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服務工作質量管理操作說明書
1.0上班前準備工作
1.1上班之前站好列隊;
1.2統一整理儀容儀表;
1.3著裝要整潔、統一,不得卷袖、卷褲腳及將褲腳藏于襪內;
1.4佩戴好工作證、臂章、肩章、精神帶;
1.5皮鞋保持光亮干凈;
1.6頭發及手指甲不可過長,需保持干凈;
1.7挎包、水壺背在同一邊;
1.8鎖匙放入褲袋內;
1.9安排崗位,必須答"到",然后按照順序排列接班;
1.10向右轉前進;保持隊列步伐整齊統一。
1.11由領班講解及分析當班應注意的事項及傳達規定;
2.0交接班工作
2.1交接班時應相互敬禮兩次,上下班各一次;
2.2交班之班員,對所有的遺留問題進行登記并交代清楚;
2.3接班之班員,應檢查移交物品是否相符及完好無損;
2.4接班之班員未到時,不得下崗;
2.5交接完畢后,入列跟隊下班;
2.6當班的班員需對遺留問題進行跟進及處理結果;
2.7當班之班員,車輛經過崗位必須敬禮。
3.0值班之管理工作
3.1對各崗位所管轄區域的樓宇、環境衛生、消防及公共設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
3.2巡邏時如發現有紙屑、果皮、膠袋、煙頭應主動拾起放入垃圾桶內。
3.3留意各單位之業主是否養有家禽、家畜及寵物。如:雞、鴨、貓、狗、豬、昆蟲等,發現有此情況,須向業主解釋說明有關之規定,并勸其拿出小區;
3.4看管好綠化帶、燈具等公共設施設備;
3.5對高空投擲物品的行為加以制止,屢教不改者報管理處。
3.6留意小區內可疑及閑雜人員,對游閑及帶工具的人員,都必須盤查或趕走;
3.7對裝修工人赤膊在小區內施工作業或亂坐公共地方的加以制止;
3.8對在小區內亂翻圍墻出入的人員加以制止;
3.9禁止任何人在小區內公共地方大小便;
3.10檢查未入住之單位門窗是否關好;
3.11已入住之單位提醒業主注意關好門窗;
3.12對小孩在小區內玩火種的現象加以制止。如:燈籠、臘燭,業主在公共地方燒紙錢,要求注意防火或對其進行制止。
3.13晚班的需檢查照明情況,如:樓梯燈、路燈、園林燈、水池內彩燈是否完好無損,燒壞的需報維修部處理;
3.14業主(住戶)在其該單位晝夜打麻將、深夜聚會或唱卡拉OK,應要求業主(住戶)把門、窗關好,以減低吵雜聲,避免業主投訴及影響他人休息;
3.15如有緊急事件,需通知領班、保安主管及當值管理員及時處理,重大事件需知會管理處經理。
3.16登記在當值期間的大小事項,重要情況要寫文件報告上呈。
3.17車輛經過崗位必須敬禮。
4.0路口崗位之管理職責
4.1對出入之車輛須敬禮,以示禮貌;
4.2本公司職員下班時間,不準進入小區(特殊情況除外);
4.3被公司解雇、辭職之人員不準進入小區;
4.4禁止裝修工人之單車及裝修工人23:00后入小區;
4.5綠化、清潔之員工不準穿拖鞋入小區作業;
4.6仔細檢查進出小區車輛及人員之證件,車號需與辦理證件上的號碼相符,若不符應查明原因后方可放行,杜絕無卡證車輛進入小區;
4.7認真執行打卡及收費制度,嚴防貪污收假幣行為;
4.8公、檢、法及市政參觀車,供水、供電搶修電信等車輛,需登記有效證件并通知物業部,同意后放行;
4.9訪客到訪,查詢清楚后,報物業部致電給業主同意后,做好詳細登記方可放行,未同意則不可放行;
4.10大型車輛及貨車出小區時,必須檢查車箱內有無裝物品,若有物品時,須持有物業部開出的放行條,核對無誤方能放行,否則拒絕放行;
4.11嚴禁車輛違章或逆向行駛;
4.12若有車主違章行駛,需向司機禮貌解釋并給予警告;
4.13道閘不可中途停止(停電除外);
4.14確保道路暢通無阻,嚴防塞車現象:
4.15保持崗亭及道路衛生干凈;
4.16對進出車輛打卡時間不得超過30秒;
4.17登記來訪客人的有效證件不得超過60秒;
4.18業主憑住戶證出入小區。
5.0當值及巡視應注意事項
5.1樣板房之管理
5.1.1無售樓處小姐帶或未經物業部同意的所有人員,將不準進入樣板房參觀;
5.1.2參觀人士,必須要求脫鞋進入;
5.1.3嚴禁攜帶相機、攝影機等進入樣板房;
5.1.4登記進出時間、人數、帶領人,帶物品出入門時需要檢查并作好記錄;
5.1.5夜間需檢查門、窗、空調機、室內燈是否關好。
5.1.6當值員不準進入樣板房(特殊情況除外
);5.2裝修單位之管理
5.2.1工人是否持有效工作證進出;
5.2.2是否配備有滅火器材施工;
5.2.3檢查是否符合管理規定或是否辦理裝修許可證,如未辦理或過期的的證件需要求其補辦有關手續;
5.2.4對高空作業違章操作或違反有關安全規則之因素應加以制止,如:未系安全帶安裝空調機、清洗外墻、窗戶等;
5.2.5嚴禁使用電動工具或其他較大的吵雜聲作業時間:
12:00-14:0020:00-8:00
5.2.6裝修單位門口衛生是否保持干凈;
5.2.7禁止陽臺、后花園、車庫內堆放有礙觀瞻垃圾雜物等;
5.2.8禁止在后花園,用明火及電爐等煮飯及亂倒剩菜剩飯;
5.2.9禁止裝修工人在室內吸煙或亂丟煙頭,預防火警隱患;
