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林業廳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保證國家和人民財產的安全,使地下停車場運轉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地下停車場只允許廳機關及大院內直屬事業單位停放小客車、越野車、旅行車。外單位及私人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駛入。
二、地下停車場每天6:00開啟大門、晚上22:00關閉大門。駕駛人要自覺遵守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時,必須先征得門衛同意,并認真登記。
三、凡在地下停車場停車的駕駛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場限高,限速、單行、禁止煙火等規定。車輛按線整齊停放,不得壓線、出庫停放,不得隨意亂扔煙頭,果皮紙屑、以保持場內干凈。
四、車輛進出車場時須一慢、二看、三通過,嚴禁爭道搶行,杜絕事故的發生。
五、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嚴禁從地下車場直接進入辦公樓,非本單位乘車人不允許進入地下停車場。
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管理好停車場內燈光和設施,節約用電,確保停車場內清潔衛生、安全有序。
*省EE廳后勤服務中心
二○**年六月六日
篇2:安管部停車場管理規定
安管部停車場管理規定
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調度。
2、車況不良的或車輛漏油不得進入車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
3、車輛進入后,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
5、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若損壞車場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占車位交費。
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請勿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8、不得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后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后方可離場。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并向發卡處聯系補辦。
篇3: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做好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停放管理,根據“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管理原則,參照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在科學核算當前運行成本和充分聽取廣大教職工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地下停車位只能用于機動車停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由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第四條 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制定《**科技大學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細則》。
第五條 南校區地下停車位車輛停放管理費按年收取,教職工購買地下停車位后,無論使用與否,都需繳納停車位管理費。
第六條 南校區地下停車場通行卡與學校各門通行卡為同一卡片,注冊通行卡的地下車位管理費為600元/個/年,不注冊通行卡的地下車位管理年費為300元/個/年。
第七條 學校通過計劃財務處對所有購買地下停車位的職工在工資中代扣300元/個/年的地下車位管理費,注冊通行卡的職工在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繳納300元/個/年的地下車位管理費。
第八條 如地下停車場運行成本發生變化,調整收費標準前須經過住戶代表委員會充分討論并表決通過。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