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細則
一、對施工人員的檢查
1、施工現場必須明確指定防火負責人,該負責人需全面負責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若防火負責人因故外出,必須提前指派其他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現場防火安全,確保防火工作不斷檔。
2、嚴禁施工人員穿拖鞋或衣衫不整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必須保持衣著整潔,不得光膀子施工,以維護施工現場的文明形象。
3、施工現場內嚴禁吸煙、喝酒、喧嘩打鬧等行為。施工人員不得在非工作區滯留、閑逛,應專注于施工任務,確保施工效率與安全。
4、施工人員必須隨身攜帶保安部核發的施工人員出入證,并佩戴在胸前顯眼位置。對于檢查中發現無證的施工人員,一律予以清離施工現場,以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秩序。
二、對施工現場的檢查
1、施工前,施工單位需對施工現場的門、窗進行遮擋處理,通常使用白紙進行遮擋,必要時還需安裝護板。護板安裝后需刷乳膠漆并保持整潔,以提升施工現場的整體形象。
2、施工單位需將保安部簽發的施工證貼在施工區域的門上,以便管理人員隨時查驗。同時,施工現場內必須貼有保安部下發的《**項目施工現場安全規定》和禁煙標志,以提醒施工人員遵守相關規定。
3、施工期間,施工現場不得鎖門,以便保安人員隨時進行檢查。施工單位必須自備輕便滅火器,并確保滅火器靈敏有效。根據施工面積,每三十平方米需配備一具四公斤ABC干粉滅火器,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
4、移動或改造消防設施必須由項目工程部門指定的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嚴禁施工單位隨意移動、遮擋和拆卸消防設施,如消防門、消防噴淋頭、消防煙感探頭等,以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5、施工中各種裝飾材料需分類碼放整齊,留出防火通道,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迅速疏散人員。可燃垃圾需及時裝袋,并在當日清理出施工現場,以減少火災隱患。
6、對于可能干擾客戶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施工項目,需安排在客戶下班或休息時間進行。如使用電鋸、電錘、切割機等噪音較大的電動工具時,應盡量選擇在非工作時間進行,以減少對客戶的影響。
7、施工現場使用鋸臺、刨臺產生的刨花和鋸末需隨時清理,不得過夜。這些廢棄物易燃且易引發火災,因此必須及時清理以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
8、裝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龍骨、木制燈箱、棉布裝飾物等)必須刷防火涂料,以提高其耐火性能。未經防火處理的易燃材料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以確保消防安全。
9、裝修施工使用的壁紙、地毯等材料必須具備北京市消防局的檢測報告。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以確保裝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施工結束后,現場內嚴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單位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無遺留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以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
篇2:公司6S現場檢查100條
公司6S現場檢查100條
整理
1、工作臺上的消耗品、工具、治具、計測器等無用或暫無用物品須取走
2、生產線上不應放置多余物品及無掉落的零件
3、地面不能直接放置成品、零件以及掉有零部件
4、不良品放置在不良品區內
5、作業區應標明并區分開
6、工區內物品放置應有整體感
7、不同類型、用途的物品應分開管理
8、私人物品不應在工區出現
9、電源線應管理好,不應雜亂無章或拋落在地上
10、標志膠帶的顏色要明確(綠色為固定,黃色為移動,紅色為不良)
11、卡板、塑膠箱應按平行、垂直放置
12、沒有使用的治具、工具、刃物應放置在工具架上
13、治具架上長期不使用的模具、治工具、刃物和經常使用的物品應區分開
14、測量工具的放置處不要有其他物品放置
15、裝配機械的設備上不能放置多余物品
16、作業工具放置的方法是否易放置
17、作業崗位不能放置不必要的工具
18、治具架上不能放置治具以外的雜物
19、零件架、工作臺、清潔柜、垃圾箱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按水平直角放置
整頓
20、消耗品、工具、治具、計測器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按水平直角放置
21、臺車、棚車、推車、鏟車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水平直角放置
22、零件、零件箱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水平直角整齊放置
23、成品、成品箱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整齊放置
24、零件應與編碼相對應,編碼不能被遮住
25、空箱不能亂放,須整齊美觀且要及時回收
26、底板類物品在指定標志場所水平直角放置
27、落線機、樣本、檢查設備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水平直角放置
28、文件的存放應按不同內容分開存放并詳細注明
29、標志用膠帶應無破損、無起皺呈水平直角狀態
30、標志牌、指示書、標準、工程標志應在指定標志場所水平直角放置
31、宣傳白板、公布欄內容應適時更換,應標明責任部門及擔當者姓名
