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倉儲管理規定
一、物品入庫
1.一切采購物品,均須由采購員填寫入庫單,簽字后在庫房辦理入庫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一律不得領用;緊急情況報值班經理同意后方可領用。
2.保管員應根據入庫單和采購計劃認真核對入庫物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情況,設備、儀器還需查對技術資料及圖紙是否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然后方可在入庫單上簽字,經保管員簽字入庫的物品,其責任由保管員負責。
3.未經保管員在入庫單上簽字的物品發票,財務不予報銷。
4.已辦理入庫的物品,保管員應及時記帳,將標識懸掛在醒目處并做好保管工作。
5.倉庫物品的標識內容有:物品名稱、型號規格、單價、供應商等。
二、物品領用
1.日常維修用料憑維修通知單由領用人填寫領料單,經班組長或主管簽字領用。
2.大、中修工程用料,憑單項工程用料計劃由領用人填寫領料單經班組長、主任簽字領用。保管員應在出庫單上注明領用數量,以便核算。
3.設備、儀器憑批準的計劃由班組長填寫領料單經部門主任簽字領用,領用人需在設備登記卡上簽字。
4.搶修等急需物品由使用人填寫領料單經搶修負責人簽字領用。緊急情況下,搶修人員可留條領用,事后按上述各有關規定補辦手續。發現虛報冒領追究領用人責任。
三、工具的領用
1.個人必須配備的常用小工具由使用人按規定品種數量填寫領料單,經主任簽字領用,并需在個人工具卡上登記簽字。
2.班組公共常用工具由班組長填寫領料單,經部門主任簽字領用,并需在班組工具卡上登記簽字。
3.其他工具由庫房統一保管,憑工具借用卡借用,用畢及時歸還。
4.工具丟失或損壞,按使用的實際情況報失、報廢或賠償手續,未辦清手續者不得補發。
四、勞保、辦公用品的領用
1.個人勞保用品按規定品種、數量及使用年限,由行政部統一填寫領料單,經分公司行政主任審核簽字后發放。
2.班組公共勞保用品由班組長填寫領料單經部門主任簽字領用并需在部門公共老保用品登記本上備案。
3.辦公用品、用具由部門領導簽批并指定專人到行政部簽字后領用。
五、材料退庫
退庫物品應由退庫人用紅筆填寫"材料領用單",經保管員驗收簽字,保管員應核減原領出數并予記帳。維修時回收的舊料,包括部件等原則上由部門周轉庫保管,并在維修中盡量予以修復和利用,大宗舊料交庫房保管,另行列帳登記。
六、材料盤點
1.每月底各部門倉庫保管員對倉庫材料進行盤點統計,統計表月底隨材料采購單交采購員。盤點統計時要求做到賬物相符,并附有關材料使用情況的說明。
2.采購員不定期抽查部門材料使用情況,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分公司內部調撥使用。
3.采購員、質量主管根據各部門的盤點統計表,每月匯總分公司材料使用情況上報行政部。
七、質量監督
1.采購員對采購材料的質量負責,發現偽劣商品,由采購員負責退貨處理。
2.工程部負責對采購材料質量進行抽查并作技術監定。對大宗或大批量物品的采購,工程部對物品的質量、價格、產地提供專業意見。
3.質量主管對采購材料的市場、價格、質量負監管責任。
八、其他
分承包單位施工、維修所需材料可在部門領取登記,報財務結算。
篇2:P模具公司倉儲管理規定
P模具公司倉儲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倉儲管理,確保貯存期間產品質量的穩定性,確保物資安全,確保能及時為車間生產及為顧客提供合格的產品。
2范圍
適用于采購物資、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庫及儲存控制。
3定義
無
4相關文件
《產品防護控制程序》
《檢驗控制程序》
《標識和可追溯控制程序》
《請(采)購驗收程序》
《盤點管理辦法》
《領料作業辦法》
5職責
5.1倉儲負責產品的貯存及驗收控制。
5.2品管負責產品的檢驗和驗證。
5.3倉儲負責《規定》的制定,解釋,修改和稽查。
6程序
6.1入庫手續
6.1.1采購物資到公司后,先放置于待檢區,由倉管員根據對方送貨單清點其數量,核實品名、規格是否正確、包裝無損,產品標識清晰、質量合格證件齊備無誤后,填寫《請(采)購驗收單》辦理入庫手續(保存質量合格證件)。在清點采購物資數量時,不便直接清點數量的物資可采用稱重等方法。
6.1.2對于須要檢驗的產品,連同《請(采)購驗收單》送至品管部,由品管部進行檢驗。
6.1.3倉管員根據合格的檢驗記錄或標簽,填《請(采)購驗收單》辦理入庫手續,及時登帳并貼掛標簽加以標識。
6.1.4成品入庫:經包裝后放入倉儲成品庫,分單號、型號擺放并標識。開具《入庫單》(附件一),經經手人、倉儲經辦人、生產部主管簽字后分別將各聯送交財務、業務等部門。
