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教育培訓開發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開發提高員工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素質,通過形成人力資源優勢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為規范培訓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職全體從業人員。
第三條教育培訓開發工作應遵循的原則: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則。培訓工作應根據公司戰略和新業務開拓以及崗位工作任務對人力資源素質要求,前瞻性地組織開展。
2、專業性和針對性原則。培訓應根據員工所擔任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識、技能、態度的不同分專業有針對性地開展。
第四條公司提倡"團隊學習",通過團隊學習達成良好共識,形成共同工作語言和行為規范,追求共同進步。
第二章培訓權責分工
第五條公司的教育培訓管理職能部門為公司綜合服務部,各部門具有各自職能內組織相應培訓的權責。
第六條公司綜合服務部的權責:
1、制定、修改公司培訓制度;
2、組織開展培訓需求分析,擬訂并呈報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3、組織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實施;
4、檢查、評估各部門年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5、建立、登記培訓統計臺帳;
6、審查各項培訓費用;
7、搜集、發布培訓信息;
8、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協議。
第七條各部門的權責:
1、提出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2、組織開展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并落實培訓實施的各項工作;
3、檢查、評估部門各項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并根據情況對培訓計劃提出調整建議。
4、配合公司相關培訓活動組織。
第三章教育培訓開發體系
第八條為全面開發員工綜合素質,公司將形成分層次的教育培訓開發體系,倡導員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實現為目的的自我開發,構成公司整體的教育培訓開發體系。
第九條分層次教育培訓體系
1、新員工培訓
根據"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開展新員工教育培訓,主要有:
(1)入職培訓
為使新進員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備最基本的知識、技能和素質,須對員工進行入職教育,以樹立相應的職業觀念和職業規范。
該培訓由公司綜合服務部協調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培訓時間最少1天,培訓內容主要為:
①萬向創業發展簡史;
②萬向文化、職業道德與員工行為規范;
③公司業務范圍、組織機構及職能職責;
④公司財務、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員工交流(視情安排)。
(2)崗前培訓
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并落實專人輔導,主要介紹部門情況、崗位職責與工作任務、崗位目標要求和操作規范,確保新員工盡快進入角色,適應工作需要。試用期內,公司綜合服務部須跟蹤并檢查評價用人部門對新員工崗位培訓效果。
2、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是教育培訓開發的主體,主要針對員工在正式上崗之后的工作技能與績效情況,結合公司經營管理需要所安排開展的培訓,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訓,包括持續強化公司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范的培訓,以及各類專業知識、管理知識的及時跟進和更新培訓;
(2)非工作技術性的綜合素質培訓,包括企業文化、職業道德、團隊精神、安全教育、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各類培訓。
3、提職、調職培訓
(1)提職培訓
員工從某一職位擬提任到另一職位,提任前需進行提職培訓,使其掌握新任職務必須具備的知識與技巧,提職培訓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門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實施,綜合服務部配合提供崗位必備知識相關課程支持。
(2)調職培訓
員工調動工作前,須由調進部門負責人對調動人員進行一次調職培訓,使之對新的工作有一個基本的了解。
第十條自我開發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在不影響本職工作前提下參加各種函授學習、資格考試等,并將員工這方面專業知識的
掌握和提高作為內部流動和晉升的重要參考條件。第十一條根據"管理者就是培訓者"和"能者為師"原則,對于相應課程開設,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優秀員工擔任培訓講師。
第四章培訓計劃的擬定、實施與總結評估
第十二條各部門根據業務開展需要和人員素質狀況,每年10月30日前填寫年度培訓計劃表,送交公司綜合服務部審核匯編呈報公司審批。
第十三條各部門按照下發的年度培訓計劃按時組織實施,并與公司綜合服務部就培訓相關事務做好協調。
第十四條對于臨時性培訓,由綜合服務部協調相關部門提出計劃呈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十五條培訓主辦部門應依據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時實施培訓,并負責落實相關事宜:如講師落實、培訓教室與教學工具準備、教材印發、學員簽到、培訓紀律維護等。
第十六條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遵守培訓紀律,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須事前履行請假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裁或授權委托人審批后報培訓主辦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培訓結束后,主辦部門應及時組織培訓效果評估與總結工作,包括學員意見調查表、知識測試。
培訓結束一周內,主辦部門負責評定出學員成績,填寫好培訓學員出勤情況表,收集整理由學員填寫的培訓意見調查表、試卷答卷以及培訓總結等材料送公司綜合服務部備案。
第十八條各部門如不能按計劃實施培訓,必須提前一周與公司綜合服務部說明原因,以便綜合服務部綜合協調安排。
第十九條公司綜合服務部根據備案的材料,定期檢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效果,呈報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參考。
第五章外派培訓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是公司提供、幫助員工實現自我發展的良好學習機會,公司將更多外派培訓機會給予工作表現優秀、具有發展潛力和共享精神的員工。
第二十一條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訓外,各部門員工為適應工作、業務等需要,申請外派培訓的,須填報培訓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送交公司綜合服務部出具意見報公司審批后實施。
公司總裁、副總裁培訓計劃和員工的出國培訓、考察計劃須報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二條受訓員工須在培訓結束一周內將有關資料(畢業或結業證書復印件、培訓總結/心得報告)交公司綜合服務部處理、存檔。
外派培訓員工學成歸來后,有責任和義務向公司員工就所學內容進行內化培訓。
