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醫院醫療查房制度
1、 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時,應有全科主治醫師、住院醫師、進修醫師、護士長或副護士長參加,每周查房至少1次。主治醫師查房,應有所管范圍的住院醫師、進修醫師參加,每周查房至少1次。主治醫師每天必須查看病人1次,必須24小時內查看新住院的病員。住院醫師每天上、下午各查看1次病員。
2、對危重病員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科主任、主任醫師會診。
3、 查房前醫護人員要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化驗單、*光片等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用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要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經治的住院醫師要報告簡要病歷、當前病情并提出要解決的問題。主任或主治醫師要認真的檢查病員和進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查房內容:
(1)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審查對新入院或重危的診斷治療計劃;檢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醫囑必須有處方權的帶教醫師簽名蓋章。
(2)醫囑要求及時,格式規范,內容完整,字跡清楚。轉抄和整理必須準確,不得涂改。如須更改或撤銷時,應在更改處用紅筆填“取消”字樣。臨時醫囑要按時執行。開寫、執行和取消醫囑必須簽名并注明時間。
(3)醫師寫出醫囑后,要復查一遍。護士對可疑醫囑或不規則醫囑,必須由開具者糾正后方可執行。除搶救或手術正在進行中外,不得下達口頭醫囑。下達用藥口頭醫囑時,護士需復誦一遍,并經醫師查對藥物后執行,醫師要及時補記醫囑。每項醫囑一般只能包含一個內容。嚴禁不看病人就開醫囑的草率作風。
(4)護士每班都要查對醫囑。下一班對上一班未執行的醫囑要交班查對。每天由護士長或領班護士組織總查對一次。轉抄、整理醫囑后,需經另一個人查對無誤,方可執行。
(5)手術后或分娩后,術前、產前醫囑均自動失效,必須分別重新開醫囑并轉抄于醫囑記錄單和各項執行單上。
(6)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代清楚,并在護士值班記錄上注明。
(7)醫師無醫囑時,護士一般不得給病員作對癥處理。但在搶救危重病人的緊急情況下,醫師不在,護士可針對病情臨時給予必要處理,但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經治醫師報告。
(8)藥物醫囑必須注明日期和時間、用藥方法和劑量。藥名不得書寫化學分子式,劑量必須注明單位。
篇2:醫院醫療行政查房制度
> 醫療行政查房制度1、 總經理、院長、副院長(至少每次有一人參加)每月進行二次醫療行政查房,由行政人事部、醫務部、護理部、經營部等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
2、醫療行政查房重點是檢查臨床科室的醫療、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抓好典型,同時要聽取意見。
3、醫療行政查房中注意協調臨床科室之間、臨床與醫技、行政后勤等部門的關系并實行現場辦公,及時解決科室提出的困難和問題。
4、醫療行政查房每次查至少5-6個病房,時間由人事行政部做好安排。
篇3:X市人民醫院院長醫療質量查房制度
某市人民醫院院長醫療質量查房制度
院長查房是院長深入科室調查研究的基本過程,是院長帶領相關職能科室檢查工作、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的途徑,也是對職能科室工作的考核。為了提高醫療質量,促進科室管理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使院長對臨床、醫技科室的管理,醫、教、研和人才培養情況有了更加深入的掌握,特制定醫院院長醫療質量查房制度。
1、查房內容:三級查房,病案質量,護理質量,科研教學,醫院感染管理,醫療缺陷管理及指標完成情況。
2、人員組成:院領導、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和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
3、查房時間:每月一次。
4、查房對象:查房前3天,由醫院質量管理委員確定被查科室,范圍包括全院各臨床、醫技科室。
5、查房方法:查房當日準時參加被查科室交班后,參加被查科室三級查房,或(和)查閱病歷和各種分類資料、查現場、看操作、現場提問、詢問病人等形式進行。
6、情況反饋:在現場查房后進行,向被查科室反饋查房情況,重點通報存在問題,查房資料記錄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