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寧政規字〔20**〕10 號
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 年5 月27 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京市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物業管理活動,進一步完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活動。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是指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機構(以下簡稱物業評估機構)接受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對物業項目交接和查驗、物業服務標準和費用測算、物業服務質量等提供專業評估服務。
第三條 本市鼓勵建立物業評估機構。
物業評估機構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提供專業服務,出具的評估報告應當真實、客觀、全面。
第四條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評估機構的統一監督管理,建立并公布本市物業評估機構名錄。
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物業評估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相關矛盾協調。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職責負責轄區內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活動的指導、協助和監督工作。
第二章 物業評估機構和專家委員會
第五條 在本市從事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活動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專業從事物業服務評估業務;
(二)注冊資本100 萬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開展物業服務評估業務所需設施、設備和辦公條件;
(四)相關專業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于5 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本市物業評估機構情況,根據物業評估機構的從業經歷、技術力量、社會信譽和考核結果等情況建立物業評估機構信用檔案。
第七條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立本市物業服務評估專家委員會。
物業服務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報告的
異議鑒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活動
第八條 物業評估機構接受委托從事物業服務評估活動,
應當與委托方簽訂書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評估內容及費用。
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費用收取遵循自愿協商、市場調節、委托方與付費方相一致的原則。
第九條 物業服務評估業務范圍包括:
(一)物業服務質量評估;
(二)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承接查驗評估;
(三)物業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管理狀況評估;
(四)物業管理項目交接;
(五)物業管理項目服務標準和費用測算;
(六)首次業主大會籌備指導及業主自治活動過程指導;
(七)其他需要評估的事項。
物業服務評估業務應當委托物業評估機構進行,個人不得承攬評估業務。
第十條 物業服務質量評估應當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委托合同約定,不得具有虛假內容、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 物業評估機構及從事物業服務評估業務的人員與委托人或評估事項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估的,應當回避。
第十二條 已交付使用物業占業主總人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業主,因對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不滿意,要求物業評估機構評估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協商選定物業評估機構,委托其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履約情況進行評估。確定物業評估機構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已交付使用物業占業主總人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業主向建設單位提出聯名申請,確定一名業主為申請人代表;
(二)建設單位收到聯名申請后,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核實業主人數,5 日內就核實情況書面回復申請人代表;
(三)申請人代表收到書面回復后,與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在5 日內協商確定物業評估機構,并形成三方確認的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選定物業評估機構協商不成的,業主可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隨機
抽取物業評估機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業主聯名申請書面資料、申請人代表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
(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三)臨時管理規約。
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會同申請人代表在物業評估機構名錄中,通過搖號方式隨機選取一家。
第十四條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與物業評估機構簽訂委托協議。評估結果自評估評報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并向全體業主公告。評估報告有效期內,物業服務企業發生更換的,評估報告有效期限應當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與相關當事人應當協助物業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如實向物業評估機構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評估活動中,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當事人不配合、不提供相關資料的,物業評估機構應當在評估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 評估報告應當包括:
(一)評估目的、依據和方法;
(二)評估日期和基準日;
(三)評估收集資料和查勘數據,評估結果及有效期限;
(四)物業評估機構公章和評估人員簽章。
第十七條 物業評估機構應當保持評估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保管期限不得低于3 年。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評估委托方或者評估報告利益相關方對物業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20 日內向出具評估報告的物業評估機構提出異議。出具評估報告的物業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申請之日起7日內對異議進行復核。復核后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維持原評估結果的,應當書面告知異議申請人。
物業評估機構未及時進行異議復核的,委托方可以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由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督促物業評估機構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評估委托方或與評估報告利益相關方對原物業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意見之日起7 日內向物業服務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物業服務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選派成員組成3 人以上單數的專家組對評估結果進行鑒定,并向申請人和物業評估機構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第二十條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日常考核機制,定期公布物業評估機構信用名錄。
物業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具有虛假內容、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的,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根據相關規定記入物業評估機構信用名錄。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評估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技術導則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 年7 月1 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法院,市檢察院,南京警備區。
篇2:第三方物流外包服務合同
第三方物流外包合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國外貨物運輸,分撥及其相關信息服務業務)第三方物流服務簽訂如下合同:
一、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根據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發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貨物的名稱、具體的提貨時間,發貨日期及時間、重量、件數、體積、收貨人的姓名、電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傳或電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臨時加單,應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貨物 信息與乙方。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或費用支出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貨物。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付款與乙方。
甲方若對乙方物流服務費用有疑問,有權要求乙方解釋。
貨物發運后,甲方有權過問貨物運輸情況。
在合同執行中,若乙方運輸服務屢次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權利義務
2.1乙方承諾對承擔的甲方國內/國際貨物的物流服務予以權利保障,保證足夠運力,保證優質服務
