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勞動保護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對從事與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活動有關的員工依照《勞動法》采取一定勞動安全防范措施和社會保障,使員工按照安全保護要求從事服務提供活動,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身體健康與合法權益。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與質量體系運行活動有關的員工的勞動安全管理。
3職責
3.1 各部門具體實施勞動保護的措施和規定;
3.2 辦公室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統計、發放,并對勞動保護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3.3 總經理主管勞動保護的控制。
4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Q/PH-QP-4.2.4
《基礎設施管理辦法》Q/PH-QP-6.3
《特殊服務過程管理規程》 Q/PH-WD03-03
《工程部安全工作管理規定》Q/PH-WD
5工作程序與管理辦法
5.1 勞動保護的類型
1勞動保護用品、服裝 公司根據不同工種在服務提供過程中的實際需要,購置和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由辦公室進行統計、購買、發放和管理,并對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與監督,結果記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記錄表](QR-WD01-09-01),勞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消防衣、鋼塑鋼盔、安全帽、橡膠手套、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測電筆、防護面具、防護眼鏡、護目鏡、口罩、登高架、安全帶等。
5.1.2勞動環境保護 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員工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環境。
a)辦公場所必須安裝空調,有充分的照明;
b)水泵房、冷水機房、柴油發電機房等有噪音的場所必須安裝隔音系統;
c)從事與電有關工作的操作時,工作環境應保持照明良好和空氣干燥;
d)從事消殺工作或噴灑農藥時,應在通風環境下進行。
5.1.3員工身體健康檢查和保護
a)需從事高空作業的員工,在登高前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的員工,一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b)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確診為職業病患者的,應安排治療,定期復查,并給予其職業病的撫恤待遇,并建立[員工身體健康狀況登記表](QR-WD01-09-02),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對不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及時調職,妥善安置。
c)員工因工負傷,憑醫院證明(急診除外)可休病假,病假期間按公司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d)員工在工傷事故中造成傷殘或死亡的,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由公司支付,自定殘或死亡之日起,公司將按《勞動法》中相關勞動安全管理條例,一次性付給傷亡者傷亡撫恤費。具體執行《員工勞動合同》(QR-WD01-07-04)。
e)公司每月為員工發放午餐補助,由辦公室在每月初進行統計與發放;
f)公司每年6月份至9月份為員工發放高溫費,由辦公室統計,與工資同時發放。
5.1.4員工意外事故保障措施
a)辦公室應定期對勞保用品的性能進行檢查,結果記錄于[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記錄表]對不能繼續使用的應及時添置、更換;
b)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證書,對從事特種作業員工的培訓、考核的發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公司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人員上崗獨立從事特種作業。
c)公司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各種社會保險,并根據公司經營狀況為高壓電操作、高空作業、井道作業、安全保衛等從事有危險性工作的員工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d)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公司的操作管理規程。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1電工
a)在進行高壓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絕緣鞋不得裸足穿用;
b)進行測電時,使用測電筆;
c)在高低壓配電屏前應鋪絕緣墊;
d)帶電作業時應帶護目鏡,防止產生電弧刺傷眼睛。
5.2.2焊工
a) 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
b)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以防止弧光傷眼和焊渣濺傷眼睛。
5.2.3高空作業
a)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在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確保性能良好;
b)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
c)應有專人監護。
5.2.4電梯工
在從事井道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5清潔工
a)在粉塵環境工作或從事特別骯臟的清理工作或接觸具有腐蝕性、刺激性洗滌和消毒用品時,必須戴橡膠手套和防護口罩;
b)在從事登高清潔工作時,必須使用狀態良好的登高梯,并有專人監護;
c)進行蟲害消殺或綠化施肥噴灑農藥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橡膠手套和防護口罩。
5.2.6 保安員
a)晚上外出巡邏必須佩帶橡膠棍;
b)臺風天氣在外巡邏應戴鋼塑鋼盔;
c)進行消防演習或火災滅火時,應穿消防衣,戴鋼塑鋼盔。
6使用的表格、記錄
序號名稱編號存放地點存放時間
1[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記錄表]QR-WD01-09-01辦公室一年
2〔員工身體健康狀況登記表〕QR-WD01-09-02辦公室長期
起草人:審核人:審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篇2:公司職工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
公司職工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有關安全生產衛生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二、及時向職工群眾宣傳黨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及企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對職工群眾進行遵章守紀和勞動保護科學技術知識的教育。
三、做好新進職工、調換崗位職工、特殊工種職工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四、配合衛生管理部門做好新職工從業前的衛生健康檢查。對從事或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實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五、做好職工因工傷殘和職業病的鑒定工作,對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工種工作的,應及時調離,妥善安置。
六、以科學方法不斷改進技術措施,改善職工的生產環境和生產設施,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
七、嚴格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改善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設施。做好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八、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按有關規定為職工配備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對特殊防護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嚴格按規定使用、保養、報廢。在搞好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的同時,要對使用情況進行調研工作,及時改進、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點,確需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時間和人數。
十、對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及時改進,保證勞動保護工作的實施。
篇3:公司(工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公司(工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使管理過程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要求。從而提高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水增,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室負責修訂公司《勞動用品管理規定》,監督勞保用品的申領、發放、使用情況。
2、生產部、倉儲部按行業規定實施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保管及發放。
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人員使用的勞保用品符合安全、衛生規定和審核本部門勞保用品的申領。
4、新員工入廠安排工作崗位后,由部門對應該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填寫申請單,本人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名后的領料單交給勞保用品管理員,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5、新入廠員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需要經常替換洗滌的用品,按本崗位標準發放,并計算使用時間,以便替換。
6、因特殊原因需要領用標準外勞保用品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用途,經辦公室批準后,倉庫方可以發放。
7、換發領用勞保用品,須繳舊換新。使用期滿后,能用的繼續使用,不能用的,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名的領料單及舊的勞保用品一起交、管理員辦理領用手續。
8、對從事多樣工種操用的員工,按崗位所需發放適合的勞保用品的;及領取勞保用品后因調離后又返回所使用該勞保用的生產崗位的,使用期限按實際使用時間適當延長。
9、勞保用品的選購必須到指定的勞保用品商店購買,以保證安全可靠。
10、工作服需按有關規定購買,其材質、式樣、顏色應符合規定要求和生產要求。
11、員工必須愛護使用勞保用品,勞保用品的使用應工作范圍、時間內,不得作其他用途。
12、不同區域生產、工作人員需按規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
13、個人勞保用品由員工自得妥善保管、勞保用品在使用期內如有遺失,由個人按折后價格(用品價格-用品價格÷使用期限×已使用時間)予以賠償。如有損壞的,按損壞程度酌情處理。
14、部門勞保用品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按照衛生要求清洗和檢查。保證符合安全、衛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