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醫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職工聘任聘用制度
1、醫院實行二級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長聘任中層干部,中層干部聘任聘用所轄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它人員。各職能科室的科長、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轄范圍內的人員外,醫務(科教)科、護理部要積極主動參與并協助各臨床業務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總務科作為工勤人員的主管部門,同樣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況,積極參與。各臨床業務科室要了解醫、護、工三類人員的工作情況,應經常主動與上述三個職能部門加強聯系,相互協調配合。
醫院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由各分管的醫院領導負責,必要時可提請院辦討論。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須堅持講政治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要以是否稱職作為衡量標準,注重工作實績。一般情況下聘任聘用期為3年(工作需要調動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有關精神,凡哺乳期、產假期未滿的女職工,應由原科室負責聘任聘用;外出進修職工也應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況的,按本規定第5條統一處理。
3、工作人員被聘任聘用后,要盡心盡責按崗位職責做好各自的工作,服從科內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分配或明顯不稱職的人員,經教育無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終止聘任聘用關系,報院長同意后執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職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員聘用表》,內容包括一般情況、自我小結、要求聘任聘用的職務、科主任(護士長)、職能科室意見、分管副院長、院長意見。拒絕填表者,作拒聘處理。
(2)各類人員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護士長簽署意見,統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醫、護、工分類,分送各分管領導審閱簽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應在所填表格中寫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負責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則負責分送相關科室閱簽意見,并負責做好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
(4)各類人員經分管院領導審閱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遞交院長審定,爾后由醫院統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單,醫院不單獨簽發聘書。
(5)對院中層干部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分別由分管副院長直接審核,院長聘任。副院長的專業技術職務直接由院長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醫院和科室可根據職工的工作表現和實際能力,并參照醫院制定的關于行風獎實施細則的規定,關于專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年度考核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精神,對職工實行試聘、緩聘、不聘或解聘。職工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試聘概念:即為試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試聘:科室因故對有關人員實行試聘的,試聘期定為半年。在試聘期內,該員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津貼和其它補貼,但工資和年終獎只享受本科室同類人員的70%。
(2)緩聘:界于聘與不聘之間的,屬緩聘。在聘用期間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或無聘用崗位的。緩聘當年內晉升職稱不予考慮。緩聘人員仍留原科室從事原工作,緩聘期不超過半年。緩聘期間享受崗位工資和50%績效工資,獎金和年終獎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類人員的一半,由科室根據其在緩聘期的工作表現決定,緩聘期滿,緩聘人員進行書面小結,經所在科室評議(考核),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職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無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屬于不聘對象。不聘對象下崗后,可向外流動,自找職業,醫院給予3個月的過渡期,期內只發基本工資,無獎金。3個月后即作辭職或自動離職處理。對要求繼續留院工作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由人事科安排試用工作,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內只發基本工資,無獎金。試用期滿后仍無科室接受的,由醫院行政會同院工會按《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決定是否終止合同關系或辭退。
(4)用人科室終止聘任聘用關系的,屬解聘。一旦解聘后,應同時確定給予緩聘或不聘,并按相應待遇處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關對象作出這一決定后,應盡快自行聯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內無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給予不聘處理。
6、若醫生、護士崗位變動被醫院聘任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獎發放。
7、大中專畢業的見習醫生、護士上崗五年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臨時編制人員給予解聘或辭退;正式編制人員給予換崗。
職工離崗退養制度
1、范圍、對象
醫院在編職工中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
(1)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之內或男性職工工齡已滿30年,女性職工工齡已滿25年者。
2、辦理程序
由符合內退條件的職工提出書面申請,或由醫院勸告內退的,由內退者填寫《內部退養審批表》,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經批準同意后,由人事科辦理內部離崗退養手續。
3、內退待遇
內退人員在辦妥離崗手續后即可離院退養。自次月起享受內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時止。
(1)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由醫院交納。
(2)未交納住房公積金的人員,醫院每月補發全額住房公積金。
(3)內退人員不再享受醫院在崗人員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終按退休人員標準慰問。