5.2.10搬運家具材料時,是否損壞公共地方。如:天花板、墻壁、燈座、燈泡;
5.2.11禁止將裝修材料或垃圾堆放于樓梯間或公共地方;
5.2.12如有拆墻、裝空調或外墻油漆等影響安全及外觀的項目,需報物業部查實;
5.2.13嚴禁裝修單位亂搭亂建現象。
5.3公寓樓、別墅之管理
5.3.1對在公寓樓或別墅有以下行為的需加以制止:
5.3.2在門口、公共地方擺放鞋架、香爐、神位其它等(別墅可以擺放,但須報物業部核定標準);
5.3.3凡發現貼對聯及門福等情況須通知物業部人員。
5.3.4在門口停放摩托車和單車;
5.3.5在前后陽臺之鐵欄桿曬有衣物或堆放垃圾;
5.3.6在門窗上貼有太陽紙,如黃紙、紅紙等;
5.3.7在窗戶玻璃上貼字畫、海報、玩具等;
5.3.8私自更換不同顏色之玻璃;
5.3.9其他影響樓宇觀瞻外觀之舉措。如:私自安裝天線,防盜網等;
5.3.10在公共地方燒紙錢、祭祖等。
5.4車輛之管理
5.4.1有無壓著草皮;
5.4.2有無撞壞車庫門;
5.4.3有無撞壞澆花水龍頭;
5.4.4有無撞壞煙灰桶及垃圾桶等其它公共設施等;
5.4.5車輛相碰時,需征求車主意見作出處理;
5.4.6車門、燈是否已關好;
5.4.7是否按照規定車位停泊;
5.4.8是否按照規定路線、違章行駛。
5.5售樓處之管理
5.5.1公司職員及客戶出入,必須要有禮貌、以樹立良好形象。
5.5.2指揮好前來參觀人員之車輛停放于車位上,并負責看管,保證安全;
5.5.3加強防衛工作,保障辦公大樓高層職員及客戶人生財產之安全;
5.5.1禁止衣冠不整,且來歷不明的人員進入大樓;
5.5.5禁止攜帶違禁物品(如兇器、毒品、易燃易爆等)進入大樓;
5.5.6公司職員若因公超時,需登記好姓名、出入時間、攜帶物品等;
5.5.7看管好公司財產(如電視機、電腦、專業機器等);
5.5.8不準隨意挪用公司之物品,若因公需要,報高層職員同意并做好登記;
5.5.9辦公大樓職員下班后,必須檢查門窗是否已關好;
制定審查核準
篇2:工廠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工廠保安人員的崗位職責
1、清理門前三包的衛生,包括地面、綠化區,做到無積塵、廢紙、雜物。
2、合理安排門前車輛停放,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及門前治安情況。
3、主動問候、送別客人。
4、謝絕形跡可疑的非本廠人員進入公司場所。
5、堅守崗位,不得無故離崗、漏崗。
6、檢查工作區內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注意防火、防盜。
7、值晚班時要進行安全巡視,定時查看每個部門,注意水、電、煤氣等情況。
8、考勤機的管理,不能讓人帶打卡和遲到不打卡的現象發生。
9、在崗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流動吸煙。
10、認真做好每日值班記錄,書寫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交接班清楚。
11、通訊聯絡工具必須24小時開通。
安保人員應做到:
1)、服務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報告。
2)、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脫離睡崗、不閑聊。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4)、遵守制度,文明服務。注意工作方法,著裝整潔、態度和氣。
5)、堅持原則,機智靈活,做到反映情況快,解決問題快。
6)、不得超越法律私設公堂、打罵、搜身、體罰、拘留,不能觸犯個人隱私權。
12、完成安保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保安人員上崗必須統一著裝,軍容軍貌規范,有威嚴。
二、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門衛上崗時間,24小時雙崗執勤,在規定時間內必須做到一人站崗,一人巡邏:
早上: 6:50~8:30 中午:11:30~12:30
下午:(夏季)2:00~3:30 (冬季) 1:40~3:00
晚上: 5:30~8:00
三、保安人員要文明執勤,查驗進入工廠職員工證件或徽章,檢查員工的儀容著裝。
篇3:保安、門衛崗位職責范本
> 保安、門衛崗位職責一、實行24小時著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做到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衛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戶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