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十五)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員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外出安全教育,并通過安全教育考試,簽訂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公休、事假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請假條上注明外出事由、請假時間、歸隊時間、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安全保證書。
3、外出人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如引發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4、外出時不準酗酒,說話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則后果自負。
5、外出時如有緊急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通知主管負責人,并保持24小時開機,便于事故處理。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8、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9、在外參與打架斗毆,而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0、在外參加非法*、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篇2: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2)
> 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二)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篇3:附小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論證通過,校長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組織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