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緊急情況控制程序
1.0 目的
為預防事故發生或在事故發生時 將危害降至最小程度,確保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2.0 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如臺風、火災、水災、氣油泄露、水管爆裂等。
3.0 職責
3.1 遇有緊急情況時,管理處主任須趕赴現場指揮,并采取各種搶險應急措施,確保小區安全。
3.2 安保部和其他職能部門應針對各種不利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并督促管理處執行。
4.0 程序
4.1 停水、停電處理措施
4.1.1預定的停水、停電,管理處應提前24小時在各棟樓或各大堂顯要位置用告示牌通知顧客。
4.1.2突發性停水電,管理處應在接到通知的10分鐘內發出通知,1小時之內將停水、停電的具體情況(包括原因、預計恢復供水、供電時間等)用告示牌在各棟樓、各大堂顯要位置通知顧客。
4.1.3以上通知均應登記在《發給顧客文件(通知)清單》上,保留期3年。
4.2 臺風的預防和補救措施
4.2.1 在氣象臺發布臺風1號風球以上級別警報時,管理處須于半小時內在各棟樓、各大堂顯要位置用告示牌向顧客發出預告,并通知防臺風的具體注意事項。
4.2.2 管理處應做好以下預防工作:
1)檢查緊急應用的維修及照明工具,檢查急救箱,保證一般性常用藥物齊備。
2)在各大堂值班室顯要位置,張貼緊急應用的電話表,以便顧客電話求助。
3)書面張貼和開通消防廣播勸告顧客,把放在花架及陽臺上的花盆、雜物移開,保持天臺、陽臺等下水道暢通,關好門窗。
4)管理員工要卸下迎風面的路燈燈罩,捆牢指示牌,保證天臺和平臺下水道的暢通,派專人關閉電梯機房和天臺門窗。
5)加固所有樹木,并將盆栽花木暫時移至避風處。
6)留意電臺、電視臺播放有關風暴消息,并將風暴進展情況及時傳送至顧客。
7)懸掛3號風球時,管理處全體員工要處于緊急狀態,領導要24小時值班,員工不得離開管理區,準備隨時執行搶險任務。
8)在預知大風暴襲擊的警報后,管理處主任要立即組織人員將防洪沙袋運至重點防范部位備用。維修班要將所有蓄水池注滿水、柴油發電機備足油,以防不測。對被風暴襲擊損壞的設施,管理處必須詳細統計,并以書面報告形式向有關領導匯報。
9)應立即檢查并關閉轄區內未出售空房的門窗,同時應注意未關閉門窗的顧客的房間,及時聯系并通知其盡快返回以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2.3 風暴后管理處要立即組織人力對未售出的空房進行檢查,發現未關閉的門窗要及時關閉、室內滲水情況要詳細記錄上報,并組織人力維修,對室內積水要立即組織清潔員工清理并把地板擦干。
4.3 火警應急措施
發生火警時,根據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滅火應急規程》規定采取措施。
4.4 防震應急措施
4.4.1當接到地震消息時,管理處應及時關閉燃氣源、油源、一般用電電源,若在夜間應開啟應急電源,防止造成二次災害。
4.4.2 用消防廣播通知顧客保持鎮定,關閉燃氣管道閥門、鋼瓶角閥,澆滅爐灶內的煤火,做好防震和自我保護工作。
4.4.3 各級人員應做好一切救援準備,以便及時搶救傷員,并做好應付多次余震的準備。
4.5 電梯困人應急措施
遇有電梯困人時,值班護衛員應立即用對講電話安慰被困人員不要驚慌,立即通知電梯值班人員趕來解救。
4.6 生活、消防給水干管爆裂的搶修
高層建筑給水管道壓力大,焊口、軟接處易發生爆裂。水大量涌出將會浸泡高低壓配電設備、機電設備,造成短路、損壞及水資源的大量流失。發現管路破裂,管理處應迅速關閉破裂處管前及管后的閥門,組織人用防洪沙袋封堵設備房門,開啟排污泵排水,向公司及專業公司報告。水外泄停止后,迅速修理破裂處。
4.7 其他
4.7.1如遇有其它危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性事件發生,管理處應根據有關部門的預報,提前向顧客發出通知,對電梯困人、煤氣中毒、觸電、溺水、火災等情況下的自救、急救常識和措施,管理處應定期在宣傳欄中向顧客進行宣傳。
4.8 以上應急具體措施見《業主/用戶手冊》。
5.0 相關文件與記錄
WI/B 《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QR-7.2.3-02 《業主/用戶手冊》
QR-7.5.1-04 《發給顧客文件(通知)清單》
篇2: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環境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控制工作程序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環境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控制程序
十.環境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控制程序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對防止潛在的環境事故的發生和環境緊急情況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處理,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潛在環境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
2.引用標準和文件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
3.職責
3.1各單位負責組織確定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3.2保衛部負責緊急情況發生后公司的總指揮調度工作。
3.3各單位負責緊急情況下本單位的指揮調度工作。
3.4各責任單位負責參與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4.程序
4.1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4.1.1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可考慮以下情況:
a.油庫嚴重泄漏、爆炸;
b.火災;
c.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的泄漏、燃燒等嚴重污染環境的事故;
d.因特殊氣候造成的環境影響。
4.1.2各單位對本單位內部的生產全過程進行排查,以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并制定清單,報推行辦。
4.1.3推行辦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進行匯總,并將匯總表交保衛部和相關單位。
4.2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4.2.1保衛部設立專職值班人員和緊急情況專線電話,負責緊急情況發生時的聯絡工作應急措施的調度工作。
4.2.2緊急情況發生后,各單位立即組織進行處理,并將情況通報保衛部。
4.2.3存在緊急情況的單位,應制定應急措施。應急措施要求切實可行,有針對性。
4.2.4存在緊急情況的單位,應成立應急組織,明確成員職責,并對應急組織成員進行應急措施的培訓。
4.2.5保衛部對各單位制定的應急措施進行檢查,并在有條件時,定期對應急措施進行試驗,以驗證其有效性。
4.2.6應對于可能發生緊急情況的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應急措施的培訓。
4.3緊急情況處理完后,保衛部應組織對應急措施進行評審,并對效果不顯著的予以修訂。
5.支持性、作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