第二十三條對于批準的外派培訓,若由于個人原因導致中途退學、輟學,或者培訓結束后未能取得相應的畢業(結業)證書的,培訓費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須在回公司半個月內繳還公司全部培訓費用。
凡為達到某種學歷、學位、職稱、資格報考學習的員工,未經公司書面審批,學費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為員工出資進行培訓,根據"利益獲得原則",雙方應簽訂相應的培訓協議(附件1),作為公司與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調動或公司同意辭職、終止合同外,員工需在培訓結束后在公司繼續服務至期滿后方允許辭職,否則由本人或接收單位償付培訓費用,培訓費指與培訓相關的所有費用。
每期培訓費用(元)需服務年限違約賠償
*<30001違約金=培訓費×(約定年限-已服務年限)÷約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條經公司批準員工脫產參加公司組織的為期30天以上的培訓,參加培訓的第一個月全額享受崗位收入,從參加培訓的第二個月起至結束,按員工基本工資序列表中基本工資的二倍發放。
第二十六條員工在職(業余)自發學習取得國家承認大學本科以上畢業文憑,經個人申請、公司綜合服務部考核確認,報公司審批后按制度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七條凡因個人需要參加有關院校脫產學習的,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學習結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則上工齡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計算。
第六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八條每項培訓結束后,主辦部門必須依據學員人數、考試成績、出勤情況等評選出優秀學員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獎勵。
第二十九條對曠課、遲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訓紀律的學員,按如下規定進行處罰:
1、遲到、早退(以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按曠課處理)一次罰款30元,曠課一次罰款100元;
2、不遵守培訓紀律、不尊重講師、影響別人上課的,如:上課睡覺、經常走動、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手機響鈴或接電話等,罰款30元;
3、全程無故不參加培訓,罰款200元。
第三十條凡無故不參加規定的培訓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過后一律補考;凡違反規定,無故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后仍不及格的,處以100元罰款。
第三十一條對違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條規定,公司綜合服務部有權根據其當月違反情節的輕重程度對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并將之納入該部門的月度經濟責任制考核。
個人若連續處罰3次或全年累計處罰5次以上,綜合服務部有權提出責令調離相應崗位,所在部門及個人不得評選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或優秀員工。
第三十二條上述各項獎罰均由主辦部門在培訓結束一周內將擬定人數、名單、獎罰原因、數額等情況列清,送至公司綜合服務部,公司綜合服務部確認后呈報公司審批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培訓成績、培訓記錄將作為員工素質考評、輪崗、提職等重要參考依據之
一。第七章教育培訓經費管理
第三十四條培訓作為人力資本一項投資活動,需要適當投入保障,年度培訓經費根據公司經營發展、從實際出發進行預算,一般按當年工資預算總額的2-5%確定。
第三十五條教育培訓聘請公司或萬向以外員工授課的,授課金原則上以小時計,中級或中級以下職稱人員授課金一般為每小時500至1000元,具有高級職稱或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一般為每小時800元至1500元,具體根據講師的社會知名度、教學質量和市場價格水平確定,超過上述限額的,須報分管副總裁批準。
第三十六條教育培訓聘請公司或萬向員工授課的,公司象征性適當發放授課酬勞,一般按每小時50-200元計,超過限額的,須經公司分管副總裁批準。
第三十七條為全面掌握培訓費用發生情況并統計分析,各主辦部門培訓費用造冊發放或外派培訓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綜合服務部(培訓管理員)登記確認后按流程審批。
第三十八條培訓獎罰列入教育培訓經費管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篇2:一中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EE一中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位分管保衛工作的領導為單位主管治安保衛工作的責任人,單位黨政一把手應積極支持治安責任人工作,并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
二、單位內部必須嚴格實行治安保衛責任制,治安保衛目標須層層落實到各部門、組室,治安防范工作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責承保衛部門定期檢查考核。
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合理組建業余消防隊伍和校園保安隊伍,嚴格制定治安防范各類規章制度和門衛管理制度,力求營造群防群治氛圍,確保一方平安。
四、組織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對治安防范相關內容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杜絕發生因認為因素、疏于防范而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和偷盜案件。
五、重點部位、貴重物品責承保衛部門立卷建檔,要不斷規范技防、物防設施并確保發揮防范功能。
六、情況信息上報及時,重大情況無漏報、誤報、遲報、隱瞞不報問題,積極完成專項管理部門規定的信息錄用指標。
七、規范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基礎資料,確保齊全、完好、正常使用。
八、組織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各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努力使全校師生自覺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制意識,確保本單位師生違法犯罪零記錄。
篇3:(學院)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學院(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全院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規,使大家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安全領導小組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和業務學習,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安全知識教育,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
三、對全體教職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個小時,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
四、凡未參加各種學習教育的,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其進行補訓,同時對未參加培訓的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按制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