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房〔20**〕13號
關于印發《珠海市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導則》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了正確指導和規范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保障業主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區,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制定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借鑒其他地區的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珠海市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導則》,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注重總結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驗,及時完善本企業的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附件:《珠海市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導則》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建設廳,市應急管理辦,各區(功能區)建設局,市物業管理處,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珠海市建設局辦公室20**年5月28日印發
珠海市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導則
1.總則
1.1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保障業主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制定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導則。
1.2本導則適用于珠海市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1.3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及時控制、系統聯動”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物業服務企業及各小區管理處應當分別成立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企業總經理(法人代表)和小區管理處主任分別為本公司(小區)應急處置工作第一責任人。
2.2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2.2.1制訂本企業物業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2.2收集、分析各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信息;
2.2.3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各物業管理小區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2.4組織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或實施救援工作;
2.2.5及時向社會、政府相關機構報告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援。
3.宣傳、培訓、演練、預防
3.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充分利用各方式開展自救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進社區工作,增加企業員工、業主的防范意識。
3.2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對企業員工進行物業管理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及協調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員工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3.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對物業管理突發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協調和處置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完善應急預案。
3.4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物業管理小區的日常管理,保持各種設施設備的完好。強化日常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
3.5各小區管理處應當制做《物業管理小區應急管理工作明白卡》懸掛于小區管理處的顯眼位置,并及時更新相關內容。
4.各類應急處置預案
4.1電梯困人應急處置預案
4.1.1獲知有人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公司派人到現場處置,同時通知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4.1.2監控室應通過監控系統了解電梯困人情況,用對講機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救援。
4.1.3電梯維修公司救援人員應按特種設備有關規定迅速到達現場并及時、安全解救被困人員。
4.1.4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者有發病、昏迷癥狀,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及時搶救。
4.1.5被困者救出后,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4.2突發停電應急處置預案
4.2.1在事先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應將停電線路、區域、時間和影響二次供水及電梯使用的情況,采用各種有效方式告知住戶和商戶,并在各主要出入口發布通告。
4.2.2在事先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突然停電情況下,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供電部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住戶和商戶。
4.2.3管理范圍內如有備用電源的,應盡快啟用。
4.2.4檢查所有電梯運行情況,發現電梯困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處置預案施救。
4.2.5如屬商場等營業場所,秩序維護員應協助維持好秩序,疏散顧客,指導商戶啟用應急照明燈、蠟燭等備用照明,并注意防止發生火災。
4.2.6安排員工到小區各主要出入口、電梯間維持秩序,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現治安事件。
4.2.7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戶和商戶詢問,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
4.3燃氣泄漏應急處置預案
4.3.1接報或發現燃氣泄漏后,疏散人員,并根據本小區氣源使用情況(管道燃氣或瓶裝氣),及時通知相應的燃氣供應商,必要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救援處置。
4.3.2設立現場警戒線,疏散人群;警戒線內,嚴禁一切火源,禁用手機、電話和非防爆型對講機、手電筒等電子電氣設備,嚴禁開關電器設備。
4.3.3施救人員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時,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并盡可能屏住呼吸。救援方法要科學合理,避免盲目冒險。
4.3.4瓶裝氣用戶,家庭燃氣泄漏,輕輕打開門窗通風。根據泄漏情況采取下款辦法處理后,等待燃氣供應商到來處理:
4.3.4.1燃氣具泄漏時,關閉氣瓶角閥。如氣瓶角閥無法關閉,不要拆卸氣瓶上調壓器,把調壓器與燃氣具之間的膠管打折拴緊。
4.3.4.2氣瓶瓶體泄漏時:
a.泄漏若為氣體泄漏,關閉氣瓶角閥后,可使用非金屬物品堵塞泄漏處,并將氣瓶小心搬移至空曠通風處,搬移氣瓶嚴禁搭乘電梯。
b.泄漏若為液體泄漏,關閉氣瓶角閥后,迅速把氣翻(扭)轉,使泄漏處變為氣體泄漏,再按a方法進行進行處理。
4.3.4.3氣瓶角閥無法關緊的泄漏時,不要拆卸氣瓶上調壓器,把調壓器與燃氣具之間的膠管打折拴緊,然后切斷膠管,將氣瓶小心搬移至空曠通風處。
4.3.5管道燃氣泄漏處理方法:
a.用戶戶內燃氣泄漏,迅速關閉入戶主閥門,輕輕打開門窗通風。若無法關閉入戶主閥門,應迅速關閉樓棟立管閥門。
b.當戶外管道的泄漏發生在樓棟立管閥門之后時,迅速關閉樓棟立管閥門。
c.當戶外管道的泄漏發生在樓棟立管閥門之前或埋地管時,就立即設立現場警戒線、疏散人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線范圍。
按上述辦法處理完后,等候燃氣供應商處理。
4.3.6不管是瓶裝氣還是管道氣泄漏,當已發生燃氣泄漏爆炸著火時,應先向110報警。泄漏源未處理好前,不要輕易滅火。
