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過程檢驗和試驗
1過程檢驗
1)檢驗標準:按照國家和當地相關標準進行檢驗。
2)檢驗程序:項目工序完成后,操作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合格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檢驗,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檢驗應由項目總工程師先進行檢驗,合格后,提前8小時通知經理部質檢工程師檢驗合格后,再報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共同進行檢驗。在特殊或緊急情況下,可提前4小時檢驗。
3)在施工過程中設置見證點和停止點檢驗,見證點必須由施工方質量工程師、甲方、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四方到場共同檢驗認可,四方缺一不可;停止點作業前,工序負責人應按規定時間提前通知質檢工程師、甲方、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到現場共同檢驗,并作好簽認。
見證點檢驗:本工程見證點設置為:定位軸線、基礎承臺尺寸、標高、主體結構等,此類見證點必須由施工方質量監察工程師、甲方監理工程師、設計院三方到場共同檢驗認可,三方缺一不可。
停止點檢驗:本工程停止點設置為:混凝土、鋼筋、預應力、各種預埋件、模板安裝檢驗等,進行此類監督點作業前,工序負責人應按規定時間提前通知質檢工程師、甲方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到現場共同檢驗,并作好簽認。
4)對直接影響成品質量的適當的過程參數和產品特性進行監控,發現異常立即反饋加以糾正。
5)只有在完成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或必需的報告得到認可入庫后,產品才能轉入下一道工序。
6最終檢驗和試驗
1)土建工程
(1)鋼筋
取樣標準:原材料檢驗應以同一牌號、同一爐罐、同一規格、同一交貨狀態,每60噸為一驗收批,不足60噸時也按一批驗收。每一驗收批取度樣一組,從該批取度樣一組,從該批鋼筋中任意抽取兩根鋼筋,每一根鋼筋各截取一根拉伸,一根彎曲試件(進口鋼材需另取一根做化學分析),試件在每根鋼筋距端頭不小于50cm處截取。每組試樣至少要有一條有標記。拉伸、冷彎試驗度樣不允許進行車削加工。
如試驗中有一項試驗指標達不到規范要求,則按上述怪樣方法雙倍取樣,復檢中如再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該批鋼材就視為不合格。
(2)水泥
取樣標準:袋裝水泥是以同品種、同標號、同一廠家的同一出廠編號100噸為一驗收批,不足100噸也按一驗收批,分別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總數不少于12kg。存放超過三個月的水泥必須重新檢驗。
判定:根據水泥各項技術要求分為合格品、不合格品與廢品。
合格品:其中水泥各項技術指標要求符合標準中的規定為合格品。
不合格品:細度、終凝時間、不溶物和燒失量中任一項不符合標準規定或混合材料摻加量最大限度和強度低于規定指標時為不合格品。
廢品:凡氧化鎂、三氧化硫、初凝時間、安定性中任一項不符合標準均為廢品。
(3)砂
取樣標準:同平地和規格相同的砂,每400m3或600噸為一驗收批,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用大致相等的度樣八份采用四分法縮至所需送樣重量(10kg)。
判定:砂檢驗要符合其相對應的國度模數、含泥量要求。否則無法滿足砂漿、砼強度試配要求,影響砂漿、砼質量。
(4)砌塊
取樣標準:以3萬塊為一驗收批,隨機抽樣,抽取數量為12量。
判定:如砌塊檢驗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者應取雙倍復檢,復檢中再有指標不合格者,則該批磚為不合格。
(5)混凝土
采用預拌砼施工,特針對預拌砼取樣原則如下:
同一配合比砼每拌制100盤,但不超過100m3,取樣不少于一組;
每一工作臺班至少一組;
現澆樓層,每層取樣至少一組。
預拌砼的抗滲試件每單位工程不少于2組。每組試樣包括強度試件、抗滲試件必須取自同一砼設計強度、同一抗滲標號、同一次拌制的砼拌合物。
砼試件以三個試件為一組,每組所用的拌合物從同一車運送的砼現場隨機取出。
施工現場為了檢查結構的拆模、施工期間臨時負荷的需要,留設同條件養護的試件一組。
預拌砼坍落度檢測,每一工作臺班不得少于2次。
試件的制作:制作試件前應將試模清擦干凈,并在其內壁上涂上一導薄機油。所有試件應在取樣后立即制作,試件的成型方法應根據砼坍落度而定,因本工程采用預拌砼,故坍落度大于70mm,宜用搗棒人工搗實,試件應用邊長150mm的立方體標準試件。人工插搗成型時,砼拌合物應分二次裝入試模,每層裝料厚度大致相等。插搗用的鋼搗棒長為600mm,直徑為16mm,端部應磨圓。插搗應按螺旋方向從邊緣向中心均勻進行,插搗底層時,搗棒應達到試模底表面,插搗上層時,搗棒應穿入下層深度為20~30mm,插搗時搗棒應保持垂直,不得傾斜。同時還應用抹刀沿試模內壁插入數次,一般每100cm2截面積不應少于12次。插搗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試件的養護:
同條件養護:試件成型后應覆蓋表面。試模的拆模時間可與實際構件的拆模時間相同。
標準養護:采用標準養護的試件成型 后應覆蓋表面,以防止水份蒸發,并在溫度為20±5℃情況下靜置一晝夜至晝夜,然后編號拆模,拆模后的試件應立即放在溫度為20±3℃,相對濕度為90%以上的標準養護控制室中。試件應放在上彼此間隔為10~20mm,并應避免用直接沖淋試件。當無標準養護室時,砼試件可在溫度為20±3℃的不流動不中養護,水的PH值不應小于7。
判定:
和易性:坍落度筒提起后,如砼拌合物發生崩塌或一邊剪壞現象,則應重新進行測定,如第二次試驗仍出現上述現象,則表示砼和易性不好。