2.2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運抵甲方指定的收獲單位或收貨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應及時安排收貨運輸事宜。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貨查驗工作,查驗無誤應填寫裝貨驗收單或其他單據,如發現貨物短缺損壞,應即使通知甲方有關人員。
2.4乙方對余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對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不可抗力,經甲方調查確認;(2)貨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裝不善;(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4)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m.dewk.cn貨單位或收貨人,并經收貨人簽字確認沒有貨損的。
2.5乙方對甲方貨物必須保持外包裝好,不得開箱,否則,如發現短缺損壞,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賠償額為短缺或損壞部分的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合同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2.6如運輸途中遇到困難,乙方須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定到貨時間及采取相應的措施。
2.7如貨物在物流服務中出險,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由乙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2.8若非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運費單價的要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漲價要求可不予處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為一年。
三、物流服務費用及負款方式
1、甲方應在合同期限內依據本合同的價格表(以下稱“附件”)及雙方核定的余數總量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2、服務費用采取月結90天的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帳單后一個星期內應將帳款核對完畢,并應在結算期內的服務費以支票、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提前提供客戶簽收單和運輸及其費用(暴客保險費)發票給甲方。
四、保險條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事宜,保險費率按投保金額的0.14%計算,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單獨支付,與運費及物流服務費一同結算)
五、保密條款
(一)雙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蓋的商業關系的性質及具體事項構成保密和專有的信息。對任何該等信息的披露將可能對雙方造成競爭性損害。因此,任何關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貨物的數量、種類、運送目的地、客戶等其它詳情或乙方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活動的信息任何時候都應該作為保密信息,未經該另一放(視情況而定)事先明確表示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成本和費用向另一方做出補償,受害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或撤消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履行時付款義務。
2.甲方應承擔由于其提供的貨物和收貨人的信息不正確及因甲方收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錯運或遞運不著的責任和相應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車輛和人員閑置所產生的費用。
3.甲方承擔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短缺、損壞情況下客戶或收貨人拒收的責任,并承擔退運及處置費用。
4.由于甲方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致使乙方車輛損壞、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及其他直接間接的損失和費用,或者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流服務。
5.1若由于乙方過錯造成延遲送貨,給甲方或甲方客戶造成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每延遲一天(24小時)扣減當次運費的15%,依此類推,直至扣完當次運費,并按甲方客戶要求的賠償額予以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當次運費);運輸時效從裝貨離廠之時開始計算。
5.2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貨差的處理原則為:屬于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想保險公司索賠(甲方應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保險公司的賠款歸甲
方所有;(玻璃破損的處理方法詳見附件二)若不屬于保險公司承保范圍之內,除《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乙方可負責的情況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但實際購銷合同價與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之間的差額不得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若該差額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則甲方須另行申報單價,乙方應相應調整保險費。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保險費支付款項。
5.3為了便于計算保額和結算保費,本部分貨物按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確定保險金額,而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按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
5.4 甲方應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現的照片、注明貨損情況的簽收單、貨損報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約,應提前三十(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定地點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修改與補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意念。雙方在合同到期時均無終止意向的,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3.本合同終止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終止前合同約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4.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簽署頁
篇3:第三方保安服務合同
第三方保安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安服務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對保安隊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安全防范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辦公桌椅、通訊聯絡工具,組織訓練學習的場所等。
2.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設施,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隱患報告應及時答復和改進。制訂并執行內部安全防范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3.甲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保安員超時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勞動法規支付加班補助費。
4.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指派_____名保安員負責甲方的安全護衛工作。
2.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范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措施,發現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并協助予以處理。
5.選派的保安員必須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無違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的人事檔案。
6.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并負責保安員的工資。
7.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服務的優質高效。
第四條 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就保安服務費計算約定為兩部分:
1.甲方直接為乙方保安員提供伙食、住宿、水電費用的方式作為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則伙食、住宿、水電之總和不應低于____元。
2.在第四條第一款的基礎上,甲方還應支付人民幣每人每月_____元,合計為每月_____元。
3.甲方應在當月十五日前以□銀行托收□轉帳支票□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m.dewk.cn服務費,須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4.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職責范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和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5.依據本合同,經公安機關確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但該經濟損失不包含甲方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及其它難以確定價值的物品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但甲方的經濟損失小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乙方須在賠償責任確定后的30日內支付賠償金。在賠償責任確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減保安服務費。
2.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nbsp;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