6.1.5每一筆入庫數量都要及時在每天下班前統一進行帳務清理,登錄《收發存日記帳》(附件二),做到日清月結。
6.2貯存物品的擺放要求
根據物資不同的性能和特點(具體包括材質、體積、重量、物流上面頻率),合理劃區擺放,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即做到倉儲潔凈,保持通道順暢;
三清------規格、材質要分清,數量要點清;
四號定位------指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固定位置,對號入位。
6.2.1倉儲主管負責所有貯存區域的規劃,制訂《倉儲區域規劃圖》(附件三),編排區、架層、位號碼,庫存應按用途、性能規格化,運用立體貯存方法確定擺放位置。
6.2.2物品分區(待檢區、原材料區、成品區、不良品區、輔料區、辦公用品區等)分類排放整齊,標識清晰可見。當實際存儲物品與規劃圖不一致時,需掛牌明示其臨時擺放狀態。
6.2.3庫存物資提放盡量做到上輕下重,保持貨架穩固及易取,不能擱放在貨架上的物品,在沒有包裝或盛裝容器的情況下,應鋪墊底物(如地臺板)堆放。
6.2.4易損物品、危險物品,顧客提供的產品設專區擺放,并給予醒目的標識。
6.2.5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的容器,應符合產品的特點或其本身標識的要求。
6.2.6同一批產品因存放位置的限制,需要存放在倉儲不同的地點時,選擇其中一處放置且在標簽中注明其余產品的存放位置,在其余產品的標識中注明。
6.2.7強化目視管理,分顏色貼置《貨品標簽》(附件四)。
6.3存量控制
6.3.1為保證生產需要而又避免積壓流動資金,倉儲中各類物資的庫存量預先設定上下限(上、下限的設定應考慮該物資使用的頻繁度、物資有效期、采購難易程度、采購周期、流動資金狀況等因素)并填寫《倉儲存量明細表》(附件五),防止呆料、缺料及庫存積壓。
6.3.2當庫存物資發放至庫存量下限時,倉庫員應提出存量采購要求,填寫《請(采)購驗收單》轉采購作業。
6.3.3倉管員必須定期反饋存量資訊,每月以《收發存月報表》(附件六)形式提報。
6.4存期控制
6.4.1對于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品,要標明物品的入庫時段,超過了貯存期限的要通知品管檢驗;
6.4.2不同的批號要予以區分,防止混放,以便做到先入先出。發放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品時,需在產品標識上加注有效日期。
6.5貯存物品的環境及安全要求
6.5.1根據不同物資的性能和特點,維護保養工作應做到“十防”,十防:防銹、防霉、防腐、防蛀、防潮、防凍、防震、防混、防漏、防熱。做到房頂不漏雨、墻面不滲水,防暴曬和風雨襲擊并保持通風。
6.5.2不使用電爐、電烙鐵、大功率白熾燈等會過分發熱的電器,配備足夠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確定位置,便于取用,任何情況下不能有物品阻礙器材的取用,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并做好防火防盜設施的日常保養維護。
6.5.3任何人(除倉管員、倉儲、財務主管和公司領導外)未經許可不得進出倉庫,更不得擅自動用庫存物資。
6.5.4貴重物品必須加鎖甚至用保險柜儲存并施行監發監收制度。
6.5.5年度或長假期間由公司指派人員會同倉儲部門對倉儲內外貼置封存條,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待上班時統一開封。
6.6物資的領發
倉儲根據相關部門的《領料申請單》(適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或《出庫單》(適用于成品出貨,附件七),辦理產品的出庫手續,核對品名、型號(規格)、數量等無誤后,在單上簽字,及時銷賬、銷卡。
6.6.1發料必須有依據,憑證、印章齊全。發料時要查對原有庫存,查對限額發放的數量。核實需發產品(如從大包裝中拆出的小包裝),標識清楚后,才能發放,必要時補充產品標識。
6.6.2要認真復查
對數量,在料單注明庫存余額,以便核查。
6.6.3發料時應向領料人員當面交接清楚,及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
6.6.4凡實行以舊領新的物資,須繳回舊物資,對貴重、稀有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執行審批手續,且對貴重物品及原材料施行監發料制度。
6.6.5倉儲人員無權將物資借出,如有特殊情況,應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應定期清理。
6.6.6產品用的主要物資如:外購配套件、協作件、包裝箱、試用柴油、機油,按計劃、按消耗定額,實行限額送料簽收制。
