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綜合巡查制度
1目的
定期對**嘉園公共區域進行綜合檢查,確保**嘉園公共區域設施正常,消除安全隱患。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嘉園管理處的綜合檢查。
3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綜合檢查的監督。
3.2客服中心負責綜合檢查的安排及檢查問題的匯總與跟蹤處理情況。
3.3安管部負責具體的檢查工作及處理職責范圍內的問題。
3.4工程部負責具體的檢查工作及處理職責范圍內的問題。
4工作流程
4.1客服中心每周向工程部、安管部確定綜合檢查人員名單。
4.1.1工程部、安管部將綜合檢查名單提供給綜合部。
4.1.2客服中心負責通知檢查人員按時檢查。
4.1.3檢查人員將檢查發現的情況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表》,交給客服中心。
4.1.4客服中心統計不合格項并通知工程部和安管部。
4.1.5工程部和安管部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4.1.6未能及時整改項目,工程部、安管部應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并跟蹤處理。
4.2檢查內容
4.2.1公共區域衛生設施、清潔衛生情況正常。
4.2.2照明系統開關、燈具正常。
4.2.3空調通風系統正常,通風良好。
4.2.4消防設施齊全,未被動用。
4.2.5管道無跑冒滴漏現象。
4.2.6門鎖、窗戶正常。
4.2.7墻面、地面、大理石無損壞、污痕。
4.2.8標識系統完好。
4.2.9無亂拉電線、亂接線情況。
4.2.10施工、裝修現場無消防、安全隱患。
4.2.11停車場設施正常。
4.2.12公共區域無其它安全、消防隱患。
篇2:某學校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 學校防火巡查、檢查制度4(一)學校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落實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二)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實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巡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學校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檢查,節假日放假、開學前后也應當組織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檢查,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定期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應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為重點,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五)定期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六)學校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測試檢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學期間日常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七)學校教學期間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定期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開學前一月內必須開展單項定期檢查,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八)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功能測試檢查的內容、方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執行。
(十)防火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篇3:小學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2)
> 小學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二)一、學校值班人員白天7:30至下午5:30在校值班,學校領導與相關人員24小時開機。
二、值班人員嚴守職責,本人不能值班時要提前向領導請假并派人代值班。
三、值班人員能保證24小時內得到相關信息并能及時通知或報告。
四、值班人員每天監測校內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理和上報工作(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意外傷害等)。
五、值班期間不定時的對學校的角角落落進行巡邏查看,如有情況立即上報。
六、值班期間有緊急、重大事件,要有詳細記錄、上報處理,交班時向門衛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