32、休息區的椅子,休息完后應重新整頓
33、清潔用具用完后應放入清潔柜或指定場所
34、通道上不能放置物品
35、不允許放置物品的地方(通道除外)要有標識
36、各種柜、架的放置處要有明確標識
37、半成品的放置處應明確標識
38、成品、零部件不能在地面直接放置
39、不良品放置區應有明確規定
40、不良品放置場地應用紅色等顏色予以區分
41、不良品放置場地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
42、修理品應放置在生產線外
43、零件放置場所的標識表示應完備
44、塑膠箱、捆包材料上應標明品名
45、作業工具的放置位置不能走路或彎腰才能放置
46、應下工夫大概在放置位置放手就能放置作業工具
47、作業工具放置處應有余量
48、治具、工具架上應有編碼
49、在架子前應能清楚辯明上面的編碼
50、治具、工具架應導入用不同顏色標識區分
51、治具是否按使用頻率放置,使用頻率越高的放置越近
52、治具、工具應按成品類別成套放置
53、成品的放置應該按規格型號區分開
54、成品的放置場地的通路和放置場所應畫線表示區分
55、成品上應有編碼(番號)、數量的表示
56、包裝材料和成品的堆放高度應作出規定
57、治具架應采取容易取出的放置方法
58、不能使用未被認定的不良測量工具(精密度檢查顏色用標貼表示)
59、測定具應采取防塵、防銹的放置方法
60、私用杯子應按規定放置
61、測定具在托盤下面應使用橡膠之類的緩沖材料
清掃
62、地面應保持無灰塵、無碎屑、紙屑等雜物
63、墻角、底板、設備下應為重點清掃區域
64、地面上浸染的油污應清洗
清潔
65、工作臺、文件柜、治具、柜架、門窗等應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6、設備、配膳箱應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7、地面應定時打掃,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8、工作鞋、工作服應整齊干凈,不亂寫亂畫
69、裝配機械本體不能有銹和油漆的剝落,蓋子應無脫落
70、清潔柜、清潔用具應保持干凈
71、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2、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73、按時上下班,按時打卡,不早退,不遲到,不曠工
74、積極認真按時做早、晚令
75、按規定和要求扎頭發
修養
76、按規定穿工作鞋、工作服、佩帶工作證
77、吸煙應到規定場所,不得在作業區吸煙
78、工作前,用餐前應洗手,打卡、吃飯應自覺排隊,不插隊
79、如需戴手套,按要求將手套戴好
80、對上司應保持基本禮儀
81、不隨地吐痰,不隨便亂拋垃圾,看見垃圾立即拾起放好
82、上班時間不準進食,如早餐、零食等物
83、應注意良好的個人衛生
安全
84、對危險品應有明顯的標識
85、各安全出口的前面不能有物品堆積
86、滅火器應在指定位置放置及處于可使用狀態
87、消火栓的前面或下面不能有物品放置
88、易燃品的持有量應在允許范圍以內
89、所有消防設施應處于正常動作狀態
90、有無物品
伸入或占用通道
91、空調、電梯等大型設施設備的開關及使用應指定專人負責或制定相關規定
92、電源、線路、開關、插座有否異常現象出現
93、嚴禁違章操作
94、對易傾倒物品應采取防倒措施
95、有否火種遺留
辦公區
96、桌面文具文件擺放是否整齊有序
97、物品是否都是必需品
98、垃圾是否及時傾倒
99、辦公桌、電腦及其他辦公設施是否干凈無塵
100、人員儀容端正,精神飽滿,都在認真工作
篇3:電焊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內容表
電焊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內容表
序號 項目 內容
1電焊機01.電焊機必須符合現行有關電焊機標準規定的安全要求。電焊機工作環境應與焊機技術說明書上的要求相符,在氣溫過高,過低,濕度過大,氣壓過低或在腐蝕性、爆炸性等特殊環境下作業,應選用適合特殊環境條件的電焊機,或采用特殊防護措施。
02.手工電弧焊機高載電壓高于現行相應電焊機標準規定的限值,而又在有觸電危險的場所作業時,電焊機必須
采用空載自動斷電裝置或其他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03.電焊機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頭,容量符合要求,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04.電源控制裝置應在焊機附近便于操作之處,周圍留有安全通道。采用啟動器啟動的電焊機,先合上電源的開關,再啟動電焊機。
05.電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一般2~3m,必要時需較長電源線應沿墻或立柱隔離安全布設,距地面2.5m以上。
06.電焊機外露的帶電的部分設有完好的隔離防護裝置,裸露接線柱設有防護罩。使用插頭插座連接的電焊機,插銷孔的接線端采用絕緣極隔離。
07.禁止將金屬物構架和設備作為電焊機電源回路。
08.接入電源網路的電焊機不許超負荷使用。電焊機運行溫升不得超過規定限值。電焊機應放在平穩和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熱源、易燃易爆危險場所。
09.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物件或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采用連接片改變焊接電流的電焊機,調節焊接電流應先切斷電源。
10.電焊機應經常保持清潔,清掃或檢修電焊機須切斷電源。電焊機受潮后應用人工方法干燥,受潮濕嚴重必須進行檢修。
11.經常檢查電焊機電纜與電焊機接線柱接觸狀況,保持其良好,保持螺帽緊固。工作完畢或離開現場時,須及時切斷電源。
12.電焊機接地裝置經常保持良好,定期檢測接地系統的電氣性能,禁止使用氧氣或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電焊機組或集裝箱式電焊設備應安裝接地極。
2焊接電纜01.電焊機電纜外皮完整,絕緣良好、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M.
