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房屋內部裝修管理規程(二)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房屋內部裝修管理的職責和方法,以維護房屋的整體形象和用戶的利益,確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適用于住宅小區房屋的內部裝修管理。
二、職責
1、服務質量管理部為本規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內部裝修的審批管理,對違章協助處理。
2、管理處負責房屋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收繳費用以及管理。
3、工程部對水電土建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驗收。
三、工作規程
1、政府法規及管理規定
住戶在室內進行施工,施工項目不得與有關政府部門法規和管理規定相抵觸。若已違反,必須恢復原貌,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住戶承擔。
2、裝修保證金
業主如對所購置物業進行裝修,必須交納裝修保證金1500元,作為裝修期間管理處監督裝修過程是否依《裝修管理協議》約定進行裝修之用。裝修完成后,須經管理處驗收,對沒有違章裝修者即將保證金退還,如有違章裝修者必須恢復原狀后才予以退還。
3、裝修原則:不得改變及損壞原有房屋的結構、外觀和公共設施,不得改變房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4、裝修管理規定
(1)業主、住戶需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5天向管理處提出申請,辦理有關裝修手續,提供裝修平面圖和裝修人員資料(身份證復印件2張),經管理處審核批準后,交納裝修保證金,辦理裝修工《臨時出入證》,并配備滅火器1支,方可進行施工。
(2)業主裝修時,應按經管理處核準的圖紙進行施工,管理處有權按照政府有關法規和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監督、直至處罰。
(3)為保障其他業主及住戶的利益,裝修期間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場地。若對他人及物業造成損害,應由相關業主或住戶負責賠償。
(4)允許對地面、內墻面、天棚進行表面裝修,樓地面不得鑿除原結構層,為了保證小區下水道暢通,請勿水磨。
(5)為確保安全,裝修期間請不要把裝修材料放置于窗罩、陽臺罩上。
(6)禁止改動或損壞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上下排水排煙主管道,禁止將糞便排入雨水管道。
(7)公用天面,任何人不得隨意占為己用。在露臺罩、窗罩、陽臺罩上加設雨篷和遮陽板,應由管理處統一顏色、尺寸。
(8)不得改動已統一安裝的陽臺罩和窗罩的位置、形狀、規格和顏色。
(9)不得在建筑物立面的外墻上開洞安裝排氣管、排氣扇等。空調機應按指定空調架位置妥善安裝,空調穿墻冷管應在指定位置安裝。空調機排水要直接引入到已統一安裝的空調排水管內,或自行引入室內地漏或陽臺排水管。
(10)不得堵塞或部分封閉建筑立面上的陽臺、露臺等敞開式的空間,不得改變原有窗的尺寸、形狀和位置。
(11)陽臺排水管如需密封,必須采用相同顏色、規格的外墻磚,以確保外觀協調、統一。
(12)裝修需用防火阻燃材料。在本單元堆放材料時應均勻,防止荷載集中,致使樓板結構受損。如因集中堆放而引起結構受損,則應承擔經濟直至法律責任。
(13)如有需要,允許更改陽臺落地推拉門材料,但不得改變落地推拉門的尺寸和位置。底層進戶門改動需按管理處提供圖紙施工。
(14)進入小區的裝修材料(如砂土、水泥等)必須全部實行袋裝化進行搬運,以確保小區環境整潔。
(15)裝修廢土實行袋裝化。裝修人員應將袋裝后的廢土搬運至管理處指定位置集中堆放。
(16)管理人員有權拒絕一切違章加搭建筑物的材料(如鋼筋、模板等)進入小區,業主有責任予以配合。
(17)裝修時不得污染樓層、通道等公共場地。不要在樓梯通道等公共場地堆放任何物品。
(18)任何業主不得在公共樓梯上加設防盜設施。
(19)切勿將水泥砂漿、砂石、瓦磚或其他硬雜物倒入廁所和排水管內。
(20)裝修工人進入小區必須佩戴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否則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出入證如有遺失,須及時報告管理處申請補發,并交納工本管理費。
(21)裝修工只能在本單元休息,不得進入其他單元或公共場地休息;不得在小區內到處游蕩、大聲喧嘩;不準在其他單元或公共場地隨地大小便。
(22)裝修工必須對自用工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處概不負責任何因此而造成的經濟責任。
(23)所有裝修用具、設備或材料等如需搬離小區,必須由業主或裝修負責人到管理處填妥出門條,經管理人員核實后才能搬離小區。
(24)裝修工在進行工程施工時,若損壞公共場地、設施或其他住戶的物業必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25)凡違反裝修管理規定者,管理處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勸告、警告,直至停止該單元的水、電供給。對個別野蠻施工人員管理處有權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6)裝修時間為8:00-12:00;14:00-22:00,其他時間不得裝修,以免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
(27)在裝修過程如需改動原裝修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供修改的方案及圖紙,經管理處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5、物業外墻
所有住戶皆不得拆遷、更改物業外墻及公共場地設備或再行安裝任何排水喉管。
四、
文件和記錄1、裝修申請表(附裝修設計圖、報建圖、裝修施工隊資料)
2、管理處日檢巡邏記錄
3、裝修驗收記錄
4、違章處理記錄
5、出入證
編 制審 核
批 準生效日期
篇2:裝修管理工作規程
用戶室內裝修,從申請到驗收合格,與管理處辦公室、維修部、保安室和財務部的工作都有關系。各部門的職責和辦理手續如下:
一、工作職責
1、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或管理員)
(1)負責受理用戶裝修申請。
(2)檢查用戶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3)填寫用戶室內裝修批準書,通知用戶繳納裝修費用。