6.6.7對于在生產和維修過程中需領用或更換之物品需將原不良件與倉儲更換新品。
6.6.8成品及物資出廠遵照《出貨監督和管理辦法》進行操作,填寫《物品放行單》(附件八)審批后方可放行出廠。
6.1.3每一筆出庫應填寫《出庫單》,出庫數量都要及時在每天下班前統一進行帳務清理,做到出庫帳日清月結。
6.7退料手續
6.7.1凡錯領、錯發、工藝更改、顧客要求等原因,已領出物資,領用部門可填《退料單》,倉儲核實其合格標識或根據重檢合格單據辦理退庫手續,因生產計劃變動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材料、零部件、外協件有多余的,由領用部門自行妥善保管,但超過一個月未使用時,應向倉儲辦理退料手續。
6.7.2因抽檢風險的存在,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采購物資的質量缺陷或材質不符時,可填《退料單》填寫并辦理退庫手續,這些不合格品統一放置于不良品(標識)區擺放,倉儲及時統計數量,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方協商更換或索賠。
6.8定期盤點、巡查制度與考核
6.8.1貯存物品需建立臺帳,要經常用余額法、發料核對法、定期或分批盤點法,做到逐日自查、月度抽查、年終盤點。做好帳務清理(發生盈虧應列表上報,經領導簽批后,再進行帳務處理),保持帳、單、物一致。倉管員應常查看庫存物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在盤點或日常巡查中發現超過貯存期限或變質的物品,應及時通知品管部檢驗,根據檢驗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帳單物”三相符率作為倉儲考核內容。
6.8.2倉儲須及時處理呆滯品、待修品(填寫《物品維修申請單》附件九)和不良品,報廢品(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附件十)以確保存貨正常管理。
6.9倉儲管理人員交接手續
倉儲管理人員換任時應辦理交接手續,原管理人員應對經管的帳本簽字,新換任的倉儲管理員在財務部門的見證下辦理交接手續。
7應用表單
《請(采)購驗收單》
《入庫單》
《收發存日記帳》
《倉儲區域規劃圖》
《貨品標簽》
《倉儲存量明細表》
《收發存月報表》
《出庫單》
《物品放行單》
《物品維修申請單》
《物品報廢申請單》
《領料申請單》
《退料單》
篇3:倉儲物品管理規定
倉儲物品管理規定
一、倉儲物品的接運
倉儲物品的接運方式有四種:鐵路專用線接車、車站提貨、庫內接貨、外出提貨。
本公司采用庫內接貨的形式,即供貨單位直接或委托運輸部門送貨到庫。收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送貨人的當面開箱驗貨,并做好驗收記錄。
2、外觀檢查時,發現短件、缺件、損壞、受潮、變質等情況,應請送貨人當場復查,簽字認可,留作憑證。
3、無采購計劃送來的物品,拒絕驗收,更不能代管,以免發生糾紛。
4、一時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驗收項目時,應進行外觀初驗并點清數量,在驗收記錄備注欄內寫明情況。
二、倉儲物品的驗收
倉儲物品的驗收包括驗收準備、證件核對、實物驗收、驗收報告等環節。
1、驗收準備:收集和熟悉訂貨合同、物品技術標準等有關訂貨資料,準備已校驗過的計量器具,根據到貨的數量、性質和特點,準備倉儲貨位,檢查必要的堆碼、苫墊材料及起重設備設施、工具和材料,防護設施。
2、證件核對:核對入庫單或訂貨合同中的供貨單位、收貨單位、物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計量單位、實收數、制單時間、收單時間及驗收完畢時間;核對供貨單位的質量證明書、合格證、裝箱單、磅碼單、明細表,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格證明;核對承運單位的運單及有關證件等。
3、實物驗收:包括驗收物品數量和驗收進貨質量。
4、驗收報告:包括物品名稱、規格、供貨單位、出廠日期(或批號)、運單號、到達日期、驗收完畢日期、應收數量、實收數量、抽驗數量、質量情況、驗收人等。
三、倉儲物品的入庫
倉儲物品驗收后,應立即辦理入庫手續,做到“六清”:渠道清、數量清、規格清、價格清、用途清、質量清。
1、倉儲物品驗收后,應填制倉儲物品入庫單。
2、建立倉儲物品明細賬(登帳)。
3、建立倉儲物品實物卡片(料牌)。
4、建立倉儲物品檔案。
四、倉儲物品的出庫
1、保管員發料必須以手續齊全的發貨憑證為依據。
2、保管員發料時,出庫憑證上沒有規定發貨批次的,應按物品入庫時間前后順序,先進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