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服公司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鞋服公司程序文件
1. 目的:
確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一工序或被不當使用,防止誤用。
2. 適用范圍:
本公司的物料、半成品及產品發生不符合既定要求時均適用。
3. 權責:
3.1品管部:負責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檢驗和試驗的檢驗人員應確實做好對不合格品的判定、標識和書面記錄,監督不合格品的隔離和處理。
3.2 生管部:不合格品的隔離和處理
4.0參考文件:
4.ISO9001:2000標準 第8.3節。
5.0 整修:對不合格品進行調整和修理,使之和符合圖紙規定和加工要求。
6.0 作業內容: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作 業 說 明 表單
1. 由品管人員依據“檢驗成績表” 檢驗成績單
品管部 作不合格品的判定
品管部 1.不合格進料以三色標簽之不合格加以標識。 三色標簽
生管部 1.由生管部負責將不合格品堆放于不合格品區,或掛不合格標記。
1.填寫“原物料檢驗不良報告表” 原物料檢驗不良報告表
2.進料不合格品處理分為批退和特采。品質異常處理單
品質問題嚴重的由品管部開立“品質異常
處理單”由廠商采取對策,依處理單處理。
3. 批退處理的由品管人員填表寫“品質異常 品質異常通報
通報” ,經品管主管核準后,通知廠商來退貨。
4.須特采處理的由品管人員開立“特采申請書”并須副 總經理核準,特采品必須作標識,以便發生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特采申請書
6.2 制程不合格品的作業內容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作 業 說 明 表單
1. 由品管部人員依據圖面規定和加工要求作不合格
品管部 的判定。
品管部 1. 由品管人員填寫“材料不良標示卡”作標識。
材料不良標示卡
生管部 1. 制程不合格品由品管部人員和生管部人員一同進
行簽別。
品管部 1. 制程不合格品由生管部人員和品管部人員一同進行簽別。
品管部 1.制程不合格品的處理分為:整修、特采、報廢。品
生管部 質問題嚴重的由品管部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
由生管部擬定對策,依處理單處理。品質異常處理單
2.制程中的不合格品,由品管人員通知生管部作整修。
所有整修過的不合格品,必須由品管部作檢測
與判定
1. 須特采處理的由品管人員開立“特采申請書”,并須副總經理核準,特采品必須作標識,以便發生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特采申請書
2. 少量不合格品的報廢由品管主管核準,批量不合格品的報廢須副總經理核準。廢料單
6.3 倉庫內不合格品的作業內容。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作 業 說 明 表單
1. 由品管人員依據圖面規定作不合格品的判定。
品管部
品管部 1. 由品管部人員填寫“材料不良標示卡”作標識
生管部 1. 由生管部負責將不合格品堆放于不合格品區。
品管部 1. 制程不合格品的處理分為:整修、特采、報廢、品
生管部 質問題嚴重的由品管部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由
責任單位擬定對策,依處理單處理。
2. 由品管人員通知生管部作全檢及整修。所有整修過的不合格品,必須再由品管部人員作檢測與判定。
3. 須特采處理的由品管人員開立“特采申請書”,并須副總經理核準,特采品必須作標識,以便發生問題能及時收回。
4. 少量不合格品報廢由品管主管核準,批量不合格品報廢須由副總經理核準。
7.0 品質記錄
7.1檢驗成績表
7.2原物料檢驗不良報告表
7.3品質異常通報
7.4特采申請書
7.5品質異常處理單
7.6廢料單
7.7三色標簽
7.7材料不良標示卡
品質異常處理單
異常單編號:
提報單位:
權責單位:
異常狀況及說明:
報告:
異常原因:
報告:
處理措施:
報告:
處理狀況及狀況追蹤:
報告:
批示:
主管: 權責單位: 提報單位:
核準 審核 制訂 制訂部門
修 訂 記 錄
次數 頁次 修訂日期 修訂內容摘要
篇2:物業管理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
物業管理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
1.0 目的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2.0 適用范圍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0 職責
3.1各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或庫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0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產品的控制
4.1.1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和處置;庫管員對采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采購人員確認后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對使用過程中或采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由使用部門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后經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批準后作出以下處理:
4.1.2.1降級使用于對服務影響無關部分;
4.1.2.2退貨;
4.1.2.3報廢。
4.2 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用戶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出處理并做好記錄。
4.2.2根據服務工作的檢查記錄,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可填報《不合格項整改通知》,由相關的人員執行,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服務工作進行復檢。
4.2.3因質量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用戶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或與機關部門評審確認后,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并負責組織人員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處理,若在近期內無法解決的,則要制定糾正計劃。
4.2.4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用戶要求的可事先與用戶協調,經用戶同意后,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務項目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序重新驗證并做記錄。
5.0 相關文件
5.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6.1《不合格品處理報告》