粘聚性:用搗棒在已坍落的砼錐體側面輕輕敲打。此時,如果錐體漸漸下沉,則表示粘聚性好,如果出現崩塌或離析則表示粘聚性不好。
保水性:如有較多的稀漿從底部析出。錐體部份砼也因失漿而骨料外露,則表明保水性不好,反之無稀漿或僅有少量稀漿自底部析出,則表示此砼拌合物保水性好。
如強度指標達不到設計要求,則為不合格,需作回彈處理。
抗滲檢測中如達不到設計要求則為不合格。
(6)砂漿
取樣標準:以同一砂漿強度、同一配合比每一樓層或250m3為一驗收批。制作試樣應在攪拌處或砌筑現場抽取,所取試樣的數量應多于試驗用料的1-2倍。
試件制作:
砂漿試件以6個7.07×7.07×7.07cm標準試件為一組。制作試件前應將試模清擦干凈,并在其內壁上涂上一層薄機油。
制作砌筑砂漿時試件時,將無底試模放在預先鋪有吸水性較好的紙的普通磚上(磚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
放于磚上的濕紙應為濕的新聞紙(或其它未粘過膠凝材料的紙),紙的大小要以能蓋邊磚的四邊為準,磚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磚四個垂直面粘過水泥或其它膠凝材料后,不允許再使用。
向試模內一次注滿砂漿,用搗棒(直徑10mm,350mm的鋼棒,端部應磨圓)均勻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搗25次,為了防止低稠度砂漿插搗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許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數次,使砂漿高出試模頂面5-8mm。
當砂漿表面開始出現麻斑狀態時(約15~20min),漿高出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削去抹平。
試件的養護:試件制作后應在20±5℃溫度環境下停置一晝夜(24h±2h),當氣溫較低時,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超過兩晝夜,然后對試件進行編號拆模,試件拆模后立即進行養護狀態。
自然養護:水泥混合砂漿應在下溫度,查對濕度60~80%的條件下(如養箱中或不通風的室內)養護;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在正溫度并保持試塊表面濕潤的狀態下(如濕砂堆中)養護;養護期間必須作好溫度記錄,在有爭議時,以標準養護條件為準。
標準養護:水泥混合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60-80%;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90%以上。
判定: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者為不合格,需回彈處理。
2)機電安裝工程的最終檢驗
機電安裝工程最終檢驗的內容主要包括系統的調試與試驗。
篇2:工廠產品過程檢驗管理制度
工廠產品過程檢驗管理制度
一、 把好三關
(一)原材料關:
1.原材料進廠后,化驗室應根據品種的質量標準或規定進行檢查化驗,并將化驗結果通知有關部門,不符合質檢標準的原輔材料,不得投產使用。
2.供應部門采購新的原畏材料,必須先提供小樣,送檢驗部門化驗,合格方可購買。其大樣必須與小樣質量相符。
3.各車間班組領回的原輔材料,應進行必要的感觀檢查。遇有問題及時和質檢部門聯系解決。
(二)半成品工序關
1.加工半成品的部門或車間,必須按質量要求及有關規定加工,必須對所加工的產品質量負責。
2.車間班組長要加強對半成品與每道工序的檢驗工作,同時依靠職工“自檢”、“互檢”層層把關,下道工序有權退回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班組長有權對半成品與工序進行檢驗并提出處理意見。
(三)成品關
1.成品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車間班組長根據質量管理重點進行巡回檢查控制,對產品進行不斷的感觀檢驗。
2.產品入庫前,由廠質檢人員進行抽查、檢驗、化驗入庫的產品。
(四)產品檢驗規則
1.感觀指標(指標全部內容)、氣味、滋味、透明度、凈含量允差 為每批必檢項目。
2.理化指標:色澤、水分及揮發物、雜質為每批必檢項目。
(五)原輔材料檢驗規則
感觀指標為每批原材料的必檢項目。
(六)產品的定期檢查和型式檢查應由質量監督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檢驗,并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每年不少于一次法定機構檢驗合格的全性能合格報告。
(七)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生標準。
(八)產品應該儲存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中,嚴禁露天堆放、日曬、雨淋或靠近熱源。
(九)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扔摔、撞壓,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接觸地要離地離墻15公分。
(十)不合格產品組織有關部門專題討論,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二、成品檢驗報告的管理
1.成品檢驗報告由專職檢驗人員出具,并做到準確、無誤。
2.專職檢驗人員每月向質檢部、廠長書面匯報一次,并做好原始記錄歸檔管理。
3.出現質量事故,應該做到四個及時:及時報告、及時分析、及時處理、及時改進。
4.對不合格產品出現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篇3:汽車維修企業過程檢驗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