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遷入、遷出手續及程序
一、遷入手續及程序
1、業主/用戶請攜帶有關遷入通知到物業管理處辦理有關遷入手續,并繳交應繳付的本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費用,并領取有關單元的鑰匙。
2、業主/用戶入住前如需進行內部裝修,敬請詳閱裝修管理規定,并按有關程序及規定向管理處辦理裝修手續。
3、業主/用戶入住時,要確保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受損壞,管理處有權追討所損壞的公共設施的賠償。管理處要合理安排業主/用戶搬運時間,保證道路暢通。
4、業主/用戶入住時要向管理處提供該單元入住人員名單及具體聯系方法,以備發生緊急事故或特殊情況下聯絡之用。若上述人員名單或聯系方法更改時,敬請業主/用戶即時通知本小區物業管理處更改登記檔案,避免在發生緊急事故或特殊情況下因無法聯絡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遷出手續及程序
1、業主/用戶如需遷出本小區,請提早半個月發出書面信函通知本小區物業管理處,注明遷出日期,并按下列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物業管理處將拒絕單元內的家具、設備、設施搬出本小區。
2、提出辦理撤消租用設備、設施以及包括分租車位等服務合約(若有)的書面申請。
3、退還從物業管理處借取的一切財物(若有)。
4、繳清有關應付而未付的帳項(若有),包括管理費、電費、電話費、停車費及其他租用設備、設施的服務費等。
5、遷出時,業主/用戶應保證其委托的搬運公司/人員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處的指示,從指定路徑遷出本小區并注意保護本小區公共區域的設備、設施,如造成損壞,由有關業主/用戶負責。
篇2:小區業主遷入和遷出手續辦理方法范例
小區業主遷入和遷出手續辦理方法范例
【解說】
業主遷入和遷出手續辦理方法是物業管理處為了規范小區業主遷入、遷出行為而制定的一種管理規定。制定此類規定,不宜為了方便管理而對業主的行為設置過多的限制和關系,變成小區的"衙門"。
【范例參考】
遷入/出手續及程序
一、遷入手續及程序
1.業主/用戶請攜帶有關遷入通知到物業管理處辦理有關遷入手續,并繳交應繳付的本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費用(詳見費用備忘錄),并領取有關單元的鑰匙。
2.業主/用戶入住前如需進行內部裝修,敬請詳閱室內裝修手冊,并按有關程序及規定向管理處辦理裝修手續。
3.業主/用戶入住時,要確保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受損壞,管理處有權追討所損壞的公共設施的賠償。管理處要合理安排業主/用戶搬運時間,保證道路暢通。
4.業主/用戶人住時須向物業管理處提供該單元人住人員名單及具體聯系方法,以備發生緊急事故或特殊情況下聯絡之用。
若上述人員名單或聯絡方法更改時,敬請業主/用戶即時通知本小區物業管理處更改登記檔案,避免在發生緊急事故或特殊情況下因無法聯絡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遷出手續及程序
1.業主/用戶如需遷出本小區,請提早半個月發出書面信函通知本小區物業管理處,注明遷出日期,并按下列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物業管理處將拒絕單元內的家具、設備、設施搬出本小區。
2.提出辦理撤銷租用設備、設施以及包括分租車位等服務合約(若有)的書面申請。
3.退還從物業管理處借取的一切財物(若有)。
4.繳清有關應付而未付的賬項(若有),包括管理費、電費、電話費、停車費及其他租用設備、設施的服務費等。
5.遷出時,業主/用戶應保證其委托的搬運公司/人員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處的指示,從指定路徑遷出本小區并注意保護本小區公共區域的設備、設施,如造成損壞,由有關業主/用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