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大廈)停車場管理規定承諾書
1.凡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之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
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車輛入場時,駕駛員須按規定自覺出示泊車票并由閘機辨認,時租車輛須由閘
機彈取出時租車票,待欄桿抬起后,方可入場停放。
3.入場之機動車和駕駛員必須遵守執行"深圳市市容衛生管理規定",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凡臟污、泥濘之機動車輛,本停車場有權禁止其入內及停放。
4.入場停放之任何機動車輛,應按泊車證或停車卡指定之區域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5.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帶入車場。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7.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8.使用停車場泊車之任何機動車輛,本停車場只向被泊車輛提供車位的使用權,本停車場無需為被泊車輛承擔任何損壞、損毀及遺失之責任。
9.使用停車場泊車之任何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由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筑物/設備/設施的任何損壞或損失負責;并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壞、損失物件的賠償費、修理費、安裝及相關的費用。
10.使用停車場泊車之任何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煙等,違反者將按規定處以罰款。
11.停車場之泊車位只供機動車輛泊車之用,其他超過泊車以外的任何行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變將視為非法。
12.泊車卡為一車一卡制,只限指定車輛使用,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否則,將收回泊車卡。如事件、行為帶有刑事性質,將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3.所有車輛均應按照本停車場現時有效之收費標準繳費。車主須在當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處財務部繳付相關停車費用。
14.如遇泊車卡遺失,依下列方式處理:時租卡遺失立即向門崗管理員申報;月租卡或長期卡遺失須到管理處辦理補辦手續。
15.本停車場保留修改、增刪本管理規定中任何或全部條款以及制訂新的管理規定的權利,經修訂的管理規定一經發布,即告生效,并對所有停放的任何機動車輛及使用人具有約束力。同時,舊的管理規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規定之條文,并自愿接受此條文約束,在簽定此承諾書后,正式生效。
申報人簽名:日期:
篇2: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
為維護學校地下停車場的秩序,規范地下停車場的管理,保障學校資產安全,保護學校及車位使用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一 總 則
第一條 地下停車場產權歸學校所有,車位采取租用方式有償使用。
第二條 學校公務車和職工私家車均需交納存車費。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計劃財務處依據存車協議收取存車費。
第五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設施的日常維修與維護。
第六條 行政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立項工程的建設與維修。
第七條 安全穩定工作辦公室負責地下停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與維修、停車場值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
二 車位管理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限定學校正式員工的車輛停放,一名職工只能申請一個車位(一戶家庭最多申請兩個車位)。
第九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申請車位,應向資產管理處提交申請,批準后與資產管理處簽訂存車協議。
第十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擬終止停車的,須及時到資產管理處辦理協議終止手續。禁止私自將車位轉租他人,一經發現,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第十一條 存車費按年度收取,學校根據經營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超過交費期限15天未交費,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三 出入庫管理
第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24小時開放,遇工程維修、惡劣天氣等特殊原因影響車輛存放時,地下停車場臨時停用。
第十三條 地下停車場安裝智能道閘系統,車輛須刷卡出入,無卡的車輛禁止進入停車場。
第十四條 地下停車場限高2米,超過限制高度的車輛禁止進入。
四 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停車場僅允許備案并交費的車輛停放,其它車輛嚴禁停放。
第十六條 車輛出入停車場須減速慢行,在停車場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第十七條 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安裝熱車儀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故障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八條 停車場內禁止隨處扔垃圾,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
第十九條 停車場的車輛出入通道禁止人員通行,未成年人禁止進入地下停車場。
第二十條 禁止消防通道及過道等處隨意停車,對不按位停車造成的后果,車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車輛停放應避讓公共設施、障礙物和其他車輛,損壞停車場設備和設施的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內禁止試車、修車、洗車、練車,禁止無證駕駛。
五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者,學??梢匀∠浯孳囐Y格。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3: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1、為方便職工、病人停車之需要,我們提供三處免費停車場。
2、本院負責維護停車場秩序,調配停車泊位,但不負責車輛等財產的監管,凡車輛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3、車輛停泊必須嚴格按院方要求執行,聽從管理人員指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的停與行,否則將承擔違規停車的責任。
4、由于車輛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間區高峰,車輛停泊時間不宜過長。
5、各停車場嚴禁一切車輛長期滯留,一經發現,將按每日50元收取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