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改或加建工程
1.業主/住戶如需進行室內裝修,應先到管理公司辦理裝修申報手續,詳情請參閱《裝修手冊》。
2.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3.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等進行違章拆、搭、建。
二、公共地方的清潔服務
1.業主/住戶必須將日常垃圾用垃圾袋裝好封閉,并放在走火樓梯指定的生活垃圾筒內,不可隨意棄置于小區公共地方,如違反規定,管理公司將派人清理并向該業主/住戶收取有關費用,并視情節輕重處以適當罰款。
2.物業管理公司將妥善安排收集垃圾計劃,并與各業主/住戶聯絡,通知有關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時間,敬請各業主/住戶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三、搬運物品的規定
1.如需搬運大件或貴重物品出小區,應提前一天知會管理公司,并辦理放行手續,以確保住戶的財產安全。
2.如搬運大件物品需要占用道路的時間較長,需提前一天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并請注明搬運時間、物品種類、尺寸、重量及具體負責人,以便管理公司能作出相應安排,指示運送路徑及安排人員指揮,確保安全及小區道路的暢通無阻,避免不必要之爭執發生。
3.在物品運送過程中,應確保小區環境清潔及設施免被受損。
4.凡因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終止運送工作,并向有關業主/住戶索償。
四、宣傳及銷售
未經管理公司批準,禁止在小區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宣傳或銷售活動,希望業主/住戶與管理公司合作,共同抵制該類活動,以確保小區安寧和安全。
五、改變或破壞公共場地原貌
為了保持小區的整體形象,所有業主/住戶均不得改變或破壞外墻及公共場地的原貌 (如張貼、懸掛任何物品、違章安裝檐蓬、防盜網及踐踏、占用綠化用地等)。
六、危險物品
業主/住戶不可存放、攜帶危險品及違禁品進小區任何地方。
七、滋擾行為
為保證小區的安靜環境,業主/住戶應通力合作,不可制造和產生噪音、異味、濃煙而滋擾其他住戶,裝修單元要在規定的施工時間內作業。
八、單元用途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住戶不可以更改其單元之住宅用途或將其單元作管理公約、管理規定及物業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經營用途,業主/住戶也不可使用小區或其室內進行任何違反國家法規或不道德的用途。
九、緊急事故處理
如發生緊急事故(如發生火災或水浸等),而事發單元或受波及單元的業主/住戶又不在其單元內,為減低業主/住戶及小區人身/財產受損及避免因等候有關業主/住戶過久而延誤進行緊急措施以致蒙受更大損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有關法規中的緊急避險條例,有權使用任何方法破門進入有關單元或受其影響的單元內,采取相應搶救措施,為此而引致業主/住戶的損失,物業管理公司除不負責一切損失外,更將向引致事故之業主/住戶追討有關責任及損失。
十、禁止阻塞公共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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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區會所游泳池使用守則
小區會所游泳池使用守則
1)須持有效住戶證登記后進入,遵守相關規定。
2)淋浴后方可進入泳池。
3)禁止酒后進入泳池。
4)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肝炎、皮膚病、紅眼病、重癥砂眼、急性角膜炎、腸道傳染病、各種性病或其它傳染性疾病的患者禁止進入。
5)下水時須戴游泳帽。
6)禁止在水中嬉戲打鬧;除救護用品外禁止使用水上游樂用品及玩具。
7)禁止跳水、潛泳或橫穿泳道;禁止在岸上追逐奔跑。
8)禁止在池內及周圍(包括排水槽)吐痰或小便。
9)初學或不會游泳的人士請不要在內側快速泳道內滯留;不要進入深水區。
10)彼此間應互相禮讓,同一泳道內請靠右側前行。
11)不得將食品及玻璃器皿帶入泳池區域。
12)身高在1.4米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由成年人陪同進入泳池,并對其行為和安全負責。
13)救生員只負責救生工作,未成年人的行為應由其監護人管教并承擔責任。
14)請務在使用本場地時注意安全。對于在本場地發生的任何意外事件,管理者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