4.3.7發現有中毒、受傷者,協助中毒、受傷人員逆風脫離現場,等待醫療部門救護或直接將中毒、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并盡可能同時采取人工呼吸等正確的急救措施。
4.4盜竊和破壞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4.4.1發現盜竊和破壞事件,立即報警。
4.4.2秩序維護員到達案發現場后,在保障自身安全情況下可及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記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體形、服飾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4.4.3秩序維護員在事件中抓獲犯罪嫌疑人,應及時移交警方處理,并根據警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證據,嚴禁拷打、審訊和扣押,并應勸阻業主和圍觀人員打罵犯罪嫌疑人。
4.4.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來以前已逃離現場,秩序維護員應注意保護現場,不得觸動現場任何物品,并阻止任何人員進入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
4.4.5如在作案現場發現有人受傷,應在保護好現場的基礎上,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嚴禁搬動傷員,防止傷情加重。
4.4.6在警方人員到達后,積極提供線索,配合警方人員辦案。
4.5意外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4.5.1小區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秩序維護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立即報警。
4.5.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當保護現場,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嚴禁搬動傷員,防止傷情加重。
4.5.3若系由觸電事故,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桿、竹竿或塑料、橡膠)將電源撥離觸電者,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
4.5.4若系溺水事故,應立即搶救,若落水者嗆水較多,應使其頭低腳高,按壓腹部,使其吐出嗆入之水,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
4.5.5若系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發傷亡事故,應立即通知工程人員到場,共同確訂搶救方案。
4.5.4若系高層墜落、物品砸傷引起傷亡事故,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保護好現場,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目擊者,同時向警方報警。
4.5.7若系交通肇事引起傷亡事故,應在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的同時,記錄肇事車輛,留下駕駛員和目擊者,如有監控錄像,保存相關錄像,報請警方處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區內交通堵塞,應開辟旁行通道,積極疏導交通,并設立警戒線,防止破壞現場。
4.5.8若傷亡事故系由于設備故障、設施損壞或管理不當引起,相關部門應當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送交公司總經理,以便公司查找原因、落實責任、上報情況。
4.6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4.6.1臺風暴雨來臨之前:
4.6.1.1張貼警示通告,提醒各單位、業主、住戶及員工做好防范工作;
4.6.1.2檢查樓宇立面,要求各住戶關好門窗,搬離放在陽臺上的花盆、雜物;
4.6.1.3檢查天臺、樓頂、地面排水管道溝渠,發現堵塞,及時通知水工組、清潔工予以疏通;
4.6.1.4搬離或固定易被臺風吹走或吹倒的物品;
4.6.1.5檢查加固道路標識牌等各種設施,對植物進行必要的修剪;
4.6.1.6將樓宇四周停泊的車輛疏導至停車場等空闊地帶;
4.6.1.7備好雨具,并對對講機等執勤用具、道閘開關等予以保護,以防淋雨損壞。
4.6.2臺風暴雨襲擊時:
4.6.2.1通知所有秩序維護員注意安全,需要戶外作業時戴好安全帽;
4.6.2.2提醒過往人員、員工注意安全,勿在戶外逗留;
4.6.2.3發現可能脫落暫時無法處理的不安全物件,用繩帶等拉開警戒線;
4.6.2.4加強治安防范措施,嚴防不法分子伺機作案;
4.6.2.5臺風過后,組織人員檢查公共設施損毀情況并做好統計,清除垃圾、積水。
4.6.3水浸的處理:
4.6.3.1組織搶險突擊隊,負責裝填運送沙包;
4.6.3.2及時通知車主開走水浸區域的車輛;
4.6.3.3在地庫出入口開口處堵成沙包墻并派人看護;
4.6.3.4保護一切因水浸后易遭損壞的重要公共設施,如電梯及電力系統;
4.6.3.5發現有水浸入電梯井、強弱電井,應及時通知電梯工和電工關閉電梯、切斷電源,處理電井房水浸問題;
4.6.3.4水浸過后,搬離所有沙包,打掃衛生。
4.7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4.7.1發現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況,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4.7.2確認火災后,立即報警,并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
4.7.3到達現場的管理人員或秩序維護隊隊長自覺承擔組織工作:
4.7.3.1切斷火場電源;
4.7.3.2疏散火場被困人員;
4.7.3.3設立警戒線,疏導圍觀群眾;
4.7.3.4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
4.7.3.5組織人員清除火場周圍障礙物,如通知停放在火場周圍車輛車主將車駛離、搬走阻礙通道的物品等;
4.7.4火災撲滅后,在經消防部門同意情況下,組織人員協助業主清理現場,對受災業主做好安慰工作。
物業管理小區應急管理工作明白卡
應急內容(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等) |
|||
轄區防范重點 |
責任人 |
||
防范措施 |
|||
應急要點 |
|||
報險電話 |
篇2:保安突發事件處置方法培訓
保安突發事件處置方法培訓
(一)保安員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情況處置方法
保安人員在值班、執勤過程中,如遇到不愿出示證件強行進入小區(大廈),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一、糾正違章時,要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
二、對不聽勸阻者,要查清姓名、單位,如實記錄并向管理處匯報。
三、發生糾紛時要沉著冷靜,注意掌握政策,若遇到個別業主(住戶)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由管理處同業主(住戶)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或社會上的人員故意搗亂,應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二)保安員沒執勤中遇到搶劫的處理方法
在執勤中遇到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搶)手段,強行掠奪或毀壞公司和業主(住戶)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員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一、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保安員或群眾支援。
二、若在樓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應立即通知大堂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可撥"110"報警。
三、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在運動過程中作案,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保安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上。
四、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五、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醫院醫治搶救,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三)保安員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情況處置方法
保安人員在值班、執勤過程中,如遇到不愿出示證件強行進入小區(大廈),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一、糾正違章時,要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
二、對不聽勸阻者,要查清姓名、單位,如實記錄并向管理處匯報。