6.2《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3《不合格項整改通知》
篇3:物業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三)
物業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三)
1.0目的
通過對質量體系中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或服務的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保證不合格服務能夠及時處理;從而符合顧客要求,保證服務質量。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為顧客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過程。
3.0職責
3.1部門主管、各班班長負責對各自權限范圍內的不合格品進行標識和處理。
3.2管理處各級主管負責處理日常服務中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和中等不合格服務。
3.3管理者代表負責處理嚴重不合格以及管理評審中出現的不合格。
4.0程序
4.1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1.1各部門、班組、倉管員對驗證出的不合格物品進行記錄、隔離,防止與合格物品相混。
4.1.2采購人員按照《采購控制程序》進貨,到貨后的驗收中發現不合格,要采取措施與供方洽商,進行索賠、退貨等方式處理。
4.1.3倉管員在儲存期間發現不合格物品,要根據倉庫管理規定及時做出標識和隔離,同時在《不合格處理單》中做好記錄。在管理處進行確認和評議,管理處主任批準實施。
4.1.4管理處在設備、設施及房屋等工程的維護中,發現不合格物品要依據《糾正措施控制程序》、《物品防護控制程序》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正,并對不合格物品進行隔離防護,并在相關記錄上進行登記。
4.1.5發現異常或有損壞等影響正常使用的物品,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按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填寫相應的記錄,如值班記錄等。
4.1.6對不合格物品的處置
1)退貨及更換。采購主管獲悉不合格情況后,將不合格原因通知供方,要求其做相應改進或安排退貨。
2)由管理處進行維修,經相關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經顧客的同意方可繼續使用。
3)降級使用。對于降級使用的不合格物品,使用前需經相關單位主管批準,適當時經顧客批準,應保持不合格物品的性質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經批準的讓步的記錄。
4)報廢,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處理方式。
4.1.9各班長負責記錄不合格的返修情況,以說明不合格的實際狀況。
4.2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服務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由單位主管確認后,根據具體情況識別不合格類型而采取相應處理方法。
1)輕微不合格服務。對服務過程或質量影響不大,顧客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為輕微不合格服務。管理處應立即處理關閉,做以記錄,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2)中等不合格服務。對服務過程或質量影響明顯,引起顧客不滿意向公司投訴,或連續3次沒有達到單項服務標準的為中等不合格服務。管理處主管、各班班長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補救,處理時間不超過1天。
3)嚴重不合格服務。系統性原因或連續影響服務質量,顧客明顯感覺不適應,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為嚴重不合格服務。由所在單位制定有關糾正措施,并對預防事件再次發生提出建議,由管理者代表負責驗證。處理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具體操作按《糾正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4.2.2對不合格服務的處置
1)現場糾正,適用于輕微不合格;
2)重新提供服務,適用于輕微不合格或中等不合格;
3)在顧客明確讓步接受的情況下向顧客致歉,適用于所有的不合格;
4)必要時給予顧客適當的經濟補償,給予責任人以適當的處罰,適用于中等或嚴重不合格;
5)對屢次出現的不合格,相關負責人要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由其進行確認和評議,制定處置方案,形成《不合格處理單》,報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執行。
4.2.3對糾正后的不合格服務,責任部門均應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滿足規定的要求。
4.2.4由客觀原因(臺風、暴雨、材料不能及時購買等)所造成的不合格服務在與顧客及時協商后,一旦環境轉變,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4.2.5內審和管理評審中發現的輕微不合格,按規定時間關閉。嚴重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方案加以解決,并負責跟蹤驗證,具體操作按《糾正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4.2.8質管部、管理處依據《與顧客溝通控制程序》接到關于不合格的電話、來信等投訴,要進行確認和評議,并按相關規定執行。
4.2.9在日常管理中管理處依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對直接為顧客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考核,發現不合格應及時糾正;造成較大影響的,要填寫相應的記錄,上報相關主管部門,由其進行確認和評審,制定處置方案。
4.3讓步處理
4.3.1在不合格無法及時糾正,如不對不合格進行讓步處理,將會導致顧客利益受損時,在嚴格限制并確保不影響顧客利益的情況下,公司將慎重考慮把不合格進行讓步處理,并向顧客、最終使用者、相關執法機構完整、準確地通報讓步處理的情況,作好相關記錄。
4.4交付后不合格的處理
4.4.1維修(施工)人員經過來料加工或施工安裝,形成的與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及房屋有關的物品,在交付顧客使用后的保修期內發現不合格,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要及時在相應的記錄上做好記錄,如《維修記錄》等,并報管理處進行確認和評議,形成《不合格處理單》,管理處主任批準實施。
5.0相關文件與記錄
COP7.4.1《采購控制程序》
COP7.2.3《與顧客溝通控制程序》
COP8.5.1《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QR-8.3.0-01《不合格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