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后勤集團外出活動管理規定
為貫徹落實z保字〔20**〕11號《關于單位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登記備案的通知》要求,保證集團各單位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規范集團集體外出組織活動的行為,特制訂本規定。
一、外出活動的范圍
1、由單位組織在校外參觀、學習、考察或參加各種會議、培訓等活動均屬于外出活動;
2、由單位組織的旅游。
二、審批權限
(一)單位集體(十人以上)外出活動:須經集團聯系領導和集團總經理審批。
(二)集團領導、各單位總經理外出活動:須經集團總經理審批。
(三)各單位10人以下外出活動:須經集團聯系領導審批。
三、外出活動申請辦法
(一)集體外出申請辦法
1.單位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應填寫《z后勤集團單位組織外出活動申請表》,認真如實填寫組織活動的內容、日期和天數、活動地點、參加的人員及人數、乘坐的交通工具、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措施、活動負責人等,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印章,由集團聯系領導簽署審批意見(黨工團組織活動由集團黨委書記簽署審批意見),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
2.《z后勤集團單位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申請表》由集團黨政辦公室存檔,組織外出集體活動的單位保留復印件。
3.經批準后,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的單位應填寫《z單位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學校保衛處。
(二)集團領導、各單位總經理外出申請辦法
集團領導、各單位總經理離京外出活動必須提交書面請示,經集團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意方可外出。審批后的請示交集團黨政辦備案。
(三)組織10人以下外出活動申請辦法
各單位10人以下外出活動須提交書面申請,由單位負責人簽字,集團聯系領導簽署意見,同意方可參加外出活動。審批后的請示交集團黨政辦備案。
四、組織外出活動要求
(一)組織外出活動應明確活動安全負責人工作職責,制訂安全措施,對參加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保衛教育,并做好路途、乘車、住宿、飲食、活動等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二)參加外出活動的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單位組織領導,未經組織活動的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離開集體單獨活動。
(三)組織外出活動的單位遇到突發性事件時,應組織人員及時疏散或搶救,及時向集團主管領導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善后工作的處理。
五、未經集團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擅自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的應給予處罰,如發生事故其責任由組織者承擔。
六、本規定由后勤集團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幼兒園班級外出活動制度(2)
> 幼兒園班級外出活動制度(二)一、要事先熟悉活動地點周圍的環境,寫好計劃及安全預案。
二、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三、必須有夠數量的工作人員跟隨照顧幼兒,行進時工作人員應時刻走在幼兒隊伍的外側和兩頭。
四、如乘汽車,老師必須在隊伍兩頭照顧,行車時,不讓幼兒將頭、手伸出窗外。下車時,必須有一名工作人員先下車接孩子。
五、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并清點人數。
篇3:Z小學師生外出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ZZ小學師生外出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預防我校師生外出活動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事故預防
1.加強教育
(1)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師生外出活動安全工作要求,增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
(2)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開辦講座、班隊會、廣播、櫥窗板報等形式,加強對師生外出活動特別是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
(3)積極和公安交警部門聯系,加強交流與合作,加大對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的整治。
2.強化預防
(1)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學校每次舉行遠距離校外活動,必須制定活動方案,開展活動前安全教育,配齊相關應急物品和藥品,落實相關措施,安排學校領導帶隊,組織安全導護人員,責任到人。同時報主管部門批準,并與具有相當資質的旅行社或公交部門定立用車協議,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和交巡警部門備案。
(2)師生外出期間,帶隊領導或負責人必須早晚或適當時間定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學校領導應該在外出時和回校后第一時間向主管局分管領導匯報情況。一旦出現突發情況,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外出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
組 員:**
三、處理外出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1.報告制度
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具體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處置。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帶隊領導及相關負責人
職責任務:冷靜面對,科學而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1)向公安或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2)組織應急搶救,并盡快向醫院求助;
(3)向學校領導及區、市教育局報告;
(4)學校領導或現場負責人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在校或未外出的學校相關領導或負責人
職責任務:迅速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
具體準備工作:
(1)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
(2)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聯系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其他行政人員或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待命,做好隨時接應的準備。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有師生外出或在校期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成員應做到24小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
四、其他
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批評、處分或責任追究。情節嚴重重者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O**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