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小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一)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二)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三)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四)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五)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務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一)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二)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三)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四)公文、校刊、講義、教案、試卷、用字規范。
(五)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六)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七)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篇2:某實小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實小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一)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二)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三)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四)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五)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務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一)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二)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三)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四)公文、校刊、講義、教案、試卷、用字規范。
(五)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六)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七)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篇3:實小校園用語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源自建筑資料 實小校園用語用字監督檢查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關于普及普通話的通知》的意見,我院制定了校園用語用字監督檢測及督促整改制度:
1. 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范學校語言文字,總結并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語言文字應用的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2.書寫規范字、使用普通話交流。學校是教育教學的單位,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是學校以及每一個教師的法定義務和職業要求,明確校內應該書寫規范字、使用普通話,明確倡導每個學生家庭以及我們能影響到的社會環境書寫規范字、使用普通話交流也是學校和每一個教師的責任。
3.使用普通話教學,指的是除了外語教學以外,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規范的語言進行教學。使用規范字,指的是學校、教師在教師的板書和批改用字中,學校的網絡中,校園的名稱、標志、宣傳語言中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和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4.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院管理范疇,反映在學校工作計劃和遠期規劃中,并切實地組織活動,不斷推進這項工作的開展和深入。
5.學校設立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親自擔任主任,教務處處長擔任副主任,語委下設辦公室和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并掛靠教務處,具體負責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6.學校校內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牌。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力量,通過標語牌、宣傳櫥窗、黑板報、橫幅等宣傳手段不斷推動良好的語言文字工作氛圍的形成。學校充分認識和重視語言文字工作必須“長此以往、循環往復”的特點,重視和策劃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宣傳。在學校廣播站播音中,每學期安排語言文字工作的內容。努力爭取在學校廣播站、網絡等媒體進行關于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宣傳。
7.學校積極支持教職工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教師要人人達到必須達到的標準。
8.學校每年通過聽課、學生調查等方式檢查運用普通話和書寫規范字進行教學的落實情況。精心組織“推普周”活動,結合教育教學活動有效開展活動。
9. 學校重視語言文字工作檔案整理,每個學期由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召集人員進行檔案歸檔的落實和檢查。
1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屬于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