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巡邏崗工作標準
1.著裝整齊、統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測衣物無污、無油、無破損;
2.儀容、儀表潔凈、端莊,不留胡須,發不過耳、不過領,目視無不舒適感;
3.器械佩帶、物品配備齊全、整齊;
4.白天巡邏園區不少于6次,樓內不少于8次;夜間巡邏園區不間斷、樓內不少于6次;
5.認真作好巡邏記錄,對各種不安全隱患、工程設施、設備及清潔衛生情況應及時處置并詳細記錄后上報;
6.巡邏過程中,遇到住戶應打招呼,主動問好,若接到住戶投訴或建議,應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7.對重點區域和部位(如監測死角、設備房)做重點監測跟蹤和記錄工作;
8.巡邏過程中,遇到可疑人員,可進行跟蹤、盤查直至帶回保安辦公室審訊;
9.與保安辦公室及各樓門崗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匯報相關情況;
10.接客戶電話報案后,5分鐘內到達現場;遇見住戶本人報案,3分鐘內到達現場;
11.熟知各種器械使用方法,熟練掌握使用技巧;
12.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械,掌握使用要領;
13.園區內巡邏注意行走姿勢、姿態,且保持統一、一致,目視且形象感要好;
14.遇緊急情況發生時,按《緊急事件處理程序》辦;
15.下班換崗后,在公共區域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態整齊要求;
16.按規定責任路線巡視檢查,登樓至高,徒步下樓,呈S型巡視。
篇2:服務標準之巡邏崗操作規范
服務標準:巡邏崗操作規范
工作項目工作標準注意事項
輪值班
巡邏實行24小時值班服務,早班工作時間中班工作時間:晚班工作時間
崗前準備
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列隊集合。按照《安勤員儀容儀表行為規范》整理個人形象。
交接班
1、接班人員接受本班班長點名、檢查儀容儀表和班前講評,由接班班長帶隊到達各崗位指定交接班地點。
2、交接班要求:
2.1交接班時,交接隊員必須相互敬禮;
2.2交接上班遺留問題,明確下班需跟進事項,并在《值班記錄本》做好記錄。
2.3熟知上班檢查情況,清點,交接物品,并在(安管處巡邏值班記錄表)做好登記.
3.3各崗位交接班完畢后,由接班隊員立即對講本班班長報告"**崗位交接班完畢"。
3.4接班隊員須在30分鐘內檢查負責區域內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完好狀況并在《值班記錄本》做好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班班長處理。
3、交班隊員完成交接班后,到達指定地點列隊集合。接受本班班長點名、檢查儀容儀表及班后講評后,由班長統一帶回宿舍。
1、《值班記錄》要求詳細具體、字跡工整。
2、未完成交接班,交班隊員不得擅自離崗。
3、接班隊員在接班半小時內發現上班問題且并無交代的,由上一班隊員負責;在交接班時間段內發生的問題由交接班人共同負責。
巡邏方式
1、一人一線負責。
2、一個人責任區分為兩組交換巡檢。
3、乘電梯至頂層,沿樓梯循環走動方式向下巡檢,各棟依巡到最后一個點。
巡邏路線按照安管處主任擬定,社區服務中心經理審判的巡邏路線巡檢。安管處主任(管)根據實際情況 調整巡邏線路。
巡邏 頻次 時限
1、樓層巡邏早、中班各2遍,夜班3遍。
2、地面巡邏一期20分鐘一次,二期1區每25分鐘巡邏一次,二期二區30分種巡邏一次。值班員巡樓時必須按規定時間在《安管處巡邏表》上簽到,如遇緊急事件處理,未按時簽到,須報告班長。
巡檢內容公共設施設備巡檢:
1、安全:
治安、防水、防盜、處于正常狀態,無水浸情況;確保各電梯防盜門關閉,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中控室并在《安管處巡邏崗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2、消防:
消防設備設施、(煙感、溫感、報警按鈕、消防栓、滅火器、正壓送風、 應急燈、疏散指示牌、防火門、警鈴、廣播、插孔電話等使用正常),發現異常及時通知中控室報修,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中控室報修,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中控室報修,并在《安管處巡邏崗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3、機電設備:
責任區內的墻面、地磚、大堂玻璃、宣傳欄,噴水池、標識標牌、井蓋、渠蓋、管道、戶外健身設施、如有損壞及時通知中控室,并在《安管處巡邏崗值班記錄表》上做記錄。
4、公共區域內的墻面、地磚,大堂玻璃、宣傳欄,噴水池、標識標牌、井蓋、管道、戶外健身設施,如有損壞及時通知中控室并在《安管處巡邏崗值班記錄表》上做記錄。
5、制止破壞行為,及時發現衛生不合格現象,及時通知環境處處理,并在〈安管處巡邏崗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業戶安全巡檢:
1、業戶門未鎖或鑰匙未取,立即通知班長到場,利用對講、門鈴、電話聯系業戶,核實情況,簽注《安全事件處理單》交班長存檔。
2、業戶報警,3分鐘必須到位,核實情況,反饋信息,并在《安管處巡邏崗值班記錄表》做好記錄,情況特殊立即上報請求增援。
非業戶管理
1、遇有亂張貼,派發傳單等業務聯絡人員,給予制止,并移交班長處理。
2、及時與各崗位保持聯絡,信息傳遞及時,跟蹤、監控、詢問來訪或異常行為人員。
物品放行管理:
遇到搬遷,搬運、查驗物品行條,現場跟蹤監督。
單車棚巡檢:
定期巡查單車棚、維持單車停放整齊,對未上鎖的立即上報處理。
商業街及會所巡檢:
1、定時巡視小區范圍內各商鋪,及時自止違規行為。
2、每日23:00---7:00負責會所的巡查工作。每20分鐘巡查一遍樓層。
路面車輛管理:
1、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指揮車輛按規定行駛、停放。
2、巡視路面車輛,如遇車燈、車窗沒關,車鑰匙未拔取,車身有損傷等情況,須控制好現場,立即報告班長處理。
篇3:物業轄區安全巡邏標準作業程序
一、目的
