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院院消防工作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法》,全面落實公安部61號令,提高預防、應對、處置突發火災的能力,也為了在突發火災事件中能快速、有效地進行處置,把火災損失降到最小,使學院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得到保障。特制定本消防滅火疏散工作預案。
一、 火災撲救工作領導指揮部
1、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院長
副總指揮:**副院長、**副院長。
2、組織機構
滅火行動工作小組、疏散引導工作小組、通訊聯絡工作小組、安全防護救護工作小組、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組長:** 副組長:**
(3)通訊聯絡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4)安全防護救護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
(5)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火警電話:119,學院保衛處江寧校區電話:**,光華校區:***)。報警需說明起火地點、報警人相關情況及火災情況等信息。
接警后相關人員要問明火情,立即通知配電房切斷電源,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對受災人員、物資進行搶救。視火情報“119”,并向指揮部領導匯報。通知門衛,加強門衛管理,控制人員入校。在交通路口派人引導消防車輛,校園內施行交通管制。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疏散預案。
1、打開消防通道門,充分利用建筑消防設施(防火門、應急燈等)和其他滅火防煙(口罩、濕毛巾等)物品,正確引導和幫助火場內人員逃生和自救。
2、對被火災圍困的人員應采取果斷、有效的措施制定營救方案。火災現場,非工作人員應立即撤離,以防止火災造成的房屋倒塌等危險現象的發生。
3、火災現場及周圍的物資要及時搶運到安全地點并清點,并安排專人保管。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切斷電源,了解火情,制定滅火行動方案。
2、充分利用火場內現有的滅火設備和一切有利于滅火的條件,對火災進行撲救。
3、撲救過程中,對火災的關鍵部位集中力量,同時兼顧一般進行逐一撲滅以達到滅火的目的。
4、無法及時撲滅的火情,首先要針對現場的特點,想辦法控制火勢,爭取時間,等待外援,盡量減少損失。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通訊聯絡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負責對內外聯絡。安全防護救護首先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醫療處理,對重傷人員要及時搶救或送往醫院。其次學院各種車輛統一調度,接到任務立即出發不得延誤。同時及時與120救護中心和醫院聯系,做好搶救工作,對搶救的結果及時上報指揮部。
六、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
火災后現場要有專人保護,各有關部門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對出現的人員傷亡情況,由學院院辦、學生處、有關系部、后勤管理處、后勤總公司、保衛處組成事故處理小組,負責處理或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有關工作,保障學院的安全穩定。
指揮部每年組織一次滅火演習和預案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防火預案工作,在演練防火預案時,對演練部位設置明顯的標識,同時事先公示演練范圍和人員。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四次。
2.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率要達100%。
3.員工的培訓主要包括:消防理論知識、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安管部每一位員工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人員將給予嚴肅處理.
5.每年至少兩次對小區業主(客戶)開展防火工作的各項規定、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