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中心代理公司工作內容及標準
1、制訂營銷方案
代理公司應根據開發商及項目推進階段制定相應的年度營
銷方案,其中應包括但不限于市場分析、產品分析、客戶分析、銷售策略、銷售計劃、推廣主題、推廣策略、推廣計劃、廣告創意、平面表現、文案撰寫、媒體組合策略及營銷費用預算等方面,并提交開發商審核批準。
營銷方案須以開發商要求為基礎、以銷售為核心并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必須具有科學性及可操作性。
2、制訂營銷工作計劃
代理公司應根據由開發商審核批準的年度營銷方案制定相
應的年度及月度營銷工作計劃,其中應包括但不限于相應的銷售策略、銷售計劃、推廣策略、推廣節點計劃及相應的媒體組合計劃、活動計劃、平面表現、文案撰寫以及活動方案等,并報開發商審核批準。
營銷工作計劃應根據營銷方案制定并具有延續性,同時應突出各項具體工作的時間節點且具有可操作性。
3、編制推廣預算
代理公司應根據營銷方案并應在具有科學性、合理性的同時按照節約的原則制定全年及月度推廣預算,其中應包括但不限于媒體預算、活動預算、物料制作預算及等,并報開發商審核批準。
推廣預算應根據推廣計劃,按照科學、合理及節約使用的原
則制定,并由開發商監督執行。
4、營銷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代理公司應根據營銷計劃制定相應的營銷活動方案,以銷售
為目的策劃、組織并實施營銷活動,并由開發商審核批準。
營銷活動須符合銷售要求,能夠促進銷售與項目口碑,并以節約為原則組織實施。
5、物料的制作及管理
代理公司應根據銷售需要及營銷計劃設計、制作各種銷售、
活動物料,并對所有銷售物料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制作方案及樣稿須由開發商審核批準。
銷售及活動物料應符合項目整體調性,并由專人對物料進行分類管理、維護,確保物料的合理使用。
6、 項目的市場調研、論證、定位
代理公司須定期或不定期對開發商項目所在地區市場進行科學、全面、有效的調研,并提交市調報告,對開發商項目的銷售策略及推廣策略提出合理建議。
代理公司的市調應由專人進行,全面搜集市場真實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市場政策、競爭對手、政府規劃以及客戶等內容)并在合理期限內向開發商提供市調報告。
7、 參與制定項目的產品定位、產品的定價與銷售策略的制定
代理公司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根據市調數據、運營數據等并與銷售團隊緊密配合,參與開發商項目的產品定位、產品定價及銷售策略。
代理公司須全面、科學并根據市場實際參與到以上工作中去,并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最大程度上確保開發商產品的定位準確、定價合理以及銷售策略的科學性。
8、項目的宣傳推廣,廣告的制作、發布
代理公司應根據營銷計劃制定相應的推廣計劃,并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所頒布的相關廣告法律法規進行廣告的制作與發布,并由開發商審核批準。
代理公司的宣傳推廣以及廣告的制作與發布應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等違法行為的基礎上,達到促進銷售的目的。
9、媒介策略及效果評估
代理公司應對根據營銷計劃制定相應的媒介策略,并監控策略執行,提交月度、季度及年度媒體評估報告,并由開發商審核批準。
代理公司制定的媒介策略應符合營銷要求,并在費用支出與促進銷售兩者間獲得合理的平衡。代理公司定期提交的媒體效果評估報告應真實反映階段性媒介策略的合理性。
10、網絡維護
代理公司應派專人維護開發商網站并監控和引導當地網絡媒體,代理公司對此相關的方案及措施應由開發商審核批準。
代理公司對網絡資源的維護須以促進銷售為目的,并不斷提升**惠州羅浮山水項目的整體口碑效應。
11、資料管理
代理公司須妥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推廣相關的紙制、影音及電子文檔等資料。
代理公司須派專人對相關資料進行管理,確保相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全面以及安全。
篇2:大酒店個人銷售代理協議
大酒店個人銷售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
國際大酒店個人銷售代理協議
委托人(甲方):z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市淮河路中段怡和大廈
聯系電話: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一、總則:
1、為了保證怡和錦江國際大酒店代理銷售行為合法、公正、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甲、乙雙方就建立代理關系和合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2、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代理錦江國際大酒店的銷售業務,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二、代理范圍:
1、在房地產行業內,乙方只能為甲方進行獨家代理。
2、乙方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對客戶作出超出授權范圍的承諾。
3、乙方在推銷甲方產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甲方制訂的產品說明資料進行解說。
4、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將其代理的業務再授權第三方代理。
5、乙方不得收取或代客戶繳付購房款、支票及任何有價值的物品。
6、乙方的業務范圍包括:
(1)向客戶介紹怡和錦江國際大酒店的情況,并遞送資料。
(2)與甲方聯系并經甲方安排后,陪同客戶到怡和錦江國際大酒店的銷售現場進行參觀;現場解說由公司銷售部專職人員進行。
(3)對有意向的客戶進行銷售跟進,并按要求填寫客戶資料卡。
(4)及時將客戶的意見反饋回公司,并將公司的意見傳達給客戶。
三、乙方計酬方法
1、甲、乙雙方根據日常的代理業務臺帳記錄核對成交房款金額及傭金。
2、甲方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薪酬,薪酬分為銷售傭金和獎金兩部分。
銷售傭金=成交房房款總額Ⅹ傭金比例
3、薪酬按月以人民幣結算,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及工資。
4、乙方報酬的稅賦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繳。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資料和最新的業務政策,并負責對乙方進行基礎培訓。
2、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處負責人的要求進行工作。
3、乙方在開展業務活動時須使用甲方提供的文件和宣傳資料,且不得隨便修改。
4、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翻印、散發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資料,不得泄露其代理業務的經營情況。
5、乙方不得以不實之詞欺騙或誘導客戶購買。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和信用對外簽定合同或出具擔保函。