規范安全巡邏工作,防止安全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的安全巡邏工作。
三、職責
1、主管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巡邏工作。
2、護衛班長負責安全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護衛主管處理突發事件。
3、護衛員負責具體實施安全巡邏工作。
四、程序要點
1、安全巡邏的基本要求
(1)安全巡邏員要在巡邏過程中,應我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工作任務。
(2)檢查安全,防盜,防火,不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3)巡查小區內各個重點部位,安全死角等,發現有可 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對在小區內流動擺賣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轄區,屬“三無”人員按《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的要求對“三無”人員進行處理。
(5)對小區內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2、安全巡邏的基本任務。
(1)預防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①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小區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不能正常進行。
--擾亂小區內的穿梭巴,村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 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小區生活工作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②預防和制以下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 ,易燃,放射性等 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 ,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 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未經批準的安裝,使用電網的;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主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 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③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止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寫恐嚇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脅迫或者詐騙不滿18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的郵件,電報的。
④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明知是贓物而窩藏,銷毀 ,轉移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倒賣車票,船票,文藝演出或者體育比賽入場票券及其他票證的;
--違反政府禁令,吸食*注射* 等 毒品的;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故意損毀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或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小區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小區規定,在住宅小區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⑤預防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為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 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車雙胞胎通道的;
--埋壓,圈占或損毀消防火栓,水泵,水塔,畜水池等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⑥預防和制止違反戶口或憂身分證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為:
--假報戶口或者冒用他人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故意涂改戶口證件的;
--出租屋或床鋪供人住宿,不按照規定申報登記住宿人戶口的。
(2)保護各類安全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3)維護小區內交通秩序。
(4)協助小區內住戶的報警。
(5)為行人、住戶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6)受理拾遺物品,設法送還失主,或送交公共事務部。
(7)巡視小區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公司的有關部門、商鋪、住戶,清除隱患。
3、安全巡邏工作的檢查。
(1)安全巡邏員對小區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