02.電焊機與電焊鉗連接應使用軟電纜線,長度一般在20~30m。電焊機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應有連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用接頭連接器牢固連接,連接器保持絕緣良好。
03.嚴禁將電纜搭在氣瓶、乙炔發生器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電纜過馬路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
04.禁止使用金屬構架、軌道、管道、暖氣設施、金屬物體等搭接起來作為電焊機導線電纜。
3電焊鉗01.電焊鉗絕緣、隔熱性能良好,手柄有良好的絕緣層。
02.電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單牢靠,接觸良好。
03.在水平450、900等方向時電焊鉗都能夾緊焊條,更換焊條安全方便。
04.電焊鉗操作靈便,重量不得超過600g。
05.不準將過熱的電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
4埋弧焊操作01.埋弧焊用電纜必須符合電焊機額定焊接電流容量,連接部分須擰緊。應經常檢查電焊機,保證各部分導線接觸良好,絕緣性能可靠。
02.操作時保持焊劑連續覆蓋。罐裝、清掃、回收焊劑應采取防塵措施。
03.電焊機控制箱外殼與接線板上的罩殼必須蓋好。
04.半自動焊的焊接手把應放置穩妥可靠,防止短路。
05.埋弧自動焊機或半自動焊機發生電氣故障檢修前,須切斷電源。在調整送絲機構或電焊機工作時,手不得觸及送絲機構的滾輪。
5氣體保護焊操作01.電焊機內的接觸器、斷電器等工作部件,焊槍夾頭的夾緊力及噴嘴的絕緣性能等應定期檢查。
02.高頻引弧焊機或裝有高頻引弧裝置時,焊接電纜應有銅網編織屏蔽套并屏蔽套應可靠接地。
03.電焊機使用前檢查供氣、供水等系統,供氣、供水系統不得在漏氣、漏水狀態下運行。
04.采用電熱器使二氧化碳氣瓶內液態二氧化碳充分氣化時,電熱器的電壓應低于36V,外殼接地可靠。工作結束后立即切斷電源和氣源。
05.采用局部通風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焊工操作環境。
6等離子弧焊割操作01.等離子弧割炬應保持電極與噴嘴同心,使供氣、供水系統嚴密不漏。
02.調節氣體流量,保證工作氣體和保護氣體供給充足。
03.等離子焊接、切割作業點設置有效排煙通風裝置。
7碳弧氣刨操作01.調節氣刨電流,防止電焊機過載發熱。
02.在半封閉容器(系統)碳弧氣刨時應設專人安全監護,安排工間休息,并采用通風排毒措施。
8電阻焊操作01.電阻焊機在密封的控制箱門上應設聯鎖機構,開門時應使電容短路。手動操作開關應附加電容短路安全措施。
02.復式、多工位操作的電焊機,應在每個工作位置上裝有緊急制動按鈕。
03.電焊機的腳踏開關,應設有安全可靠的防護罩。
04.施焊時,電焊機控制裝置的柜門必須關閉。
05.焊縫作業必須注意電極的轉動方向,防止其滾動切斷手指。
06.電焊機放置的場所應保持干燥。外水冷式電焊機的焊工作業應穿絕緣靴(鞋)。
07.焊接結束應切斷電源,冷卻水延長10min關閉。冷天應排除水路積水,防止凍結。
9護具與護品01.焊工各類護具和護品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護目鏡和面罩符合規定要求。
02.工作服應根據焊接特點使用。工作服不應潮濕、破損,無空洞和縫隙,不允許沾有油脂。焊工不應帶有破損
和潮濕的手套。手套符合安全要求,其長度不少于300mm,并經耐電壓5000V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防護鞋應
具有絕緣、抗熱、不易燃等性能,應經耐電壓5000V試驗合格后
03.焊工使用的工具袋(包)、桶完好無孔洞。移動和照明燈具采用12V及其以下安全電壓,燈具的燈泡備有金屬防護網罩。
04.焊接現場應設置弧光輻射、熔渣飛濺的預防設施。
10持證上崗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操作證復審周期2年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人員經用人單位教育考核,復審時間可延長至4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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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批辦證在易燃易爆場所焊接動火,進入有危險、危害環境的設備和登高焊接等作業均應按企業規定辦理動火作業、進設備作業、登高等作業許可證并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焊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