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帶領本部門員工進行日常的治安、巡視和車輛管理等工作,為業/租戶提供優質便捷的配套服務。
2.服從上級管理,執行上級對工作調整的安排。
3.熟悉保安部工作內容和程序,安排員工的日常工作內容和休假時間,執行部門經理的決定和工作安排。
4.熟悉管理中心的重點部位、要害部位以及業戶情況,進行經常性治安檢查,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并及時整改。根據不同時期不同情況修訂保衛工作計劃,對全體員工及客戶進行安全防范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減少漏洞,防患于未然。
5.了解業/租戶入住情況,隨時解決各項投訴,跟進處理并隨時上報,對于書面來函應以書面形式回復。
6.了解管理中心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和人員構成。負責辦證人員證件的審驗、登記備案工作,防止內部人員發生刑事治安等違法犯罪事件,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建立、整頓與保管各類檔案工作。
7.掌握保安部現有的工具、設備、標示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況,以便隨時調配使用。
8.積極配合完成公安機關交辦的工作,定期向公安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及時處理治安案件,并向公安部門報告。
9.負責保安部的員工培訓,保證員工的服務水平和業務能力能達到業/租戶和公司的要求。隨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工作情況,對員工考核提出參考意見::。
10.負責分管區域的安全防范,檢查外保人員崗位及工作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崗位調整,保證完成任務。在緊急情況時,組織指揮保安人員緊急避險。
11.值班期間負責對整個大廈的各類突發事件進行避險,指揮保安全體在崗人員采取緊急措施進行搶險,并請求物業公司有關部門積極配合,使災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12.掌握保安員的思想動態,對保安員日常生活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保持與保安公司的接觸,作好協調工作。通過實際工作考核保安公司,在簽定或續簽合同時向上級提出參考意見。
13.與各主任重點分工密切協同合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14.與各部門加強協作,共同完成日常物業管理工作和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篇2:物業內保主任職責
1.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部門經理,統一管理內保一切工作。按時參加部門例會,定期向上級匯報所屬工作。
3.熟悉業戶的名稱資料、對業戶單元位置、負責人等情況了如指掌,與業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4.組織、安排日常的治安管理工作,確保物業管理范圍內人身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5.熟悉相關單位的工作程序,并與其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依照管理項目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保安部各項規章管理秩序。
6.耐心解答來訪客人或業戶的問訊,接待客人的各種頭緒,及時分派處理。
7.管理保安部的所有裝備和通訊設備,保證不丟失損壞。
8.每日巡視園區,隨時檢查外聘保安公司的工作質量、操作程序和出勤情況,糾正保安公司的工作缺陷并對整改不力的給予處罰。
9.定期召開外聘保安公司現場會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書面上報每周的工作總結及下周安排。
10.按計劃組織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務意識。定期對保安員進行考核、評定工作,并將考核、評定結果上報部門經理。
11.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意外事故或案件,處理好善后工作。
12.與其他相關部門經常溝通,協調關系。
13.按公司規定著裝,在工作中精力集中。