修公司的工作;
(8)控制庫存品、設備和工具的使用;
(9)如遇要求,給其他科室主管提供技術上的建議;
(10)計劃預防性維修項目;
(11)為投標做好估計、檢查,制圖和規格,下令進行并監督諸如大廈層面維修、機械及電器安裝等工作;
(12)協調全面維修計劃;
(13)記錄維修地址,大廈、工程服務服務協議翻新時間。重新裝修和花費;
(14)確保所有機械廠房。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15)必要時與承包公司和顧問聯絡;
(16)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職務:工程師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
職責范圍:
1.總體:協助和建議物業經理做好電力和機械維修及物業管理中基本建設工程的總體控制、監督和規劃,即預算控制。投標程序、減少開支、長短期維修項目。承包公司的工作情況和已批準的承包公司名單等。
2.工程監督和審批:
(1)在助理工程師和大廈技術人員的協助下計劃和監督每年的維修項目和電機工程的徹底檢查;
(2)做出恰當的現場指示和/或購貨定單;
(3)對租戶提出的更改和/或裝修計劃進行核查,提出意見并推薦審批,檢查和匯報工程進展。
3.技術審計:
(1)定期檢查大廈,就大廈的服務工作給下屬提出建議;
(2)保證技術標準得以保持和提高。
4.監督員工:監督和建議助理工程師/初級工程師和大廈的技術人員,協同大廈總管處理大廈的其他維修工程。
5.維修和特別職責:
(1)擬定修葺和/或改進工程的規格和投標文件,提呈物業、經理審批;
(2)接管新大廈的工程和維修系統,協同助理工程師維修瓊
(3)物業經理提出的任何特別工作。
6.會議:
(1)聯絡其他部門或利潤中心的人員對技術問題進行討論;
(2)與外面的顧問、建筑師或公司和租戶代表、業主就展開工作召開會議;
(3)就已獲物業經理核準的技術問題協助內外聯絡。
7.其他工作: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附加工作。
職務:維修官員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接受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的直接領導
職責范圍:
(1)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管理商用和住宅樓字的所有技術和大樓服務工作;
(2)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做好維修科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
(3)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組織技術員的在崗培訓和發展;
(4)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監督維修人員的工作;
(5)監督技術人員,他們的紀律和制服整潔;
(6)擬定工作人員責任名單,向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申報職員年度休假計劃;
(7)監督工廠、車間和電掣室,使其保持清潔有序;
(8)保證所有機械廠房、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工作狀態良好;
(9)控制庫存品、設備和工具的使用;
(10)發出修茸通知,跟蹤和報告工程至完工;
(11)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根據標準要求和/或合同條款監督維修承包公司的工作;
(12)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制定年度預算并對其進行評估和分析;
(13)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控制已核準的技術服務預算;
(14)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計劃預防性維修項目)
(15)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做好總體維修計劃;
(16)根據要求承擔緊急和/或臺風應急工作或額外工作;
(17)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或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依
職務:技術員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貢,接受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的直接領導
職責范圍:
(1)輪班進行修茸和養護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2)按指示檢查和匯報所有機械廠、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的運作情況;
(3)按指示已錄并保存所有電和機械系統的運作數據,如商場的空諷系統,水或電表讀數和檢查結果等;
(4)按要求承擔緊急和/或臺風應急工作或額外工作;
(5)保持車間、廠房和電掣室整潔;
(6)保持工作服整潔;
(7)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或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技術任務。
篇2:電腦技術服務員工作描述(職務說明書)
電腦技術服務員工作描述(職務說明書)
工作名稱:電腦技術服務員
直接上級:服務部經理
直接下屬:無
主要責任(占總工作時間的百分比):
1.建立計算機硬件系統(50%)
具體任務: 頻率
1)根據具體要求組裝零部件經常
2)測試并修正誤差經常
3)送貨上門、拆開機器包裝、現場裝配經常
2.現場演示基本系統(10%)
具體任務:頻率
1)解釋硬件系統經常
2)現場演示軟件如何安裝經常
3)為客戶提供研討會和培訓班的信息經常
3.維修系統(30%)
具體任務:頻率
1)現場診斷問題經常
2)在現場或公司維修經常
3)安裝臨時的替代系統一周一次或根據需要而定
4.不斷更新技術(5%)
具體任務:頻率
1)在需要時參加技術培訓一季度一次或根據需要而定
2)閱讀手冊和集體實踐一周一次
3)在需要時向其他服務人員或服務部經理咨詢經常
該崗位需要使用哪些特殊的設備或工具?
計算機硬件、軟件、計算機維修的專門工具
該崗位與公司中其他崗位之間有何聯系?
與銷售代表密切配合,以滿足客戶對新系統的需求;與其他技術服務人員密切配合,進行診斷和維修工作;在現場安裝和維修時與客戶直接交流
該崗位的工作條件描述:
正常工作時間:每月輪換,日程安排如下:
其中3個星期為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下午5:00
加班要求:對于周末和晚上的緊急維修任務,技術服務人員輪流值班,隨叫隨到
出差要求:只在本地工作
該崗位的特殊條件或要求:
手指靈活、能夠負重32公斤、視力好、持有效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