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強電系統管理
一、層間配電房(電氣小室)管理制度
1、層間配電房(電氣小室)門及房內的電柜、電箱平時應鎖閉,房間內各種開關應標志清晰。
2、配電房(電氣小室)內每月清掃一次,嚴禁吸煙、堆放雜物。
3、物管部每月一次檢查內部設備,發現異常立刻維修。
4、物管部根據計劃定期保養配電房內設施,重點做好設備清潔和緊固接線端子。
5、檢查和保養結束后填寫設備檢修單。
二、轉、停電通知用戶工作規程
(一)計劃轉、停電
1、供電局轉、停電,物管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報告物管部經理。
2、因大樓施工需要停電,須至少提前24小時將停電計劃書面上報物管部經理。
3、總經理審批后,物業管理部擬發轉、停電通知書,由物業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戶。
4、轉、停電通知書最遲應在事發前1小時送達用戶,如不能在上述時限內送達,應報經總經理批準啟用大樓廣播系統緊急通知用戶。
(二)事故轉、停電
1、大樓因供電局故障發生停電,物管部須立即向總經理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啟用大樓廣播系統(或由物管部用電話)向用戶解釋原因。事后,物管部應向供電局索取解釋函,并轉呈物管部經理。
2、因大樓內部事故引起停電,物管部應立即排除故障恢復供電,并書面通知市場部啟用大樓廣播系統(或由物管部用電話)向用戶解釋原因。
3、事故轉、停電后24小時內,物業管理部擬定解釋函,經總經理審批后在公告欄公告。
三、停電、限電管理規程
1、停電、限電的審批權限為物管部經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門的有關停電通知或決定需要停電、限電,應馬上報告總經理,并至少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受影響的用戶。
3、物管部經理應安排足夠的人員處理轉、停電工作。
4、轉、停電前應填寫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員簽名。
5、轉、停電后當值人員應重點檢查電房、空調機房、水泵房、電梯機房、消防中心內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刻檢修。
6、有關轉、停電的情況應記錄在當值日志上。
四、臨時用電管理規程
(一)用電申請
用戶應事先向物業管理部以書面形式申請用電,并注明用電單位全稱、用電地點、負荷量、電壓等級、相數及時間。
(二)公司審批
用電申請須經物管部審批。
(三)簽定用電協議
物管部審批通過后,用戶與物業部簽定用電協議,確定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
(四)接線及送電
經批準后,用戶應自己敷設好用電線路,經物管部檢查符合用電安全要求后方可送電,并由雙方共同確認電表讀數及填寫電表啟用單。
(五)停電及拆線
用戶終止用電,應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員斷電拆線,并確認電表讀數,填寫電表停用記錄并由用戶簽字認可。
(六)計費方式
1、電表計費,由用戶自備并按指定位置接線,每月計費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時用量計費。
2、無表估算,按負荷量及用電時間事先估算。
五、供配電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電系統設備,包括(開閉所、低壓配電室,發電機房),并將設備運行參數記錄在供配電系統運行記錄表上。
2、發現供配電負荷有顯著變化或其他設備異常,應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處理。
3、用電高峰或潮濕天氣期間,應每班兩次關燈檢查接頭是否有過流放電現象,發現異常馬上維修處理。
4、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設備線路和運行設置。
篇2:強弱電工基礎知識
強弱電工基礎知識:
必須具有低壓電器操作證件—(當地勞動部門頒發電工證)
安全用電及觸電急救
2、懂得客房電氣的線路工藝和隱蔽走向;
3、能夠對調光開關、波段開關、電位器檢查、判斷、更換;
4、能夠對節電開關、剃須插座、請勿打擾、門鈴檢查、判斷、更換;
5、能夠檢查、調整、設置電話、電視、電子保險箱;
6、可以單獨連接、檢修兩地控制燈光線路;
7、可以區分分配器、分支器功能腳,并按照標準要求接線;
8、能夠檢查、維修、床頭控制板,并了解工作原理;
9、能夠熟練判斷維修客房、公共區域各種燈具(電子節能燈除外);
10、懂得吹風機工作原理并能維修;
11、會熟練使用萬用表和絕緣測試表(搖表);
12、能夠檢查維修壁柜燈;
13、能夠檢查判斷遙控器、門鎖電池電量;
篇3:酒店工程部強弱電領班崗位工作職責
酒店工程部強弱電領班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強弱電領班
二、直接上級:運行經理三、直接下級:弱電工、電維工、配電工
四、崗位職責:
1、對派工單要準確無誤地實施完成,并認真檢查完成情況。
2、全面掌握小組的各項工作,經常對組內負責的各類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安排好預防性維修計劃及巡查工作,嚴把質量關。
4、掌握供電設備運行和照明情況,制定節電措施。
5、制定照明燈具及照明控制開關的巡視、巡檢制度。
6、合理調配好供電、電梯的運行及安排好電修值班,在保證服務水準的前提下,盡力節能。
7、對酒店的各種大型活動,如新聞發布會等大型會議,要提前進入工作場所,確保弱電系統不發生差錯。
8、認真考核本組員工并培訓本組員工,要使本組員工均能勝任電話、電視、音響等弱電系統的工作,并均能做到補位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任職條件:
1、工作認真、勤懇、細心,熱愛本職工作。
2、對電視系統、電話通訊系統、保安系統、音響系統等弱電熟悉,常見故障排查有經驗。
3、具備工科中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酒店弱電管理或維護工作3年以上。
4、精力充沛,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