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產集團員工手冊: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杰出員工","優秀管理者","先進員工","十佳風貌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你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并有機會參加表彰先進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我們倡導團隊共同進取和友好協作。評選每一工作年度的"業績優秀團隊"、"管理創新團隊"也是我們隆重的獎勵活動。業績卓著或積極創造有效管理,并具有團結奮進精神的部門將被公司授以優秀團隊的榮譽。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己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判斷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于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則和規定。如果你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于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對你進行處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1、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任何時間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2、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務,造成較大損失
3)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
7)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3、降級或降職
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級或降職
1)年度考核列末等
2)有較大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3)一年以上記過兩次
4)被確認不能勝任工作
4、辭退
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辭退
1)連續曠工一日或累計曠工三日以上
2)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明屬實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損毀公司重要文件
4)對同事暴力威脅,影響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6)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其他公司兼職
7)一年中受"降級或降職"處分兩次
8)向第三方或未授權方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洛
10)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11)其他違反國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規。
篇2:開泰房地產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施規范管理,弘揚正氣,激勵員工努力工作,致力于從事有益于本公司發展及改進,懲戒違規違紀行為,有針對性地解決各種實際問題,保障企業的順利運營和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公司的榮譽和共同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章 獎勵
第二條 公司對做出下列貢獻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完成工作任務、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做出顯著成績者;
2、積極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者;
3、拾遺即報(價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譽者;
4、見義勇為受到(來自:m.dewk.cn)社會贊譽者;
5、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實績突出的;
6、在國際國內比賽、學術刊物獲獎,令公司增輝者;
7、對公司的開源節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顯著成績者;
8、對公司損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保護國家和公司財產,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第三條 獎勵的形式
1、公司內部通報表揚;
2、授予公司內部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3、報請政府和有關部門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或其他榮譽稱號;
4、公司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在給予榮譽獎勵的同時,給予一次性獎金,以資鼓勵。
第四條 獎勵的程序
1、公司通報表揚的由部門經理提名,上報材料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2、授予榮譽稱號的,由其所在部門討論、提名,經工會和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辦公會討論、批準;
3、獲獎人員,均需填寫《員工獎勵登記表》,各級管理者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備案,記入本人檔案。
4、獎勵每年進行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報總經理隨時給予獎勵。
第三章 處罰
第五條 處罰的種類
對違犯國家法律法規、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將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經濟處罰按其情節及給公司造成損失程度,由公司作出決定。紀律處分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
第六條 處罰的實施
1、執行權的限定:處罰的執行權在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部。
處分類別 行使處分權
口頭警告 部門經理
書面警告 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
記過 人力資源部/主管領導
記大 過人力資源部/主管領導/總經理
辭退 人力資源部/主管領導/總經理
2、執行的程序:(1)執行人員應向當事人講明違紀行為,進行糾正談話;并允許員工本人對處分決定發表意見。
(2)對于口頭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種處分,均須填寫《過失通知書》,并讓當事人簽字確認違紀事實。如本人拒簽,在由旁證人簽字的情況下視為有效。
(3)違紀員工的辭退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紀律處分的程序:
犯有A類過失,第一次發生,給予口頭警告一次;第二次發生時,給予書面警告。
受到三次書面警告的員工將予(來自:m.dewk.cn)以解除勞動合同;
受到二次書面警告或犯有B類過失的員工,給予記過一次;
受到二次記過或犯有C類過失的員工,給予記大過。
受到記大過二次或犯有D類過失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辭退。
4、具體實施
A:書面警告
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屬A類過失。第二次發生,受到書面警告處分,扣除當月工資的100元。
a.擅離工作崗位,串崗,扎堆聊天談論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b.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和雜志;
c.工作時間吃零食;
d.工作時間內睡覺;
e.在工作時間內下棋、打撲克或搞其它文娛活動。
f.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
g.因私較長時間占用公司電話或用其他通訊工具辦私事;
h.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許可利用公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i.對同事不禮貌,使用污言穢語;
j.未辦相關手續或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責任心差,造成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
m.與相關部門員工不能團結合作,情節輕微者;不服從公司領導和管理,情節輕微者;
n.領導不力,管理不嚴,下屬渙散,影響工作質量;
B:記 過
犯下列錯誤,屬B類過失,受到記過處分,扣除工資的200元。
a.偽造虛假考勤紀錄的;
b.工作期間未將重要資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響;
c.工作時間內與同事、客人吵架,影響工作的;
d.工作態度不認真,影響工作質量,至使其他部門或合作方投訴或提出書面意見對公司聲譽造成損害的;
e.工作責任心差,造成經濟損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條款情節嚴重者。
C:記大過
犯下列錯誤,屬C類過失,受到記大過處分,扣除工資的300元。
a.工作期間未將重要資料收存保管好,造成嚴重后果;
b.弄虛作假,出具假病假證明或其他假證明,欺騙領導;
c.在同事之間,在同事和領導之間,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意見,而是在員工中發泄不滿情緒,造成較壞影響的;
d.工作責任心差,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違反規定造成較大影響和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下;
f.記過中所列條款情節嚴重者。
D:辭退
犯下列錯誤,屬D類過失,受到辭退處分。
a.曠工月內累計三次,年內累計五次的;
b.對領導、同事暴力威脅、毆打、恐嚇的; c.相互毆斗、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影響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戶、合作方索取報酬、財物者;
e.嚴重泄露公司的機密情況;
f.行賄、受賄,貪污,盜竊公司財物;
g.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重大影響和經濟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損壞或唆使別人損壞公司設備財產,造成惡劣影響;
i.未經公司書面批準在外兼職;
j.違法行為:
(a).縱容、教唆或從事色情、吸毒、迷信、賭博等活動和交易的;
(b).其他觸犯國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條 員工發生的違紀行為不在本制度所列條款之內的,公司有權酌情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公司有權根據經營發展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第九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執行。
北京開泰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篇3:地產集團公司獎懲制度
第一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六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七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九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來自:m.dewk.cn)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十一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