(4)醫藥費報銷標準按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內退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由人事科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內退待遇同時停止執行。
4、其他事宜
(1)凡因后勤服務社會化,后勤剝離時,要求內退的,在醫院權限內,距法定退休年齡在10年之內或工齡已滿25年的職
工(女職工工齡已滿20年),也可以辦理內退手續。
(2)內退人員仍為醫院職工,由人事科負責管理,內退人員在離崗期間,如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負責,并由醫院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5、本規定由人事科負責解釋。
職工離崗培訓制度
1、范圍、對象
在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已與醫院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在競爭上崗中未被聘用的職工。
2、方法、時間及待遇
(1)方法:采用個人在院自學或醫院集中培訓和外送有關機構培訓等形式,培訓內容由個人根據市場導向或醫院崗位確定,報院部審批。
(2)時間:離崗培訓期限為1年一周期,期滿經本人申請,批準同意后可參加新一輪的競爭上崗,如再次未被崗位聘用,符合內部離崗退養條件的可辦理內退手續,不符合者辦理辭退手續。
(3)工資、福利
院內離崗培訓人員只享受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市定補貼和保留津貼),工齡連續計算。培訓期間院外學習費用自理,但可享受醫院每月100-200元培訓補貼。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醫保等按照規定比例分別由醫院和本人繳納。
醫藥費報銷標準參照聘用職工執行。
醫院為離崗人員保留檔案工資,離崗期間如遇調資,則增發基礎工資。
3、其他規定
離崗培訓人員勞動關系仍在醫院,人事管理掛靠人事科。
離崗培訓期間,如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按醫院規章制度處理。
4、其他未盡事宜,由人事科負責解釋。特殊情況,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篇2:房地產員工聘用制度
一.員工聘用的準則
1、員工聘用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
2、聘用的員工必須符合集團基本用人標準:良好的道德品質、優秀的專業技能、身體健康、年齡、學歷符合具體崗位的要求。
3、員工聘用方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重要崗位員工聘用必須經集團主管人事領導批準。
4、員工聘用必須堅持標準,執行程序。
二.員工聘用程序
具體程序:
1、提出用工申請--各公司因工作需要聘用員工,應首先完成其公司內部報批手續,然后向集團人力資源部提出聘用員工申請。人力資源部經核實后提出意見,附下屬公司的聘用員工申請表,一并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集團總裁批準。
2、確定聘用條件--總裁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立即通知用人公司提出該崗位員工聘用標準和崗位說明書。聘用標準應包括:文化程度、工作經驗、技術等級、特殊技能、年齡限制、健康標準等具體要求。崗位說明書包括:崗位目的、級別、崗位職責、權限說明、匯報上級、指揮下屬、對外聯絡部門、對內協調部門等內容。
3、確定聘用方式--用人部門填寫《招聘申請》和《崗位說明書》,提出聘用標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確認聘用方式。
聘用方式包括:
啟用人才庫
內部征聘
員工推薦
社會公開招聘
4、初選--初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承擔,即:應聘人員填寫集團統一印制的《求職申請表》后,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設定的聘用標準,經一般性詢問和觀察,了解應聘者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條件。
5、面試--人力資源部將初選合格人員名單、資料提交用人公司或部門,雙方共同確定面試名單、時間、地點,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人參加面試。用人部門須事先擬定面試提綱,并與人力資源部共同面試,面試以用人部門為主。面試后,用人部門將面試合格人員名單轉人力資源部。
6、技術考核--需筆試或技術考核的人員在面試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考核名單、時間、地點,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考核前,(來自:m.dewk.cn)用人部門須擬定具體考核內容、方法報人力資源部審查。考核由人力資源部主持和監督,一律實行封閉評分制,必要時請專家參與評定。技術考核合格后,各用人單位負責人在《新員工錄用通知文件發放記錄》上簽署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完成報批手續后下發《擬聘用通知》給本人及用人單位。
7、復審--如需復審及總裁最后約見等,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并組織實施。
8、體檢、政審--對擬聘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或各公司辦公室組織統一體檢。根據工作性質和需要,人力資源部要有針對性地對候職人員的背景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9、審批--體檢、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報集團主管領導批準。
10、導入培訓--對經批準的聘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其在指定時間到集團參加培訓,培訓時間為一周,培訓內容如下:
集團發展史簡介、企業精神、企業文化、企業目標、企業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政策》、《員工手冊》及集團《人事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培訓結束,用人單位安排實際崗位考核,上崗后15日內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但簽署勞動合同前,新員工應出具與前雇主解除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明,否則責任由該員工自負。
11、正式報到--根據人力資源部通知,新員工應在指定時間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新員工報到時將領取下列物品:
員工牌、員工就餐證、工資卡、考勤卡、辦公用品。
對在報到時未能將工資介紹信、調轉介紹信、調令、一寸彩色照片二張、與原單位的《終止或解除合同證明書》等材料提交的,限期一個月辦好,否則集團人力資源部有權終止其試用期,予以解聘。
12、試用期--聘用普通管理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為六個月,并對部分崗位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結束,由用人部門在《內部聯絡單》上簽署轉正、終止試用的意見,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篇3:X藥業聘用任免制度
**藥業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后(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準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并有愿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了解公司的戰略,并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