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醫藥價格自查制度
各科室:
為加強醫療收費管理,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維護醫療單位和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加強內部價格管理,自覺規范醫療收費行為。
二、嚴禁擅自提高標準,重復收費,分解收費,自立項目收費。
三、每月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自查工作,由物價組牽頭,財務、計算機、信息管理、醫保、醫務、護理、審計和糾風等部門共同參與,對出院病人費用或未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的在院病人的住院病歷和住院費用清單進行核對自查,重點檢查是否“三單相符”。
四、在院內網上通報自查結果,并下發整改催辦單,要求各科室針對自查結果進行整改,督促科室及時糾正不規范收費行為。
五、將價格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作為科室及個人績效考核重要指標。
篇2:(企業)門診醫藥費補助辦法
公司(企業)門診醫藥費補助辦法
(一)本公司顯加強員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員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親得適用本辦法。
(三)員工及其家屬自員工離職日及留職停薪日起即喪失此補助權益。
(四)凡本公司員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親患傷病住醫院接受門診時,由福利委員會補助其醫藥費50%。每戶補助金額按員工本人及其配偶與直系一等血親人數每人每年以補助200元計算。(例如,員工某甲,包括其配偶及直系一等血親在內,共5口,則某甲全年補助額以1000元為限)。
(五)本公司員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親門診時,由員工本人先行墊付醫藥費同時填具醫院門診醫藥費證明單(公司印備)請醫院蓋章,然后提出該證明單向福利委員會申請醫藥補助費。如醫師開處方至藥房購藥者,添附處方及藥房收據申請補助費。
(六)員工本人及家屬經由勞工保險費負擔醫藥費者,不予補助,但超過勞保標準,自付醫藥費部分有醫院收據或證明者,不在此限。
(七)員工本人或其家屬因美容外科、義肢、義齒、義眼、眼鏡、接生及其他附帶治療、輸血、證件費均不得申請補助。但因緊急傷病,經醫院診斷必須輸血者,不在此限。
(八)本辦法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篇3:附屬醫院醫藥價格自查制度
附屬醫院醫藥價格自查制度
各科室:
為加強醫療收費管理,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維護醫療單位和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加強內部價格管理,自覺規范醫療收費行為。
二、嚴禁擅自提高標準,重復收費,分解收費,自立項目收費。
三、每月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自查工作,由物價組牽頭,財務、計算機、信息管理、醫保、醫務、護理、審計和糾風等部門共同參與,對出院病人費用或未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的在院病人的住院病歷和住院費用清單進行核對自查,重點檢查是否“三單相符”。
四、在院內網上通報自查結果,并下發整改催辦單,要求各科室針對自查結果進行整改,督促科室及時糾正不規范收費行為。
五、將價格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作為科室及個人績效考核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