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內裝修合同協議書范本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人工費:______
管理費:______,設計費: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稅金(3.41%):____
其他費用: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
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W科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W科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一、總則:
為加強對管理服務區域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或租、住戶)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業主公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裝修人、裝修單位和管理處各執一份,《項目裝修注意事項 》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責任范圍:
1、業主(或租、住戶)選擇的裝修單位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或租、住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業主(或租、住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管理處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裝修圖紙,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經審查并取得《裝修許可證》、施工人員辦理《人員臨時出入卡》方可開始施工,且施工前須將裝修事宜告知鄰里。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在戶門外張貼,將本協議書張貼在裝修戶門內。《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由管理處裝修巡查人員張貼于戶門內,用于裝修巡查記錄,裝修完工后業主須帶此表辦理裝修檢查手續。
3、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大廈)應佩帶《人員臨時出入卡》,否則管理處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大廈)施工。
4、裝修前業主(或租、住戶)和裝修單位各交納裝修保證金元,施工人員《人員臨時出入卡》工本費按元/張的標準收取,業主(或租、住戶)交納裝修管理服務費元。
5、裝修施工內容、施工期限應與業主(或租、住戶)簽字確認的《裝修申請表》相符,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管理處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及入伙六個月后的裝修按管理處統一規定執行。
6、裝修完畢,業主(或租、住戶)驗收合格后,由業主(或租、住戶)向管理處提出檢查申請,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可在裝修檢查合格7個工作日后退還裝修保證金。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
三、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1、所有裝修活動必須遵守《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所規定之條款,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或租、住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須報政府部門審批并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建筑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如隨意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理石和大型吊燈等);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門窗;
(3)未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雨篷、遮陽篷、花架等),改變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或破壞毛坯房防水層的保護層及防水涂膜;
(7)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
(8)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修材料和設備;
(9)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
2、裝修毛坯房或裝修時確需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時閉水試驗。
3、確需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4、經批準的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應按管理處統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顏色等)進行,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5、裝修使用的材料和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生產、商業用途的房屋裝修必須使用不燃、難燃材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修材料和設備。
6、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及其它未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的所有保證金外,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還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7、有線電視、寬頻網、電話線路及插座改造須事先咨詢服務提供商并在其指導下施工。
8、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列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在陽臺上堆放裝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5)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6)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
(7)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地面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8)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9)嚴禁將電源線直接連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屋內嚴禁抽煙、使用電爐或生火做飯;
(10)施工人員不得在裝修戶內過夜留宿。
9、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至少兩個),并制定落實防火措施。
10、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操作,須事先報消防機關審批,將審批文件提交管理處備案,并附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落實消防措施,在監護人監護下方可施工。
11、商戶裝修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應報消防機關審核,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對經營過程中會產生油煙、噪音的商戶應要求(來自:www.fdcew.com)其安裝油煙處理設施和進行降噪處理,保證油煙的排放和噪音音量達到環保部門的要求。商戶裝修完工申請檢查時,需由商戶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需環保部門驗收的項目應提供相應的環保驗收證明。
12、裝修時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13、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知會管理處。
14、其它應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的要求。
四、裝修垃圾的清運及處置:
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管理處有權責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時清理由管理處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損壞磨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由管理處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
(2)
(3)
五、違約責任:
1、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3、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移交公安機關。
4、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須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5、如業主(或租、住戶)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應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管理處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不承擔由雙方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六、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裝修人和裝修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管理處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2、管理處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提示:裝修管理過程中,對裝修人簽發的所有書面材料,加蓋管理處公章方為有效。
裝修房號:業主(租、住戶)簽字:
裝修單位負責人簽字:
深圳市V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蓋章)
年月 日
篇3: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一、總則
為加強對物業服務區域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或租、住戶)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中山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裝修人、裝修單位和物業服務中心各執一份,《項目裝修注意事項》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責任范圍
1、業主(或租、住戶)選擇的裝修單位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或租、住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業主(或租、住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物業服務中心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裝修圖紙,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經審查并取得《裝修申報登記證》、施工人員辦理《人員臨時出入卡》方可開始施工,且施工前須將裝修事宜告知鄰里。施工時須將《裝修申報登記證》復印件在戶門外張貼,將本協議書張貼在裝修戶門內。《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由物業服務中心裝修巡查人員張貼于戶門內,用于裝修巡查記錄,裝修完工后業主須帶此表辦理裝修檢查手續。
3、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應佩帶《人員臨時出入卡》,否則物業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施工。
4、裝修前每戶應交納裝修保證金元,由業主(或租,住戶)和裝修單位各交納元,施工人員《人員臨時出入卡》工本費按元/張的標準收取。
5、裝修施工內容、施工期限應與業主(或租、住戶)簽字確認的《裝修申報表》相符,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物業服務中心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及交付交個月后的裝修按物業服務中心統一規定執行。
6、裝修完畢,業主(或租、住戶)驗收合格后,由業主(或租、住戶)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檢查申請,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可在裝修檢查合格7個工作日后退還裝修保證金。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
三、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1、所有裝修活動必須遵守中山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和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之條款,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或租、住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須報政府部門審批并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建筑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如隨意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理石和大型吊燈等);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門窗;
(3)未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雨篷、遮陽篷、花架等),改變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或破壞毛坯房防水層的保護層及防水涂膜;
(7)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
(8)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修材料和設備;
(9)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
2、在裝修前應測試各排水管道是否暢通,有堵塞情況的須在裝修前報物業服務中心;裝修毛坯房或裝修時確需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時閉水試驗。
3、確定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4、經批準的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應按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顏色等)進行,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5、裝修使用的材料和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生產、商業用途的房屋裝修必須使用不燃、難燃材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修材料和設備。
6、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及其它未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的所有保證金外,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還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7、有線電視、寬頻網、電話線路及插座改造須事先咨詢服務提供商并在其指導下施工。
8、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列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在陽臺上堆放裝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5)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6)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裝修施工時必須關閉房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7)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地面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8)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9)嚴禁將電源線直接連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屋內嚴禁抽煙、使用電爐或生火做飯;
(10)施工人員不得在裝修戶內過夜留宿。
9、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至少兩個),并制定落實防火措施。
10、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操作,須事先提供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落實消防措施,在監護下方可施工。
11、商戶裝修餐飲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場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應報消防機關審核,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對經營過程中會產生油煙、噪音的商戶應要求其安裝油煙處理設施和進行降噪處理,保證油煙的排放和噪音音量達到環保部門要求。商戶裝修完工申請檢查時,需由商戶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需環保部門驗收的項目應提供相應的環保驗收證明。
12、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人,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知會物業服務中心。
13、其它應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的要求。
四、裝修垃圾的清運及處置。
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責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時清理由物業服務中心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損壞縻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由物業服務中心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________
(2)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3、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移交公安機關。
4、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須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5、如業主(或租、住戶)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應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物業服務中心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不承擔由雙方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六、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裝修人和裝修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物業服務中心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裝修房號:________業主(租、住戶)簽字:________
裝修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珠海市V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服務中心(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