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夜間安全監控說明
1、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檢查計劃須對被檢查人保密.
2、"A級檢查"系對全公司范圍內任選部門的檢查,計劃由安全管理專業委員會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報品質部經理審批。"A級檢查"人員由公司領導和部門安全負責人組成,由安委會主任組織執行。
3、"B級檢查"是各部門組織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安全負責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報部門負責人審批。"B級檢查"由部門主辦及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執行。"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4、"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品質管理部或各部門負責人臨時組織安排。
5、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安全員夜間工作狀況:包括人員精神狀態、反應靈敏度、安全意識等。
B.通信設備使用情況:包括各類通訊設備的使用狀況,緊急狀態下通訊設備使用是否良好合理。
C.安全員裝備配戴情況:包括安全員的應急裝備能否起到于緊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
D.交接班記錄:包括檢查各類質量記錄的填寫是否齊全、清晰,格式是否規范,有無亂撕、寫、畫等現象。
E.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和漏洞。
6、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記錄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
7、檢查結果的處理:
A.品質管理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的通報,并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B.各部門負責人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檢查結果和通報在部門備案保存。
C.由品質管理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篇2:學生夜間遲歸、夜不歸宿處理辦法
關于學生夜間遲歸、夜不歸宿的處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校學風校紀建設,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營造積極向上的學習風氣和校園道德風尚,培養合格社會公民和有用人才,確保學生的安全,把管理育人落到實處,在全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針對我校當前學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對學生違紀事件"以防為主,措施在前,落在實處,事實明析,責任追究"。對違紀學生的處理工作應當貫徹"堅持教育,批評從嚴,處理及時"的方針。
第二條 如因學校、各系部等組織活動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導致遲歸或夜不歸宿,必須經系部負責人批準,學生工作處審核,并出具書面假條報宿舍管理中心備案。
第三條 周末(節假日)需要回家學生,需如實填寫周末(節假日)登記表,到家后向班主任保平安,并且在回校時向系部提交由家長簽署的證明。
第四條 學生公寓(宿舍)晚上正常熄燈后,一次遲歸給予通報批評,經批評教育,仍然遲歸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第五條 學生夜不歸宿者,一次夜不歸宿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嚴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處分。
第六條 住校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者,一律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第七條 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歸宿、遲歸者在校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校住宿學生。
篇3:公司夜間值班值班
公司夜間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應認真學習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必須穿工作服,配證上崗。
3、上班時嚴禁睡崗、結伙聊天。
4、上班時不得私自會客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上班交接簽字不得弄虛作假。
6、對進廠人員要進行嚴格的驗證、登記。
7、值班時不得喝酒,嚴禁賭博和拉班結派。
8、服從上級分配,做好夜間保衛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