三、發生糾紛時要沉著冷靜,注意掌握政策,若遇到個別業主(住戶)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由管理處同業主(住戶)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或社會上的人員故意搗亂,應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當值保安員遇到盜竊情況的處置方法
一、當班保安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時,要保持鎮靜,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保安員或群眾支援,設法制服作案人。及時通知大堂關閉大門,防止罪犯逃跑。當場抓獲作案人后,要連同物證一起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失主仍在現場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機關作證,領回被盜財物。
二、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三、對重大可疑被盜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
四、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設法約束,并報告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發現業主(住戶)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護衛目標的處置方法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護衛員處置方法是:
一、進行勸說或阻攔,讓其盡快離開護衛目標范圍;
二、在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三、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護衛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方法
護衛員在執勤中如發現有神色慌張、行動詭秘的可疑分子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護衛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二、對可疑分子可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三、若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調查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七)執勤中發現業主(住戶)斗毆時的處置方法
當班護衛員在大廈護衛目標區域內發現業主(住戶)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處置措施:
一、積極勸導斗毆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確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三、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護衛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四、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毆器械,辨認為首分子。
(八)業主(住戶)家中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方法
一、值班護衛員應迅速報告護衛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業主投購保險的還應(提醒業主)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
二、當班護衛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三、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篇3: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二)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二)
指導思想:以對學生、學校和社會高度負責的責任感,按照積極預防、疏導為主,齊抓共管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及時預防和妥善處置學生宿舍發生的突發事件,盡最大努力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在初發階段,處理在宿舍內部,保證學生的生命和國家、個人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火災預案
(一)組織領導
總指揮:**現場指揮:各宿舍管理員
夜間有值班管理員負責現場指揮。
(二)組織機構
1.行動組負責人:***
2.通訊聯絡組負責人:**
3.疏散引導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員
(三)滅火、報警
當發生火災時,門衛要立即打電話報告管理員,通知管理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查清起火原因,小火要組織學生用滅火器滅火。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要立即組織學生全部撤離,同時向“119”和校保衛處報警。
(四)疏散、救生
當發生較大火災,管理員和門衛負責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通過專用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時要避開煙氣,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姿疏散,如身上著火,要就地打滾或他人用毛毯等物撲打滅火,疏散時要聽從指揮,避免擁擠。
(五)善后工作
疏散逃離現場后,管理員要清點人數,如有缺人,立即報告領導和現場指揮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的調查工作。
二、中毒,流行性傳染疾病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樓宿舍管理員
(二)疫情發現和報告
宿舍管理員在日常檢查中如發現有關疫情的苗頭應及時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是否向校門診部報告,征詢門診部處理意見。嚴重情況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向有關部門和各院部通報情況。
(三)情況處置
按照醫院方決定相關學生是否在宿舍內生活,在宿舍內住宿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隔離,消毒,通風,測量體溫等,需專人負責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后期工作
經過一段時間對疫情的控制,經過院方檢查后出具相應的康復證明,方能解除對該事件的處置程序,并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處理結果。
三、群體性鬧事事件處置預案
(一)組織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指揮:各樓宿舍管理員
(二)信息傳遞
發現群體性鬧事事件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告,5分鐘內向各指揮人員報告;總指揮或值班人員在10分鐘內決定是否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通知相關院部領導。
(三)情況處置
視情況果斷采取正確措施,不得延誤時機,注意工作方法,力求化解矛盾,積極采取疏導、疏通和教育的辦法,防止擴大事態,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掌握重點人頭,重要線索,保護現場,協助調查,主動配合院部和相關部門工作,如實反映情況。
(四)后期工作
向上級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處理結果,對有關人員進行獎勵或處罰;總結經驗教訓,材料歸檔。
四、其它災害性事件處置預案
(一)組織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指揮:各樓宿舍管理員
情況調查善后處理負責人:**
物質保障負責人:**
信息傳遞負責人:**
(二)處置程序
1、組織機構負責人崗位要求:各指揮必須親自值班或帶班,發生險情時,親臨現場深入第一線組織指揮。
2、物質保障:做好消防、通訊、照明、交通、搶險等應急物資的準備,以保障緊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要求專人負責。
3、緊急救援: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
4、信息收集與傳遞:及時掌握自然災害性事故可能發生的有關信息,并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總指揮視情況向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為應急救援系統所需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服務,實現信息利用的快捷性。
5、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并總結經驗教訓,評估危害程度,并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