(4)批準用戶裝修加班申請;批準用戶大件物品放行等。
(5)負責處理因用戶室內裝修引致的各種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用戶的正常辦公。
2、維修部
(1)負責對用戶房間作裝修前的檢查。
(2)負責審批裝修圖紙及較大工程改動的用戶裝修項目。
(3)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紙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4)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并核定收費。
(5)裝修完畢后,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6)驗收合格后,在用戶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上簽批意見,交財務部安排退裝修保證金。
3、保安部
(1)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2)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向管理處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3)于維修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4、財務部
(1)根據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用戶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單于裝修驗收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為用戶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二、具體操作過程
1、裝修申請的受理及資格審核
(1)管理處受理用戶室內裝修申請。審核用戶裝修資格(包括驗證用戶身份),經確認為大廈用戶,其管理費已按規定繳付,承租資料齊備后,提供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給用戶。
(2)用戶按要求填寫室內裝修申請書,連同裝修圖紙一起交管理公司,并做出遵守裝修規定的承諾。
(3)受理人向用戶簡述室內裝修的程序及規定,將用戶室內裝修規定發給用戶。
2、裝修審批
(1)裝修受理人將申請書、裝修圖紙交維修部審查。
(2)檢查符合規定的,維修部上報裝修受理人,裝修受理人通知用戶繳納有關裝修費用。
3、裝修收費及有關手續
財務部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施工人員出入證押金、用戶室內裝修批準書押金等。
交費后,管理處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并將用戶室內裝修批準書與用戶室內裝修違約記錄記錄復印在A3紙上交給用戶。裝修期間,用戶須將用戶室內裝修批準書懸掛于裝修單位入戶門外正上方,以便管理公司核檢。
管理處填寫裝修通知交保安派發給裝修單位相鄰房間。
施工現場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施工單位可以自行購買或向管理公司租借。
篇3:小區業戶室內二次裝修管理規程
小區業戶室內二次裝修管理規程
1.工作目標
通過規范的裝修現場監理,確保裝修現場施工安全和裝修質量,維護小區外立面完整,為業戶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2.工作職責
保安員:負責施工人員證件檢查和施工安全監理以及其他有關裝修規定的監督執行。
工程部巡檢人員:負責裝修質量監理和用電安全檢查。
3.工作指引
3.1 保安員
3.1.1 車道進出口和大門崗保安員負責檢查施工人員憑證出入,裝修管理實行雙證管理。巡樓保安員負責檢查憑證施工。
3.1.2 巡樓保安員必須每天對裝修現場檢查不少于兩次,按照檢查內容進行詳細地檢查。
3.1.3 檢查的主要內容
3.1.3.1 施工單元是否辦理裝修審批手續,《裝修施工許可證》是否張貼在門口醒目位置。
3.1.3.2 施工人員是否佩帶施工出入證、衣著是否整齊、有無打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3.1.3.3 施工現場滅火器配備是否足夠,油漆、裝修材料、裝修垃圾是否分開存放,有無其他火災隱患。
3.1.3.4 裝修現場禁止吸煙、生火做飯菜和使用電熱器具。
3.1.3.5 運送材料、垃圾禁止使用客梯,運送材料、垃圾時是否對電梯進行保護。
3.1.3.6 施工過程中是否損壞電梯廳、電梯、外墻玻璃、觀景臺欄桿、外墻瓷片等公共或毗鄰部分設施、設備。
3.1.3.7 觀景臺護欄玻璃水平線以上禁止進行任何改動裝修。
3.1.3.8施工工期是否過期,施工時間是否按二次裝修管理規定施工。
3.1.3.9 建筑垃圾是否按裝修規定時間及時清理。
3.1.4 將檢查結果填寫在《裝修檢查監理記錄》上。
3.2 工程巡檢人員
3.2.1 工程部指定專人(維修人員)對二次裝修現場進行檢查監理。
3.2.2 主要檢查內容
3.2.2.1 裝修中有無私拉亂接等偷電現象。
3.2.2.2 施工中有無私改煤氣管道等管線設施現象。
3.2.2.3 施工中有無破壞房屋結構、房屋外表面、觀景陽臺等公共部分。
3.2.2.4 施工中有無超出批準施工范圍。
3.2.3 每天將檢查結果填寫在《裝修檢查監理記錄》上,發現的重要問題及處理情況在《工作日志》上做詳細記載,并及時向工程部匯報。
3.3 問題處理
3.3.1 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一般違規由保安員即時處理,可采取對違規人員進行扣收施工出入證的措施。嚴重違規由保安員及時報告保安主管處理。
3.3.2 一般施工質量問題由工程巡視人員監督施工單位處理。
3.3.3 重大施工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提交整改方案,工程部審批,業主出具責任保證書,并責令施工單位處理,巡視人員跟進監理,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報告工程部。
3.3.4 發現有超出批準范圍的施工項目時,應立即制止,并要求業主(或施工單位)補報批準手續后方可允許該項目繼續施工,如工程部不予批準,必須監督施工單位恢復原狀。
4.相關文件
4.1 《二次裝修管理規定》
4.2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5.質量記錄
5.1 《裝修施工許可證》
5.2 《裝修檢查監理記錄》
5.3 《住(業)戶室內裝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