7、乙方在代理甲方業務時,應按規定登記領取業務文件和資料,并應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如發現遺失現象,須立即向甲方說明原因。如乙方因未妥善保管或擅自修改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業務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乙方須積極主動配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須按甲方的業務規定進行代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乙方同意并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代理范圍內開展業務,如在開展業務過程中違反甲方有關業務規章制度,經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于乙方違反甲方有關業務規章制度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從事甲方的代理業務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自動終止。構成犯罪的,由甲方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代理業務時有欺詐、背信、偽造文書、私刻公章者;
2)通客戶或受益人欺騙公司者;
3)自更改公司業務文件或資料;
4)方同時從事房地產行業內其他公司的代理業務時。
4、當甲方需終止在當地的業務活動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六、代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3個月,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同意后,方可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協議期限內要求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終止代理關系后,乙方須按約定將甲方的各種業務文件和資料送繳甲方。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一切有關本協議項下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職工,不納入甲方勞動編制。乙方僅享有本合同規定的酬金和獎金,不享有勞動福利、保險等權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職工、受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發表、簽署任何文件,或承諾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甲方承擔乙方在本協議授權范圍內推銷甲方產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除此以外,乙方任何行為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及國家政策對公司的營運細則及規章制度作出相應的調整,乙方在此承諾接受并遵守;否則,本協議將自乙方提出異議時自動終止。
4、乙方允許甲方為提升乙方的事業形象或表彰業績,制作和在各類安排資料中使用乙方從事工作的圖文資料,對此雙方無需另行協商。
十、協議的生效和執行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章):
代表: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3:技術總代理協議書
技術總代理協議書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A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根據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B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
委托人欲從________C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技術。委托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 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2 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總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 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 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 于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訂許可證協議。
4.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托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托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托人的職責
5.1 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 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傭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 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 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 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 非經委托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 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 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并將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_______頒布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 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11.3 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 通知
13.1 凡有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 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協議的雙方于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
委托人:A有限公司總代理人:B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職務: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