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器材配置作業指導書
1.0 目的:規范消防器材和配置地點和數量。
2.0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保安人員。
3.0 職責:
3.1 消防班長制定消防器材配置計劃;
3.2 保安隊長批準計劃;
3.3 保安員每日巡查消防器材。
4.0 規定:
4.1 小區各樓層必須配備消火栓,并配相應檢查表;
4.2 車庫按照公安消防部門規定配置;
4.3 小區出入崗亭各配4K裝滅火器、65CM水帶2條、水槍1支、扳手、斧各一把;
4.4 義務消防隊、辦公室配防火服8套、防毒煙面具20只、扳手、斧各2把、安全繩/帶8套;
4.5 重點部位器材的配置:
4.5.1 物業公司配置:4只ABC干粉滅火器,放置易取明顯位置;
4.5.2 會所器材配置:每層至少一個封閉式高壓消火栓、水帶/槍各一只,機械泡沫滅火器8只,分別放置在客房、大廳等處;
篇2:小區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標準
小區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標準
為加強小區消防自救能力,各管理處、值班室、設備房、消防控制中心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具。
1.消防中心或小區治安辦公室應配備以下設備,并以專柜安放,設專人管理。
(1)4kg1211手提式滅火器4個;
(2)消防扳手2把;
(3)消防斧2把;
(4)消防頭盔10頂;
(5)防毒面具5個;
(6)口罩10個;
(7)救生繩1套;
(8)備用水帶、水槍2套;
(9)鐵撬桿2支;
(10)鐵鍬、消防桶、斗車、沙袋若干,由管理處主任確定配備數量,指定易取地點存放。
2.屋村各值班點設備房配備消防器具
2kg1211手提式滅火器不少于2個。
3.使用管理制度
(1)屋村所有消防設施、設置,是為消防應急時間,嚴禁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
(2)配備的消防器具由安裝地點的值班員管理,由管理處安全員每月定期進行檢查、保養;
(3)嚴格遵守消防器材使用規范進行操作使用。
篇3:小區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使用規定
小區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規定
1.0目的
科學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確保緊急狀態下,管理處、小區能夠實施自救,保證業戶生命、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使用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是小區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3.2理處安全主管是小區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管理的具體落實者、管理者、檢查者。
3.3各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當值保安員負責日常的養護、保管工作。
4.0內容:
4.1消防器材配置時間要求:小區物業接管驗收到業主入伙期,管理處主任及安全主管應視小區實際情況將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4.2消防器材配置場所
4.2.1消防監控中心。
4.2.2公共場所類:小區保安崗廳、停車場出入崗廳。管理處辦公室、員工宿舍、廚房、倉庫、停車場(庫)。
4.2.3設施設備房類:電梯機房、發電機房、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水泵房、泳池機房、其它強弱電房。
4.3消防器材配置數量及存放位置。
4.3.1消防監控中心。消防頭盔2頂,防毒面具6個,口罩6個,消防服2套,消防鞋2雙,消防腰帶2條,救生繩1套,安全繩2套,消防板手1把,消防斧1把,消防鉤1根,鐵撬桿1支,消防應急燈4盞,備用水槍,水帶2套,鐵鏟3把,消防桶2只。
4.3.1.1存放位置:干粉滅火器,易取,懸掛墻壁(或專用滅火器箱置放)其它用專用的消防器材柜存放。
4.3.2小區消防監控中心、保安崗廳、停車場出入崗廳,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各2罐/間,共6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3電梯機房7間: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各2罐/間,共14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4發電機房: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2罐/間。共2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5高、低壓配電室: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4罐/間,共4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6水泵房2間: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各2罐/間,共4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7管理處辦公室: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2罐/間,共2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8員工宿舍6間: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1罐/間,共6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9廚房、倉庫: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2罐/間,共2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10地下車庫: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共10個;存放位置:易取,懸掛墻壁。
4.3.11管理處需購置以下消防器材:
4公斤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總共50個。消防頭盔2頂,防毒面具6個,口罩6個,消防服2套,消防鞋2雙,消防腰帶2條,救生繩1套,安全繩2套,消防板手1把,消防斧1把,長消防鉤1根,鐵撬桿1支,消防應急燈4盞,備用水槍,水帶2套,鐵鏟3把,消防桶2只。
4.4日常管理
4.4.1消防器材由管理處統一管理。
4.4.2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是消防應急使用,嚴禁在非緊急狀態下使用或挪作他用。
4.4.3特殊情況需使用消防器材的須由管理處主任審批方可使用。
4.4.4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存放地點的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4.4.5公共場地、樓層、停車場(庫)消防器材由安全主管(或專職消防員)每月全面巡視檢查一遍,相關記錄記在消防器材檢查記錄上。
4.4.6檢查發現有損耗或失效的滅火器材及時上報更換。
4.4.7消防工程維修員每月至少一次對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